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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印第安生番

因為他們和別的文明隔絕,沒能進化到鐵器時代,但也是在青銅時代徘徊,不可能退化到石器時代。

也就在現在,鄭經他們就面臨著那些石器時代的原始人,嚴格說那些都是即將變成大明三等人的奴隸。

馮錫範、洪旭和王秀奇的船隊從耽羅(濟州)出發,順著太平洋洋流,飛剪船僅僅用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到了太平洋對面的洪旭城。

洪旭城是鄭經在美洲的第一個據點,馮錫範、洪旭和王秀奇等鄭經麾下的部將們的主要任務就是來往於新大陸和歐亞大陸之間,不斷的把新大陸的金銀送回大陸,把大陸的各種商品和補給品送到新大陸去。

為了縮短航行時間,以及避免出現無風的情況,來回太平洋兩岸的航線採取了順著洋流走的方式,去程的時候,從日本東京灣附近直接往東,進入洋流,橫渡太平洋,直接就能抵達洪旭城;回程需要沿著海岸線往北航行,再進入洋流回來。

這是一條發財的航線,當然也是一條充滿危險的航線,路上可能遭遇風暴,颱風,各種不可抗拒因素威脅船隊的安全。鄭經已經在洪旭城的南面找到了金礦。根據王新宇提供的地圖,找到了後世舊金山的位置。鄭經把這裡起名為鄭金山。

鄭金山在半島上,因為山崖直抵海邊,這裡的地形複雜,所以這座新的據點附近沒有發現有當地土著人活動。

其他的地方發現了當地土著人,那種叫印第安人的土著人,名字還是以前王新宇取的,鄭經不知道為什麼叫他們印第安人。不過既然已經叫印第安人了,也就沒有改名,就按照王新宇給他們取的名字,叫他們印第安人吧。

從印第安人手裡換取黃金,也是發財的一條路子。

馮錫範、洪旭和王秀奇等人負責的船隊,從大陸運輸匕首、短劍、短刀、矛頭、鐵箭頭等鐵製品,運輸瓷器、棉衣等生活用品去美洲,到了那邊之後,基本上鐵製品可以換到同等重量的黃金!瓷器和棉衣也可以換到大量金子。

印第安人還沒有南洋土著人那樣對金銀的概念,南洋公司同南洋土著人貿易雖然也是暴利,但南洋土著人畢竟是見識過來自大陸的商品,在他們那邊價格賣得貴點,也不可能用鐵器換到同等重量的黃金。可是在美洲,印第安人那邊卻可以賺到更多錢。

在當地印第安人眼裡,比石器硬得多的鐵器,穿在身上十分保暖的棉衣,可以用來把大米燒成香噴噴米飯的陶罐,晶瑩透徹,燒熟了特別香甜可口的米飯,喝下去感覺快要成仙的美酒,這一切都是好東西啊。

而黃金呢,印第安人手裡卻有很多黃金,多得都用不完。黃金這東西不會變質,不像鐵器那樣會生鏽,祖祖輩輩留下來的黃金在幾十代人之後都還閃著亮光,後代又淘到新的黃金,一代代人積累下來的黃金根本就用不出去,變成了印第安人頭上的裝飾品。

可是現在黃金可以換到那麼多實用的好東西,印第安人自然很高興的拿黃金去交換。

當然了,也不是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是那麼老實的,也有一些部落的印第安人眼紅那些坐船過來的人們手裡有那麼多好東西,他們想到了搶。

對待那些會吃人肉,搶劫他人部落,甚至把主意打到了明國人身上的生番,最好的辦法就是用武力來解決他們。

“殺!”數千印第安生番吶喊著,揮舞著石矛石斧,手持用骨頭做箭頭的弓箭,嚮明軍的營地衝了過來。

明軍架起了大炮,布好了火槍、弓箭、刀盾和長槍陣。

“轟轟”火炮噴出火光,霰彈鑽入印第安人的人群之中,一下就掃倒了不少印第安人。

成片的羽箭射出,印第安人又倒下一片。等到印第安人衝近了,火槍手扣動扳機,槍口噴出火光,衝在前面的印第安人就像是被收割的稻穀一樣一片片倒下。

“不好了!他們和大海那一邊的白人是一樣的!手裡都有噴火的鐵管子,還有那些可以噴火的大木頭桶!”有人明白了過來。

這個年代的印第安人其實已經不是完全不知道事情的生番了,西方殖民者踏上美洲大陸,多次同印第安人交戰過,印第安人已經知道火器的厲害。

知道自己打不過,這些生番就退了下去,退回到叢林中。

其實印第安人並不笨,他們同西方殖民者交鋒一次次吃虧之後,已經懂得利用地形同西方殖民者周旋,利用叢林來消滅那些“手持噴火鐵管子,有四條腿的惡魔”,甚至還有人繳獲了火槍和戰馬。

有少數印第安人已經懂得騎馬,使用火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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