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死者打暈之後,再將死者丟進了這個臭水溝裡面。當死者漸漸清醒過來,準備掙扎的時候已經為時已晚了。第三,死者的頭顱沒有明顯的腫塊,可見兇手並不是直接打中死者的頭部。放棄死者的頭部不打,反而攻擊死者其他不起眼的部位,這個很怪異。秦泰做出了一個大膽的判斷,這個兇手不是有把握一定能制服死者,就是一個身高和力量都不如死者的人。兇手不可能是一個強壯的男人,不然不會把死者這麼隨意的丟進臭水溝。可見這個兇手不是一個半大的孩子,就是一個力量偏小的女人。打暈死者之後,不敢也沒有能力處理死者,只好把死者就近丟進臭水溝裡面。這也導致死者身邊沒有什麼財物,但是身上穿著名貴的衣服。
秦泰根據仵作的卷宗,做出了兩個比較合理的分析。第一,這個死者也就是生意人來京城做生意。交易完成之後遇上了一群小乞丐,小乞丐們看見了生意人身上有錢,就上前來乞討。生意人不但不給小乞丐錢,而且對他們惡言相向。小乞丐們一是生氣二是為了錢,索性跟蹤生意人來到一個小巷。小巷裡面沒有人,小乞丐們拿著臨時找來的傢伙事,從背後攻擊生意人。打倒生意人之後,搶走了生意人的錢袋,索性把生意人推進了一邊的臭水溝裡面。然後這些小乞丐們一鬨而散,離開了京城。第二種可能性,這個曾經當過兵的生意人,買了一個女孩子當老婆。夫妻兩個人來京城做生意,丈夫對妻子並不好,時不時地拳打腳踢。妻子實在忍不住了,走到小巷後從後面攻擊丈夫。將這個男人打暈之後,本來想一走了之,但是想到男人醒來之後依然會來抓自己,再加上自己身無分文不好生活,這個女人索性拿走了丈夫身上的錢,將這個男人推進了一邊的臭水溝。驚慌失措的女人不敢看著男人死去,把男人推下去後就轉身拿著錢袋離開了。
其他兩件燒死案件,雖然都是燒死,但是裡面有很大的區別。秦泰用他多年來的經驗,馬上分出了其中的不同。一件案子裡面,只有一個死者,但是他雙手呈雞爪狀。秦泰判斷出這個死者是被大火活活燒死的。在自己家裡,一個成年男子怎麼會逃不出去呢?唯一的解釋就是他想走走不了。死者不是被人綁在自己的房間裡面,就是這個男人不良於行。秦泰做出了一個提醒,建議刑部的人打聽一下死者有沒有疾病,是不是不良於行。要是這樣的話,有沒有可能是他不想連累自己的家人,寧願**而死。因為就算是一個不良於行的人,只要想活下去的話,就是滾也能滾出去。這個人雖然有點掙扎,但是並沒有往外逃生的意思,掙扎只不過是人的本能而已。所以秦泰懷疑這個人可能是自殺,自己撞倒油燈燒死自己的。
還有一件案子有四個死者,分別是一戶人家的男主人和女主人,還有他們的一對兒女。雖然仵作判定為失火燒死的,但是秦泰卻有不同的看法。第一,死者夫妻和孩子分住兩個房間,夫妻就算逃不出去也應該趕到孩子們的房間才對。可是死者都在自己房間的床上死去,燒焦了的屍體幾乎沒有什麼移動。第二,四個死者特別是兩個孩子樣子很奇怪,好像在熟睡中被燒死的。這也太怪異了,難道孩子們不知道害怕,不會覺得熱和疼嗎?第三,四個死者身上穿的衣服很完整,就算燒焦了也能在身上找到外衣和內衣的碎片。難道這家人都是怪人?喜歡穿得整整齊齊地睡覺?所以秦泰懷疑這家人應該是在沒有就寢之前就被人集體迷暈,然後製造成失火的現場活活燒死。從對方的手段和心態上,秦泰懷疑對方十分痛恨這戶人家,甚至於有深仇大恨。不然不會連這戶人家的年幼孩子也不放過,這麼做的目的主要是掩蓋對方下的迷藥種類。要是不用火燒一遍的話,極有可能透過所用的迷藥種類暴露對方的身份。秦泰建議刑部的人仔細調查這戶人家的過去,說不定他們夫妻或者他們的先人身上可能查到對方的犯罪動機。對方極有可能是為了自己或者自己的先人才向這戶人家報仇的。
刑部這三件棘手的案件,秦泰竟然不到一個時辰就有了新的突破。展小小把秦泰的意思轉告個刑部的人,不久之後展小小不但帶來了一批刑部的查案高手,而且帶來了一些好訊息。透過秦泰的建議,還有刑部的一些人的私下懷疑,以及及時的排查和尋訪。三個案子基本有了突破口,距離破案已經不遠了。正如秦泰所預料的,那個淹死的男人是一個軍戶,曾經當過兵,後來由他弟弟接替受傷的他繼續當兵。他自己來京城找關係,企圖謀求一個閒差。在京城等待訊息的時候,這個男人強買了一個如花似玉的女孩子。準備帶著這個女孩子去赴任,沒想到這個女孩子是一個外柔內剛的女孩子,竟然打暈了這個男人,把他推進了臭水溝。由於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