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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吳越評70回本水滸傳 第四回(5)

第二件事情,是和李忠的再次會面。上一回書中,魯達為了救金翠蓮,向李忠借銀子,李忠只拿出二兩銀子來,已經介紹了李忠的不大方。這一回再著力介紹一番,寫他不用山上的金銀送禮,卻要到山下打劫,搶到多少,全部奉送。

平心而論,李忠當年是個跑碼頭使槍棒賣膏藥的流浪藝人,一場下來,最多不過收入幾百個銅錢。能一次拿出二兩銀子,應該說已經很不容易了。史進是個大少爺,魯達是個做官的人,兩個人都是大手大腳慣了的。他們和李忠的社會地位和生活水平,本來就不在一條線上。李忠後來當了強盜,銀子可能不少(從他們把搶來的東西分成三份兒,兩個頭領各得一份兒,而那麼多的嘍囉,只共得一份兒,就可以看出)。但是強盜有強盜的做法:下山一搶,是多是少,都拿來送禮,也未始不是他們的“遊戲規則”之一。魯智深卻咬定他這是小氣吝嗇,把他桌子上的金銀器皿都席捲而去。比較起來,這不是比李忠的做品更加低下麼?

作者之所以要這樣寫,分明是心中已經認定魯智深是個好漢,是個大英雄,要用李忠的小氣吝嗇來烘托魯智深的俠義高大。結果是“越描越黑”了。

關於周通這個人物,本回書中沒有交代他的來歷出身;從書中的描寫看,無非是個以強凌弱的土匪強盜而已。但在高元鈞的山東快書中,武松從少林寺學藝回家,到東嶽廟去燒香,遇見惡少“李家五虎”強搶民女,是周通和武松同時出手相救,並打死李家五虎的。他那樣一寫,周通就成了救人危難的俠客英雄,和這一回書中強娶劉太公獨生女兒的土匪周通,形象上可就相去太遠了。

此外,魯智深下山,是要到東京也就是開封去的。開封在五臺山的正南面,當年雖然沒有火車、汽車可通,但我相信一定有一條比較便捷的道路相通(例如走西路從五臺山出發,經沂州、太原、長治、過黃河到鄭州再到開封,這些大城市之間都有“驛道”相通;或走東路從五臺山出發,經陽泉過娘子關到石家莊轉邢臺、邯鄲、安陽到開封),絕不可能從石家莊一路往東經衡水、德州越過濟南到達青州這個山東東部城市去,然後再大寬轉往西南走,繞回河南開封的。

作者之所以要這樣寫,並不是對青州“情有獨鍾”(後文還有好幾座“強盜山”都在青州附近),其實是作者手頭沒有一本地圖集可以參考。出現這樣的漏洞,是他那個時代作家的“無可奈何”。

這一回書的故事安排和結構,有幾個地方比較特殊。例如周通的“入贅”,就很不合乎常情。魯智深“偷”了金銀器皿一逃了之,也很不符合他的性格。

下面是金聖嘆對本回書故事結構的部分評論,可供參考:

(魯智深)為一女子弄出(事兒)來,直弄到五臺山去做了和尚。及做了和尚弄下五臺山來,又為一女子又幾乎弄出(事兒)來。夫女子不女子,魯達不知也;弄出不弄出,魯達不知也;和尚不和尚,魯達不知也;上山與下山,魯達悉不知也。亦曰遇酒便吃,遇事便做,遇弱便扶,遇硬便打,如是而已矣,又烏知我是和尚,他是女兒,昔日弄出(事兒來)故上山,今日下山又弄出(事兒來)哉?

魯達、武松兩傳,作者意中卻欲遙遙相對,故其敘事亦多彷佛相準。如魯達救許多婦女,武松殺許多婦女;魯達酒醉打金剛;武松酒醉打大蟲;魯達打死鎮關西,武松殺死西門慶;魯達瓦官寺前試禪杖,武松蜈蚣嶺上試戒刀;魯達打周通,越醉越有本事,武松打蔣門神,亦越醉越有本事;魯達桃花山上踏匾酒器,揣了滾下山去,武松鴛鴦樓上踏匾酒器,揣了跳下城去。皆是相準而立,讀者不可不知。

要盤纏便偷酒器,要私走便滾下山去,人曰:堂堂丈夫,奈何偷了酒器滾下山去?公曰:堂堂丈夫,做什麼便偷不得酒器,滾不得下山耶?益見魯達浩浩落落。

李和尚曰:“人說魯智深桃花山上,竊取了李忠、周通的酒器,以為不是大丈夫所為。殊不知智深後來作佛,正在此等去。何也?率性而行,不拘小節,方是成佛作祖根基。若瞻前顧後,算一計十,幾何不向假道學門風去也?”

李贄評:智深一打鎮關西,一打小霸王,兩拳俱大有妙用。若曰和尚路見不平,則幾失智探矣。

王望如曰:桃花莊上救劉公女,較渭州樓上救金老女,同一心事,同一作用。坐銷金帳,打得痛快;滾亂草坡,偷得燥脾。魯智深止(只)不犯邪淫,便參上乘。那殺生、妄語、偷盜、貪酒,四條都應末減。

又曰:魯智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