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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部分

在那劣子,也是相當於工部的後臺啊,冶造局地位提高,工部的地位自然水漲船高……曹稚那老頭子,別看老眼昏花,心思賊得很呢!”

聽聞此言,大太監童憲小聲說道:“老奴以為,肅王殿下這一步似乎邁地太大了……肅尺並無所謂,問題在於,日後幾日或將隨之出現的肅斤。”

“擔心什麼?”魏天子笑了笑,語氣難以捉摸地說道:“沒見那小子說了麼,冶造局,將成為我大魏唯一的標準,包括度量衡!”

“……是。”(未完待續。)

第二百四十二章:肅氏度量衡新規

ps:誰說我不想還清欠債啊,問題是這兩章相當難寫啊,光是查詢資料就花了大概碼三個章節的時間,更別說完善構思,毫不誇張地說,這一章的工程量,最起碼也抵四五章。要不是為了貼合實際,真不想寫這種需要明確數值的章節。

————以下正文————

所謂度量衡,指的就是用於計量物體長短、容積、輕重的統稱標準。其中,用於計量長短的器具稱之為度,用於測定計算容積的器皿稱之為量,而測量物體輕重的工具,則稱之為衡。

而昨日,趙弘潤首先確定了度的標準,雖然沿用的仍然是舊有的1丈=10尺=100寸=1000分的規定,但事實上,因為精確了一尺的標準,因此,它與大魏原先採用的舊尺制,是存在一定的差異的。

而在規範了度的標準後,趙弘潤並沒有順勢規範計算容積的量,而是先選擇先確定衡,即重量,因為在他看來,規範計算容積的量這個標準,是度量衡中最讓他頭疼的。

至於說到規範重量單位,趙弘潤自然不會選擇他記憶中的千克或者克,一來那是舶來品,二來,魏人根本不能理解什麼叫做克,因此,他仍然打算採用舊制的兩與斤作為重量的基本單位,而他要做的,只是在此基礎上加以規範。

據趙弘潤所知,古人最早採用絫、即黃米作為實物的標準,規定十絫為一銖、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簡單地說,一斤約等於是3840粒黃米的重量。

但是這回。趙弘潤並不打算採用舊有的規矩,原因就在於,舊有的重量單位換算過於複雜、累贅,不利於計算。

因此,在考慮了一陣後,趙弘潤選取了大魏境內越來越常見的稻米作為實物的恆定標準。

首先。他先叫冶造局的工匠們,利用最簡單的槓桿平衡原理製作了一隻木質的托盤天平秤,然後取來一隻足夠裝240粒稻穀的小布袋,先用天平秤稱出這隻小布袋的重量,用那些稻米作為計量單位。

隨後,在那240粒稻米中減掉等重於那隻小布袋的米粒,得出了両的重量。

而在此之後,趙弘潤並沒有選擇一斤十六兩的換算方式,因為在他看來。這種複雜的計算方式不利於日後他們冶造局計算大批次的物件重量,也不利於他日後推出十進位的乘除,因此,趙弘潤決定,將一斤的重量,恆定為十兩。

這種新的斤制,即日後冶造局率先採用的肅斤制,由於所選擇的稻米約比黃米重一倍左右。因此,一肅兩幾近相當於二舊兩。不過,因為肅斤制採用的是十進位制,因此,一肅斤並不到一舊斤的兩倍。

但不可否認,無論是在肅斤制新規下,無論是肅斤還是肅兩。都要比舊有的斤兩制重得多。

可遺憾的是,在場的人,絕大多數均不能理解趙弘潤為何採取稻米作為衡量物,也不能理解他為何將斤兩的換算規定為十倍,而並非是原先的十六倍。

在此之後。趙弘潤又規範了鈞與石的重量,規定1石=10鈞=100斤=1千兩=1萬錢=10萬銖,在這個新規下,一肅兩約等於舊一兩的2倍,一肅鈞約等於舊一鈞的2/3,但一肅石則約等於舊一石的5/3。

注:附舊新斤制對比。注意,都是約值!!

原:銖0。65克、錢3。7g、兩15。6g、斤250g、鈞7500g、石30000g

肅斤制:銖0。5克、錢5g、兩50g、斤500g、鈞5000g、石50000g

總的來說,肅斤制與舊斤制換算有著顯著的差別,但是,其十進位的換算也顯然要比舊有的斤兩制容易得多,可以說是一目瞭然,但遺憾的是,還是有不少人對此心存疑意。

這不,冶造局的局丞王甫在隱晦地勸說未果後,小心翼翼地說道:“殿下,要不然,新的斤制先在我冶造局使用,暫不推向朝中六部?”

“王局丞是在擔心戶部的反應?”趙弘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