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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是我知道這個老光棍兒生活得一點也不單調,週六當義工,週日去學習畫水彩畫,週三練瑜伽,這不,每週一又開始去學冬不拉。我告訴他,中國也有這個樂器,名字都一樣的叫法,Rob聽了像發現新大陸一樣。嗨,很多白人是不太瞭解別的國家的,即使自己國家的歷史也是糊里糊塗,報紙上說加拿大有超過七成的白人不知道加拿大的元首是哪一頭。

中午,Rob又打來電話,問我們願不願明天去參加他們樂團的音樂會。我們欣然接受邀約。

第二天,我穿了一條深藍色牛仔揹帶褲,和珍珠白的高領衫,還在脖子上圍了一條孔雀藍的薄披肩,上面用銀絲線繡著梅花。這條披肩是專門為音樂會加上的,北美的人們穿著很隨便,舒服為主,往往加一個胸針或者圍巾、帽子什麼的,就算比較重視的裝扮了。出門的時候,我還在考慮,五月天裡扎著圍巾是不是太熱了,等到了車站,我看見有個上了年紀的短髮女士,也在脖子上繫了一條麻質的湖藍色的圍巾,向後系的,前面看上去鬆鬆的像個垂領,帶子飄在後面。看,圍巾是最簡單又出效果的裝飾。

音樂會在身處鬧市的俄羅斯社群中心舉行,小小的門臉,很容易錯過,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