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相對照的是,位於巴格達的石油部大樓被美軍嚴密保護,而城市裡其他建築都遭到了被掠奪的命運。其他物資裝置,比如說桌子、摩托車、各種儀器,只要有資金就可以找到替代品。但石油部裡有不可替代的石油區域的地理資料。
在這場掠奪之後,伊拉克的石油工人們決定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來重建他們的石油工業。2003年8月,IDC的工人們開始重建他們的裝置。他們找出每一處需要修理的地方並儘自己最大的力量把它們修理好。工人們最先修好了鑽探塔並在45天之後開始運轉。幾個星期之後,已經有12個鑽探塔可以開工。
在一間臨時房裡,哈桑·朱馬坐在納西爾旁邊,高度讚揚了這次成功:“伊拉克鑽探公司的工人們是真正的勇士,面對廢除IDC的陰謀他們不為所動,最終依靠自己的力量重建了公司。”另一個石油工人評論說這是伊拉克工人第三次面對極度的不幸,重建遭戰爭重創的工業了。正是憑藉著這種強烈的對石油的主人翁感,他們才會永不放棄。
丹·威特的挑戰是在面對伊拉克人民對石油強烈的主人翁感和發展國家最重要的自然資源的願望時,還要給它的發起人們想要的石油控制權。他也不得不承認:“把外國人放進來還要允許他們提取碳氫化合物,這真是個敏感的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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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節:第7章 搶劫伊拉克的石油:經濟殺手在行動(9)
解決的辦法就是要讓伊拉克人覺得石油控制權好像還握在自己的手裡。
產品共享協議
威特和他的團隊在2004年的秋天完成了報告。他們建議伊拉克的石油工業還是要靠外國的公司來發展,可以運用一種叫產品共享協議(PSA)的方式來進行。這個協議最初在20世紀60年代末期在印度尼西亞實行過,當時民族主義運動在那些石油生產國家氣勢很盛。儘管印度尼西亞的石油公司最終被收歸國有,但他們還是想盡辦法避免了這種情況在其他地方的發生。獨創性的PSA明確了石油資源是國家合法財產的一部分,但同時也說明了外國公司的角色是“承包者”。實際上,外國的公司維持了控制權並擁有所得的大部分利潤。從這個意義上講,PSA同老的妥協合約在本質上沒有區別。
托馬斯·瓦爾德解釋了這種觀點,他是威特最欣賞的理論家之一。瓦爾德是石油天然氣法律方面的專家,在蘇格蘭東北部的鄧迪大學任教,他把這種方法看作是“一種簡易的結合,這種結合是在具有政治象徵性的產品共享協議(這個服務合約表面上顯示國有公司扮演著主人的角色)和該協議模式在所有重要事務方面以許可證制度的方式所規定的物資平等性之間……表面上政府在主導這場遊戲,其實是公司在國家所賦予其合法權利這種偽裝下,控制著這場遊戲。”
對丹·威特來說,PSA必須讓聽眾覺得完美無缺。
我第一次對丹·威特有印象是在廣播裡。當時BBC的世界服務廣播搞了一個每週一次的節目,叫“大家說世界”,參與者就某一個話題展開討論,聽眾也可以透過E…mail發表自己的觀點。2005年11月的一個週四晚上,我被邀請去了位於布什大廈的演播室。威特是另一位被邀請的嘉賓,雖然當時他也在倫敦,但他拒絕去演播室,所以只好以電話的方式參與。
雖然我不認識他,但我卻知道ITIC,我在2004年的夏天看過他們寫的伊拉克報告,對於裡面的觀點,我大部分持反對意見。
打從一開始ITIC的報告就宣稱產品共享協議現在是“OECD以外許多國家的標準”。PSA在很多國家都在用,這是事實,但那些都是一些石油儲備很少或很難開採或開採危險係數很高的國家。這些條款從不用於像伊拉克這樣擁有大量開採起來既簡單、成本又低的石油儲備的國家。實際上,他們只關注如何共享世界的石油儲備而沒有注意使用國家的數量。國際能源機構的資料顯示,只有12%的國家使用了PSA,而67%的國家選擇單獨發展或依靠國際石油公司來發展。
但也許ITIC的報告中最具誤導性的是它提出的經濟模式只到2010年。在這個時期,這個模式會顯示外國石油公司的投資成效,因此會對伊拉克的經濟產生推動作用。然而,在石油還沒有開始流淌之前,也就是收益未被分配之前,這個模式已經停止了。
雖然他們制定了詳細的可以讓伊拉克的政治家們在短時間內可以看到的目標,但我仍然認為這是個基本錯誤。這種時間結構掩蓋了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