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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七,存布百匹,存糧百擔者,免服勞役。

這一條是對大貴族的讓步,可知,在變法時期,貴族勢力還是很強大的。

八,一成年男子為一戶。

既然有同睡一屋的事情,那麼,就大量存在母系制。母系制極不利於耕戰的實現。以男子為記戶單位是對母系制的瓦解,將束縛於母系氏族的勞動力解放出來。

九,民間爭執由官家裁處。

這一條是對公族司法權的剝奪。

十,作戰立功是第一等的獎勵,封土封爵。

十一,政府官職從作戰有功者中選拔。

這二條打破了貴族對土地的壟斷。照這一條實行,二十年以後在政權系統將不再有新一代的血統貴族成分,極大的削弱了貴族勢力這二條實現了,政權的基礎便發生根本的變化。血統貴族被驅逐出政權機關。

在今天看來,變法條文不過是很普通的條文。但是在商鞅時代卻是變革的目標。這就看出來氏族關係與今天的社會關係有怎樣的不同。在故事的結尾,讀者將看到,一批變法者遭到貴族猛烈的反抗,在今天看來是微不足道的改革條文引出來怎樣激烈的鬥爭。

公元前770年,西周的鎬京被犬戎一把大火燒了個乾乾淨淨,這才有了平王東遷的事情。那個時候的一群王室如喪家之犬,從此一厥不振。秦襄公帶了自己的族人將平王護送過了函谷。對這一次護送功勞,平王已經無可賞賜,送了個空頭人情,把這一片犬戎手中的土地封給了秦,提升秦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