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投資將在石油開始流淌時從石油收益中取回的事實。這就像我從銀行貸了一筆5年還清的貸款,然後看看我未來4年的財政狀況,當我的貸款還清之前,我的狀況當然會很不錯。
我在廣播節目中提出了這種觀點,並希望得到威特的解釋。但他迴避了這個問題,而是就投資的重要性做了回答。我肯定了伊拉克需要投資,但真正的問題是以什麼形式和由誰來投資。“丹·威特,對於這個問題你怎麼解釋呢?”主持人問道。丹·威特沉默了一會,然後終於開了口:“嗯……大衛· 霍根,你還線上上,對嗎?”第三位嘉賓是一個愛爾蘭公司的老闆,他剛剛在伊拉克獲得了一份小型的石油合同。我在演播室裡繼續這場討論,但威特卻不再參與了。
我很吃驚!這兒有一個人在主席的位置上做了很多年,在世界上許多大公司面前也展現了自己的實力,現在竟然因為我問他一個簡單的問題逃避開了!
正當我反思到底發生了什麼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我不該這樣吃驚。實際上,我開始明白,這正好是因為他做過主席的緣故。在辯論之中,他始終保持著說話簡潔的特點:“這就是伊拉克如何引進投資的過程。”但在正常情況下他也應該說一說引進投資的成本,可是他沒有。這也就是他無法向普通大眾解釋那個問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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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節:第7章 搶劫伊拉克的石油:經濟殺手在行動(10)
把皇帝的新衣這個故事拿來做比喻真是再恰當不過了。
ITIC並沒有提到最為重要的收入問題。伊拉克政府超過90%的收入來自石油,如果犧牲這麼一大塊收入,勢必會影響整個國家的發展。
伊安·勞特里奇是來自北英格蘭謝菲爾德的一位受人尊敬的、精力充沛的經濟學家。我和他將一起去糾正ITIC的疏漏。我欣賞他的工作作風已經好幾年了。在20世紀90年代末期,石油公司極力反對對北部海域的石油產品增加任何稅。它們聲稱,這種行為會使北部沿海在經濟上不能獨立的生存,而它們也會集體地從那裡撤離。但勞特里奇的研究卻表明,儘管一些公司做出了這樣的宣告,但實際上北部海域對於它們來說仍然是世界上最有利可圖的地區,哪怕是在交了稅之後。最近,勞特里奇寫了《沉溺於石油》一書,這是在國際能源動力學界和有關伊拉克戰爭政策方面最好的書之一。
透過對伊拉克石油領域的現金流動構建經濟模型,我們可以看到石油收入是怎樣被分割的。最終結果的得出依賴於PSA條款的準確,有一些PSA條款對於石油公司非常有利,而有一些就不那麼有利。
我們挑選了一系列的PSA條款,這些條款在世界上其他地區都已經被使用過了。從最嚴格的利比亞合約到比較慷慨(當然,是對石油公司來說)的俄羅斯合約,我們都收錄在內。我們假設石油的價格是每桶40美元,然後對12個使用PSA條款的國家按照發展程度排序(除去60多個貧困國家)計算,最後我們得出結論:相比把石油資源作為公共物品,這種由外國石油公司承包的模式從伊拉克掠走了至少74億美元(最高194億美元)。當然,如果石油價格更高(就像我寫的那樣,在70美元左右),那伊拉克的損失就相應的更大。
PSA條款通常會持續25~40年不等,在此期間條款會進一步的進行修改。
當我在2006年夏天就PSA條款問題採訪丹·威特時,他也承認以往發生的一些事看起來是不太公平。“有些東西看起來是有點矛盾,我的意思是說現在坐下來商談是很容易的事,我曾經和哈薩克,和伊朗的阿澤里斯人(Azeris)就此討論過,‘是不是我們讓步太多了?或許我們沒有給政府足夠多的好處,也許外國投資者不會做到公平分享利潤……’”但是,他又爭辯道,“你也看到了這是存在政治風險的,其他工業在一種不穩定的政治風險中會做怎樣的投資?”
我向他提出了這樣一種觀點:如果風險環境得到改善,那伊拉克政府能否就原來的條款展開重新談判?原則上,他別無選擇只能同意:“政府就是政府……如果政府方面在政治上站不住腳時,他們就會被迫與另一個政黨展開談判。”
然而,在哈薩克,威特又曾發表了一套與之完全相反的言論。在2001年和2002年期間,正當該國政府根據國內出現的新的情況想要對PSA條款做出調整的時候,威特的ITIC透過向它施加巨大的壓力維護了原條款。ITIC的手段包括透過外國公司威脅撤離資金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