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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部分

聽完文勳的解釋,兩位察訪使一起拍拍腰帶,表示自己坦坦蕩蕩,腰間沒有呢夾帶筆墨,他們還一疊聲地表態:“本官今天絕不寫詩!開什麼玩笑,在蘇門六學士面前擺弄詩詞,那不是找罵嗎,本官今天絕不寫一個字。”

李格非搖晃著腦袋,不知所云地說:“好,這首曲子好,唱的本官心中舒貼。”

王穎舉起酒杯,又自灌一杯,趁著醉意,放浪形骸的吼道:“來,唱一曲,本官聽說月魁樓的歌舞獨出心裁,今日第一次登上月魁樓,月魁呢,那位姑娘是月魁,來給本官唱一曲。”

至於董必,這廝現在只想把自己儘快灌醉。他覺得這世界崩潰了,原本他還想來到兩廣,想批鬥誰就批鬥誰,看哪個不順眼就收拾,沒想到首先被收拾掉的是他自己,現在,他居然要和被監視的犯官同堂而坐,一起欣賞歌舞——在戒備森嚴中欣賞歌舞。這局面讓他說不出的鬱悶,可他又不敢發怒,只好對酒菜運氣。

這一通大喝,兩名察訪使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回到官舍的,待第二天中午,宿醉未醒,頭痛欲裂的董必得到招呼,說是冬至節廣州學子準備大祭,邀請他順便也參加,並答應事後將他護送到桂林……

冬至節,又一年地“釋菜先師”開始了。

祭奠過至聖先師孔夫子後,趙興帶著各府學學諭感謝今年那些捐資助學地鄉紳,而後在廣州府學的明堂發表了那篇經四大學士聯手潤色過地“勸學令”。

地方官員不能制定法律,制定法律的權力在皇帝。趙興這位地方官只能釋出地方行政命令,所以稱之為“勸學令”。但這個勸學令實際上等於一道地方法規,其內容相當於現代的《義務教育法》。

在這篇文章中,趙興引用夫子教授七十二門徒、講文明火種傳播給庶民的先例,呼籲孩子家長將適齡兒童送入府學,而各地府學應該本著“有教無類”的態度,公平的給予每個兒童“受教育權”。

趙興在文章中抨擊了廣東僱用童工的現象,並宣佈將對這些行為予以懲戒。宋刑律中沒有規定禁止僱用童工,所以這種懲戒不是從法律角度上予以地刑罰——趙興打算豎立兩塊碑。碑文上銘刻上僱用童工者的姓名,一塊立於該人家門口以示羞辱。另一塊碑藏在當地府學,讓當地的讀書人予以唾棄。

在道德施壓之後,趙興也做出對於上學兒童的補償。因為這時代,孩子通常也是勞力之一,因為上學。貧困的人家可能少了一項收入,還要供養孩子讀書。一出一進,許多貧困人家可能無法供養。所以趙興在勸學令中公開表示:只要他在任,每個上學孩子不僅不收學費,官府還要予以補償。

這其中。一份補償是給學諭以及學校的,各地府學每收一名學生,轉運司、經略司衙門按生員數額撥款。此外,民間力量也可以申請自己辦學,同樣每招收一個學生。官府給予一定額度地補貼。

此外,趙興還宣佈給孩子發放上學的交通費與牛奶錢。凡是送孩子上學的家庭,當地官府都予以減免農稅,趙興還承諾,只要家裡有孩子上學,根據免役法給與孩子家庭準士紳待遇,免除孩子家庭的勞役。

四大學子聯手出擊。這篇文章寫的非常恢弘。談到被僱童工地悽慘時,讀之令人淚下,談到官府苦心給予孩子各種方便以便讓孩子讀書識字,聞之令人熱血沸騰……

“勸學令”頒佈之後,輪到年度例行講話了。作為當地最高長官,趙興深吸一口氣,掃了一遍臺下的學生,又看了看臺上的官員,平靜的說:“以前我在連州談過禮之用。和為貴……。後來大家讓我再談談君子六藝——禮、樂、射、馭、書、數。

在談君子六藝之前,讓我先談談動物吧——人何德何能成為萬物之靈?論視力。人比不過老鷹;論嗅覺,人不如狗;論力氣,人不如熊;論勇猛,人不如老虎;論敏捷,人不如羚羊與馬;論耐力,人不如駱駝;論飛行,人不如鳥;論游泳,人不如魚。

然而,人卻成了萬物之靈,位於食物鏈的頂端,禽獸都匍匐於腳下,讓我們享用,他們地肉不好吃,我們還嫌棄,包括萬獸之王的老虎肉,為什麼?

那是人會創造,人擁有創造力。

論視力,人確實不如老鷹,然而人能夠發明千里眼、望遠鏡,讓自己看的比老鷹還遠;論嗅覺,人確實不如狗。然而,人卻可以創造馴化技術,馴化狗來替我們嗅東西;論力氣,人確實不如熊,然而,《墨經》上記載了滑輪與撬棍,滑輪可以吊起連熊也提不動的重物,而撬棍…西洋有個人說過:給我一個支點,我可以撬動整個地球。熊不會說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