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日報》編印的《內部參考》第960期,反映了手抄本《第二次握手》在北京一些單位群眾中傳抄的情況。10月12日,姚文元看到這期內參後立即批示:“請找一本給我,並查一下作者在哪裡!”14日下午他又打電話給報社:“你們的內參反映一本壞書《第二次握手》,今天把書送來了。我翻了一下,這是一本很壞的東西,實際上是搞修正主義,反對毛主席的革命路線。它寫了一個科學家集團,以'如'郭老、吳有訓,寫了許多人,如果不熟悉情況,不可能寫出來。還寫了與外國的關係,如寫了吳健雄。不是一般的壞書,也決不是工人能搞出來的。要查一下,作者是誰,怎麼搞出來的?必要時可請公安部門幫助查。”姚文元命令查這本書意在打擊陷害一批知識分子。在《北京日報》960期《內部參考》上,還有北京市革命委員會主任丁國鈺的批示:“請傳新同志(劉傳新,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後因參與###1976年4月5日“###”,於“###”後畏罪自殺)一閱,似應查出此書是出自何人。”
現代“文字獄”(6)
繼姚文元批示之後,新華社《國內動態清樣》1974年12月7日第3297期,也以《北京市發現許多單位秘密流傳手抄本反動小說〈第二次握手〉》為題,反映了《歸來》的流傳情況,並指出:“這本書的中心思想是宣揚資產階級戀愛觀——愛情至上,鼓吹資本主義國家科學先進,散佈崇洋媚外的洋奴思想,鼓吹個人奮鬥、成名成家的資產階級白專道路”,“欺騙性很大”,“流毒很廣”。
北京日報社將姚文元的指示雷厲風行地傳達給北京市公安局,公安局成立專案小組追查。他們查明作者是張揚後,立即給該省公安局發函。後者遂於1975年1月7日將張逮捕。為了向姚文元等權勢炳赫的大人物獻媚邀功,辦案人員竭力給他羅織種種莫須有的罪狀:第一是“反黨”;第二是吹捧“臭老九”(“###”中對知識分子的蔑稱);第三是鼓吹“科學救國”;第四是描寫“愛情”。
為了在法律上“站住腳”,他們先給書中人物分別“定性定案”。女主人公丁潔瓊教授是“叛徒”,另一位女主人公葉玉菡是“地主階級的少爺小姐”,男主人公蘇冠蘭教授是“特務”,###老幹部魯寧是“走資派”,老天文學家蘇鳳麒是“反動學術權威”、“洋奴買辦”,美國神甫查爾斯是“帝國主義分子”。
張揚被定為“反革命”,親屬好友廣受株連,辦案人員在他插隊的地方,組織召開“聲討會”,挨家挨戶收集農民的印章,編造所謂“控訴書”,盜用“廣大貧下中農”的名義一致要求將他判處死刑。
1976年6月,湖南省公安局向省法院起訴,建議對張揚從嚴懲處。《起訴書》宣佈他的主要罪行是:出於反動階級本能,躲在陰暗的角落裡寫出反動小說《歸來》,變本加厲地、非常露骨地鼓吹“叛徒哲學”和“天才論”。文字越寫越冗長,內容越寫越反動。這本反動小說的要害是要資本主義“歸來”,為反革命復辟製造輿論;為劉少奇、###翻案,反對###;捧出地主、資產階級和一切牛鬼蛇神的亡靈,在意識形態領域裡搞和平演變,為劉少奇、周揚文藝黑線招魂;美化資本主義制度;攻擊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制度;宣揚資產階級意識形態,毒害青少年,同無產階級爭奪接班人。這本黑書的主人公都是叛徒、特務、反動學閥、洋奴買辦、死不改悔的走資派、地主資產階級的少爺小姐。《起訴書》認為《歸來》突出歌頌周總理是“打著紅旗反紅旗”,並指摘他“攻擊中央首長張春橋同志”,“矛頭直指無產階級司令部”。
除主罪外,《起訴書》還羅織了其他一些罪狀。1967年10月,張揚曾與另外三個知識青年合寫過一篇題為《劉氏上山下鄉運動是對毛主席青年運動方向的徹底背叛》的大批判文章,登在一派群眾組織的小報上。當時,在瀏陽地區群眾組織中,有人提出“趕走長沙佬”、“殺死長沙佬”的口號。張揚等來自長沙的知青感到受排擠,加之知青工作中確實存在種種問題,他們不滿,因而在大批判文章中講到知識青年在農村受苦,上山下鄉是“新型農奴制度”。這就構成了“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的罪行。
張揚的祖父是地主,父親張效立在閻錫山部隊辦的“民族革命第九中學”當過教員,後因反對軍官逼婚女學生,受###,逃到河南長葛縣,辦了一所學校,進行抗日宣傳,組織過一個農業合作社。1949年1月,張揚出生僅一個月,張效立被當地地主“黑槍”打死(兇手已在解放初期被政府###)。張揚之母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