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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條狗,也就足夠了。剩下那四隻得留在營地,提防著山裡的野物。昨天晚上在宿營的時候,他就發現附近有野豬的蹤跡,蹄印大小如一,而且踩踏進土裡很深,分明是一頭獨行的公豬。

可千萬別是傷豬才好。

嘀咕了一句,白晃的心思又回到眼前。

雖然他是德魯伊,身具能夠迷惑、甚至是控制動物的自然之力,可早在剛剛進山的時候,他就已經試驗過了——想要用野性溝通的能力,哄騙小山雞小兔子們乖乖上門被他吃掉,那就是痴心妄想。

野性溝通之所以稱為“溝通”,就是因為情緒和思維的交流,是雙向的。他都起心要吃人家,還能指望有哪隻傻兔子主動上門,以身飼虎麼?

但德魯伊之力在覓食上沒用,不代表白晃就沒了辦法,長輩們教導過的,在大山裡面討生活的法子,他可是從沒忘記過。

有人打獵需要開著悍馬,後艙裡趴著獵犬,背上揹著獵槍弓弩。而另外一些人,只需要一副皮筋。

無架彈弓——很多人聽都沒聽過的玩意兒,但其實就是70後80後們小時候玩的彈弓,去掉木叉或者鐵絲彎成的把手,只留下皮筋和皮墊。

只不過在99%的人手上,這東西唯一的作用就是自殘;而換成另外1%的高手來使,卻不啻是給塔利班人員裝備了最先進的單兵武器。

到了白晃手上,以他高達136點的身體素質,在大山裡如魚得水的敏捷身手,這種武器直接就升級為了巴雷特XM109。

兔子?山雞?白晃看著腳下的獵物笑而不語。

不到半個鐘頭的工夫,白晃手拎三隻公山雞出現在營地外。原本熱鬧的營地,在看到了他手上的東西后,集體失語,沉默了三秒鐘之後,卻又爆發出一陣熱情洶湧的歡呼。

“還真被你逮到兩隻!”汪憲極為興奮地衝過來,對著白晃胸口就是一拳:“真有你的,我看有了老弟你啊,咱們都不用出山了。”

白晃壓根兒不理會這廝的馬屁,很是蛋定地把獵物扔給他:“術業有專攻,拿去拔毛。”

然後他也不看苦成了蔫茄子的汪憲,徑直來到溪邊。

旁邊的於蟬瑾正在清洗野菜,看到白晃過來,又厭又怕地挪遠幾步。

白晃對於這位大小姐,也不像最開始那麼嫌棄了,這人是有些自以為是,不過能放下身段吃苦,已經遠比一般的白富美要強。

但要讓他主動道歉,請求和解什麼的,那卻是想也別想。

什麼男人氣量,紳士風度,對他來說就是個屁。

所以白晃現在看也不看於蟬瑾,脫下了鞋子後,就輕緩地淌著溪水下了河。

“喂,你”於蟬瑾終於忍不住了,橫眼瞪著白晃:“你沒看到我在洗菜啊!”

“啊?什麼?”白晃疑惑回頭。

於蟬瑾看他一臉“你幹嘛打擾我”的樣子,心頭大怒,卻又不敢真怒出來,暗想你看到我在洗菜,還脫了鞋子下水,還有道理了?

“你沒看到我在洗菜啊!等會兒你不吃是吧!”

白晃莫名其妙地回瞪她一眼:“我這是下游,你叫個什麼勁兒,我還沒怪你把我的魚嚇跑了呢!等會兒你不吃是吧!”

於蟬瑾一滯,又看到白晃瞧過來的眼神中,分明飽含著不屑和對腦殘患者的同情,馬上就咬牙站了起來。要不是忌憚眼前這個魂淡,很有可能是兇殘的“蛇人異形”,她現在能賞賜這小子兩耳光。

“哎,又怎麼了!”看到兩人又起了爭執,趕緊有人過來打圓場。

於蟬瑾的小胸脯急劇起伏著,眼神中流露出不同戴天的仇恨,指了指水裡的白晃:“他說我嚇跑了他的魚!真是不要臉,在這種地方,也能撈魚?”

不怪於蟬瑾忿忿然,雞公巖一帶的溪流,源頭來自海拔三千多米的高山積水,水流的落差極大。在稍微湍急一些的水流裡,人根本就站不住腳,一旦躺平了身體想要游泳,溪水能直接把人衝出十好幾米遠。

而在這樣湍急的水流中,那些金錢魚、河底趴、楊條子、小白魚,隨便一個甩尾,就能讓目光最為銳利的鷹隼,也難以追尋它們的身影,更遑論人類?

然而於蟬瑾顯然搞錯了一個問題。

白晃還能算是人類麼?

德魯伊也算是純粹的人類?

就在那個和事佬訕訕笑著,想要給二人打打圓場的時候,就看到白晃一步一步踏入齊腰深的溪水中,奔騰的浪頭和洶湧的暗流,絲毫不能動搖他的身形。

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