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了一些比較直接的線索。三個縣加上大興縣,四個縣加起來起碼出現了三千多起失蹤案,絕大多數都是嬰兒失蹤案。看來這起案子真的不小,而且對方好像不怕被人知道。秦泰擔心一些失蹤孩子的家屬沒有及時報案,所以要求大家去各自的地盤進行排查和核實,徹底弄清楚失蹤人數。三個縣的捕頭比較認真,聽了秦泰的話之後,馬上交代自己的手下回去照辦。後來才知道這三個縣失蹤孩子之中,有幾個孩子是縣衙捕快的遠親,有一個還是某縣捕頭的親外甥,怪不得他們這麼上心了。秦泰馬上靈機一動,叫大興縣的書辦找出和大興縣縣衙人員有關的失蹤人口家屬,並通知他們的縣衙親屬。這樣一來大興縣也會比較上心起來,至少不會消極怠工了。不打聽還好,一查才知道大興縣縣丞的表侄子家的孩子也不見了。縣丞得知之後馬上下令,全力追查失蹤人口,一個要把兇手找出來。
這時候展小小也會來了,但是沒有帶來刑部的人。展小小一臉疲憊地告訴丈夫秦泰,張居正願意幫忙,但是刑部的人一聽說秦泰的名字之後,馬上有了一個新的條件。刑部的人說他們手裡都有案子,只要秦泰能夠幫他們破案了案子,他們就可以幫秦泰破案。要是秦泰幫不了他們的話,只有等他們了了他們的案子才能來幫秦泰破案。說著展小小拿出一些案子的卷宗,說對方只給秦泰三天的時間,破不了案子的話他們就當秦泰自動認輸了。
第十八回 聖嬰大王十八
秦泰沒有時間理會展小小的情緒,馬上拿過卷宗仔細分析。雖然對方的人給了秦泰三天時間,但是秦泰沒有三天時間花在上面。秦泰決定了,要是一天之內能破案的話就破,不能破的話就放棄。秦泰手裡的案子比這些案子重要,小平安也不能等。大不了不依靠刑部的人,秦泰夫妻兩個人親自去找線索破案好了。
刑部的人讓展小小帶來了三樁案子的卷宗,分別是一件淹死案子,兩件燒死案子。都是刑部現在比較棘手的案子,故意想刁難一下秦泰的。秦泰雖然也算是刑部的人,幾年前是他們的同事,至少同在刑部衙門內。但是秦泰一向來都是獨立辦案,從來不和大家聯合辦案。再加上秦泰的風頭蓋過了大家,導致大家對秦泰很是不滿和嫉妒。這些年來刑部沒有了秦泰,大家才有了出人頭地的感覺,沒想到秦泰就這麼又回來了。不但破了刑部大牢這種長年以來任何人不敢辦的案子,而且現在透過張居正要求他們配合秦泰辦案,大家當然不高興了。所以他們找出了這三件幾乎沒有線索的案子,故意給秦泰來一個“下馬威”。
秦泰翻看了淹死的案子。刑部不愧是大明王朝最高的辦案機構,不但有查案高手,也有出色的仵作勘驗屍體,做出比較詳細的屍檢報告。秦泰雖然對這個仵作的專業知識有所保留,但是不得不承認這個仵作很細心。不但記錄仔細而且寫得很詳細,幾乎有點嗦。但是就是由於這個仵作的嗦,才給秦泰看出一絲的端倪。
案發所在地在京城一個小巷的臭水溝裡,一個玩鬧的孩子用一根晾衣服的長杆撈東西玩,竟然撈起了一件衣服和一條已經是白骨的手臂。刑部的人趕到現場之後,一邊封鎖現場驅趕看熱鬧的老百姓,一邊馬上打撈白骨,做出詳細的記錄。仵作以自己的經驗,判斷出死者至少在臭水溝裡面浸泡了半年以上,導致死者全身腐爛最後變成一具白骨。死者已經腐爛,衣服怎麼會沒有破損?是因為死者身上穿了一件南方的絲織品內衣,因為這件衣服經過特殊處理所以並沒有**。就是從這件衣服的樣子和材料判斷,這個人不但是一個男人而且是一個有身份地位的男人。這個人不是一個商人就是一個讀書人,甚至於有可能是一個官員。不然一般的老百姓不可能買得起穿得起這麼貴重的絲質內衣。仵作可能上了年紀,所以有點嘮叨,說了寫了不少可有可無的東西。刑部的人只判斷出兩點,第一是這個男子大概三十至四十歲左右,第二這個男人有點經濟地位。
可是秦泰卻從仵作的嘮叨裡看出了別的東西。第一,這個死者左腿有一處舊傷,曾經受到過外力的傷害。可見這個死者不會是一個讀書人,因為讀書人一般呆在家裡讀書,很少有機會外出,更不會受這麼重的傷。朝廷有規定文職官員不能有殘疾,一個腳有殘疾的書生絕對不能當官。所以讀書人不但愛護自己的雙手,也愛護自己的渾身上下。所以秦泰判斷這個死者不是年輕時候當過兵,就是一個經常走南闖北的生意人。第二,死者四肢舒展,並沒有扭曲或者異樣。可見這個死者在丟進臭水溝的時候已經死了,或者沒有努力掙扎。鑑於死者身上沒有明顯的外傷,秦泰懷疑兇手可能是從後面突然襲擊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