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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他不能容忍任何批評。當他捍衛她的作品時,他的臉紅了,就像他捍衛的是一個人似的。他不知道自己是在捍衛一部作品還是捍衛一個女人。他對那個女人一無所知,但他一遍又一遍地讀她寫的書,直至滾瓜爛熟地記在心間。是的,是爛熟於心。他的內心被觸動了,像被一種愛情所觸動。他曾經愛文學,喜歡司湯達、普魯斯特。但此時,他覺得那個不認識他的作家只為他而寫。他必須把以前所讀的東西都倒出來,讓這個作家充實他,甚至給他注入生命的活力,因為在讀她的作品之前,他的閱歷是那麼膚淺。那些作品使他活躍起來,敢於反駁他人。他把他所能找到的這個作者的所有集子都買來了。他不希望遇到她,甚至連想都沒有想過。那個作家就活在他身上,在他最寶貴、最容易入侵的地方,在他的想象當中。他甚至沒想過要了解這位作家的生平,他沒興趣知道她是否有情人、有孩子,他滿腦子都是她曾經寫的和正在寫的東西。他讀她的作品時產生的感情,使他激動得讀不下去,他每次只能讀兩三頁,然後一邊默誦一邊在大街上躑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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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杜拉斯 (十四)(6)

後來,在小城的大學裡,人們和這位作家舉辦了一場討論會。討論會上將放映這位作家拍的一部電影,這部電影他已去巴黎看了十多遍。放映和討論會的訊息使他十分驚慌,但那天他像個木頭人一樣,去了電影院,坐在第一排。電影放完後,人們提了一些問題。他不知道怎麼說,但勇敢地開口了。他沒有向作家提問題,而是跟她談起了兩個鏡頭,他認為自己抓住了這兩個鏡頭背後的含義。他強調這兩個鏡頭的相似之處,認為電影中同樣的探索手法可能會暴露同樣的失敗。她明白他對她的東西瞭如指掌,便對他說:“您說得對。”他本想給她獻花,但被夥伴們擋住了。那是單純而輕佻的城市少女乾的,他們說。可他還是想這樣做,以表達感情。他認為像她那樣不落俗套的女人會接受的。他只知道從口袋裡掏出一本這位作家最不出名的書,走向前,當大廳走空的時候,他過去請她簽名。她簽了,沒有特別注意他。他問她是否可以透過她的出版商給她寫信。她答道:“不如寄到我家。”並把自己的地址給了他。他大為震驚。接著,她又建議周圍的人去喝啤酒。更確切地說,她是說:“我想喝杯啤酒。”大家都跟她去了。幾個夥伴,以及討論會的組織者。她獨自講著。他只記得她談起了這個省份和這個省對她的影響,然後又談起了她那個不願意學鋼琴的兒子。他只注意到她像唱歌一樣的聲音及其微笑。她笑容滿面,他都不敢相信。但他一心想著:是她。是她寫了所有那些作品。兩三年來我和她朝夕相處。他記住了一些細節:她的手鐲,她的戒指。接著,他又發現了她聲音和遣詞造句中的那種威嚴,發現她不說話時靜靜的,發現了她對聽眾的那股魅力。這種強大的力量使他神魂顛倒。電影結束後她做了自我介紹:“好了,我在這裡。我就是這麼稱呼自己的。我拍了這部電影,我沒有什麼可對你們說。我等待你們提問題。假如沒有問題,我就走。這對我來說是無所謂的。”他記得這番開場白後是長時間的沉默,記得她回答第一個問題時幽默得出乎人們的意料之外,那種滑稽與她開始幾句話的嚴厲截然相反。她一開口,立即就把聽眾給迷住了。他也被深深地迷住了,他覺得被她發現了,被她認出來了,他可不是毫無目的地來的。在咖啡店,他一言不發。不是因為羞怯,而是別人礙手礙腳。他想單獨擁有她。

後來,他給她寫了信。他常給她寫信,信極短。與其說是信還不如說是便條。他在信中提出見面。他寫道:他愛她,渴望見到她,但也許還是不見好,免得破壞什麼東西。在他看來,他笨透了。一年後,四月初的一天,或者是五月初的一天,她給他回了信。她在信中大致是這樣說的:“無法回答您的請求。得由您自己決定。我不想對您說您得來看我。”他得出結論,沒必要去看她,但又非常渴望去看她。同時,他又決定,遠離更適合他的這種愛。他給她寫信越來越密,幾乎每天都寫,並不等待回信。他往往只從她的書中抽出一句話寄給她。這一點,他做得可一點都不笨,儘管他自己沒有意識到。重讀自己寫的東西,她不可能不激動。她從不回信。他不等待任何東西,他明白不可能有什麼回答。他只希望她拆開信封,讀一讀他簡短的愛的資訊。多年來,許多年當中,大約有七年吧,他都在想象她在讀他的信。

這種感情,這位大學生是與一位和他同居的姑娘分享的。他們一道喝康巴利苦開胃酒,大聲地互相朗讀這位作家的書。他們只允許那些毫無保留地崇拜那位作家的人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