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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識不到神的能力,是神的責任,它要想讓人類認識這種能力,直接以人所能理解的方式展現就行了,如果個別的人對這種展現不理解,那它也同樣有能力以這個人所能理解的方式來展現,因為它是全能的。

可是,那麼多人認識不到,只有三種可能,第一,它不存在,第二,它不是全能的,第三,它是存在的也是全能的,但它沒安好心眼兒。”

他以自己受作為人這個具現的限制的思想去限制真實,而不是試圖超越……

真實是每個人的奴隸嗎?

你想讓真實展現,他必定要展現,如果不展現,那麼就並非是全能的?

你在作出這個判斷前,請你自問你自己是什麼?

真實必須向每個人展現自身來證明它的全能?

否則就只可能存在三種可能?

不存在?非全能?沒安好心眼兒?

你怎麼得到這個結論的,我實在是太佩服你了。

如果你認為自己比真實還要偉大的話,那麼請告訴我一點真實吧,讓我也能提升一下?笑……

前提謬誤,結論自然謬誤,即使前提不謬誤,完全符合邏輯,結論也不見得是正確的,不知道你知道這個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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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相信真實,從真實中挖出一一部分,他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叫做撒旦,然後,用耶和華與其對應,好像真實去掉撒旦後剩下來的就是耶和華了,這種用人的思想去限定真實,而又不真正自知,又怎麼可能不犯錯呢?

問題是他們不知道他們在犯錯誤,他們自己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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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想得到真實,而我又十分幸運地與真實有所接觸,那麼把我知道的,並不一定是正確地,和你分享一下吧,真實的分享不會損失什麼,反而會消除一點違背真實的執念,以見證真實地偉大。

我只能作我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