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
“我看到,虛無主義的洪流,在奔騰氾濫!”
網民,作為嶄新形式的“氓民”
法國作家勒龐(Le Bon)在他《大眾心理研究》一書中認為:
“一切政治、神學或社會信條,要想在群眾中紮根,都必須採取宗教的形式。即便有可能使群眾接受無神論,這種信念也會表現出宗教情感中所有的偏執狂,它很快表現為一種崇拜。”
狂熱和不寬容,這種帶著準宗教狂熱的情緒,是群氓生活政治的最顯著特色。在這個消費至上的社會,群眾的心理過程,鮮有邏輯的、理性的成分,特別是有些出人意料的東西,比如教授的專業學識或者現在網路寫手用軟體鼓搗出來的虛假點選率,遠遠超出了群氓所熟悉的生活內容和範圍,當然他們就不具備合理的批評和判斷能力以及真正的經驗推理。在電視、網路上,推銷某種產品或信條的鼓吹者的法寶,依舊是傳統的東西——煽動的方法,斷言的方法,以及情緒的傳染方法。
無論是帝國的建立者、宗教狂人、傑出的政客、網路事件的煽動者,還是黑社會的小頭目,自覺或者不自覺,他們都是某種意義上的心理學家。對於群氓心理,他們都有著發自本能的理解和利用它們的能力,能根據把握群氓心理而成為領導人或者“帶頭大哥”。
我們的時代充滿不確定性,資訊繁雜不堪,而且非常不對稱,面對超常的人群頻率和密度,我們有意識的人格,逐漸融化在集體無意識中。這種消融,有的是被迫的,大多數情況下是自願發生的,群體感情的傳染能讓我們迅速由一個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個體變成群氓中的忠實一分子。在網路中,在電視的觀看過程中,作為孤獨而內心軟弱的個體,只有融合到群氓中去,我們才能展現我們虛假的自我強大。
偶然聚集在一個大廣場上的人群,即使成千上萬人,不能成為在心理學意義上的群體,只有在某個事件發生後,某種共同的感情和思想產生,才會形成群體的概念。構成這個群體的個人可能身份各異,性格、智力、生活背景可能也全然不同,但一旦他們有了一個共同的理念後,就會像螞蟻、蜜蜂般盲目而又非常充滿希望地產生共振作用。
在這種群氓狀態中,集體的暗示過程和情緒傳染使得個人可以陷入一種人格完全喪失的狀態,類似被催眠,人變成了類人猿,大腦活動似乎停止了正常的運作,意志和自我控制能力消失,甚至做出和平時的性格全然相反的舉動,說出特別矛盾的話語。
在“人肉搜尋”、點選率造假或者其他的網路炒作等準網路暴力活動中,我們可以發現,網路群氓由於群體的想象能力,他們忽然可能變成野蠻人,往往身不由己,天天投身於平時看上去那麼沒有意義的虛擬世界,殘暴而且狂熱,或者謾罵,或者詆譭,在QQ群中接受頭目的指令,在沒有任何報酬的情況下盡心盡力地去展開對假想敵的攻擊。出於群氓狀態下的這種個人,其實全然是低等動物群中受刺激本能反應的奴隸,變得輕信、易怒、血腥而且好戰,時刻準備著撲上去撕咬(當然是虛擬網路中的假想殘殺)。
網路時代,網民群體的一個非常顯著的特質就是情緒的極其誇張,一種單純的誇張。在某個事件中,人們的情緒受到虛擬的傳染,迅速擴張開來,連中間的過渡時段都沒有,鬨然而起,蜂房效應使得虛擬群體的力量有若巨潮般強大。在這種誇張的情緒中,沒有任何對自己所加入一方的懷疑和不確定,厭惡的過程都沒有,直接轉化為強烈的仇恨。
在這種網路暴力中,虛擬群體的群氓形態特別明顯,形成漫無止境的狂暴和宣洩,由於無需責任感和同情心,沒有面孔的人群藉助各種馬甲的身份,潑婦罵街一樣傾瀉他們病態的情感。
當然,在這種網路事件中,那些生活中的失敗者、弱者或者平素心懷妒嫉而不能釋懷的具有某種病態人格的個體,可能會暫時擺脫卑微無能的感覺,在群體宣洩中體會到某種具有*的強大感覺和控制能力。
在網路群體事件中,還有某種模糊的意識在起作用——法不責眾。個體,特別是網路虛擬的個體,能隱約感覺到他們只是巨大的、異質的群體中的滄海一粟,任何虛擬的攻擊和謾罵似乎都不會因此受到懲罰(也不容易讓人找到證據)。在體會人多勢眾的力量感的同時,群氓中的個人還能感覺到某種犯罪後僥倖脫逃的樂趣。
一般來講,普羅大眾在日常生活中缺乏激情與冒險,平素的從眾心理本來就有自我保護的作用,服從大多數顯然不會消耗體力和精力,又能夠最大限度的簡化認知的過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