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事兒,做足了功課,找到諸葛亮,用劉邦初入咸陽與百姓“約法三章”③事兒說明應該緩刑弛禁來安撫人心,並要諸葛亮大批提拔幹部來收買人心。
諸葛亮卻沒給法正面子,懶得和他當面解釋,就給他寫了一封信,說法正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劉璋法治不嚴,導致小人欺主叛上,現在如果用當官封爵的寬容辦法來籠絡他們,官位給高了,他們反而不覺得可貴,恩惠給多了,他們反而不知好歹,如果嚴明賞罰,法令一行,他們就會知道好歹,不濫封官加爵,官位升了,他們就會感到來之不易而珍貴它,這樣,賞罰並用,相輔相成,上下就有了秩序。
這就是著名的《與法正書》④,它被公認為是諸葛亮法家思想的體現。可是,諸葛亮給法正寫這封信,字裡行間,就是在辱罵法正這類人不守君臣之道,只為加官晉爵。
不過,聰明如諸葛亮是不會把想法暴露出來的,因為他得罪不起法正。生活的智者,儘可能不與小人發生交集。
但是,同樣是劉備的心腹,諸葛亮想躲開法正是辦不到的。如果不幸遭遇法正了怎麼辦?諸葛亮的做法是智者的做法:躲。諸葛亮接到檢舉:又一個扶風人被法正殺了。諸葛亮在檢舉信上批覆:此事交由蜀郡太守、揚武將軍處理。諸葛亮心裡對那個死去的扶風人說:誰讓你當年用人家做門神來著!
又有檢舉:法正又無緣無故地給一個人升職;還有檢舉:法正又無緣無故地撤了一個人的職位……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法正這人,“一餐之德,睚眥之怨,無不報復”,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你對我咬牙,我一定要把你的牙砸掉。
蜀中是我的,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小人當道,無法無天。有人說:還得找諸葛亮,他不是對我們嚴刑峻法,那也該能對法正有辦法。於是,他就找到諸葛亮說:“法正在蜀郡太飛揚跋扈了,您應該告訴主公,打壓一下他的囂張氣焰。”
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諸葛亮一貫的工作作風。可是,這一次,諸葛亮卻是一臉難死了的表情,搖搖頭,說:“主公目前在公安,北畏曹操之強,東憚孫權之逼⑤,在這個時候,進退維谷,法孝直為主公出謀劃策,讓主公遊刃有餘地應對一切,別人都不能控制。如何能禁止法正,讓他不按自己的心願行事呢!”
諸葛亮的意思就是說法正是劉備需要的人才,誰也不敢動他,他願意做什麼就做什麼,都別惹他,他要是惹誰,那就算是誰倒黴。
法正難死諸葛亮,是因為他背後有劉備撐腰。做小人也是需要有背景的。劉備允許法正這樣做,是因為他離不開法正。“太平崇仁義,亂世尚權謀”,法正就是為那個亂世而生。
①戰國時燕昭王招賢報齊仇,向郭隗問計。他說“請先自隗始”。於是昭王給他建了宮室曰“金臺”,堂號為“尊賢堂”,並把他當作老師來尊重。結果樂毅、鄒衍、劇辛及其他有才能的人皆來歸附燕國,燕國因此強大起來。
②左將軍:建安三年(198年),劉備歸附曹操,被表為左將軍。此後,劉備一直以“左將軍”自稱,直到自立為漢中王。
③約法三章:劉邦攻入咸陽後,頒佈三條法令,“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後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以資遵守。
④《與法正書》:見於《三國志·諸葛亮傳》裴松之注,《資治通鑑·卷第六十七·漢紀五十九》亦載,原文為“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以無道,政苛民怨,匹夫大呼,天下土崩;高祖因之,可以弘濟。劉璋闇弱,自焉已來,有累世之累,文法羈縻,互相承奉,德政不舉,威刑不肅。蜀土人土,專權自恣,君臣之道,漸以陵替。寵之以位,位極則賤;順之以恩,恩竭則慢。所以致敝,實由於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榮恩並濟,上下有節,為治之要,於斯而著矣。”
⑤《三國志·法正傳》原文在此句後邊還有一句話,“則懼孫夫人生變於肘腋之下”,本書沒有采用。孫夫人回東吳的時間,史書上有兩種不同的答案。第一種是《資治通鑑》和《三國志·趙雲傳》注引《雲別傳》上的時間,建安十六年十二月,“孫權聞備西上,遣舟船迎妹,而夫人慾將備子禪還吳,張飛、趙雲勒兵截江,乃得禪還”;第二種是建安二十年左右,依據以《三國志·二主妃子傳》為代表,“先主既定益州,而孫夫人還吳”,據此分析,時間都應該在建安二十年左右。第一種說法,符合孫權和孫夫人的剽悍果敢性格和當時的政治形勢,第二種說法與劉備娶吳氏為正室的說法相牴觸,本書採用第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