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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印第安生番

作為一等人的漢人,享受擁有四等人當奴隸的權力,而且漢人因為是一等人,按道理來說漢人是不能給別人當奴隸的。可是目前王羽還是沒辦法完全廢除奴僕制度,當年哪個大戶人家家裡沒有奴僕?不管是老僕、家丁、小廝還是丫鬟,都是簽了賣身契的家奴,若是現在就制定法律制度,強行取消他們的奴籍,不僅是得罪了大戶人家,而且更會遭到這些家奴們的強烈反對!

那個年代簽了賣身契,被賣到大戶人家家裡去當家奴的人們,有很多人已經失去了正常的自我生存能力,特別是一些高階的家奴。

特別是老爺少爺小姐的貼身丫鬟,一些少爺的貼身小廝,他們其實已經失去勞動能力,這些人每天吃得好穿得好,所要做的“勞動”只不過是給小姐奶奶梳頭,穿衣,小廝是跟著家主出門走走路,若是他們離開了大戶人家,就喪失了生活來源,喪失了收入,讓這些人還怎麼活得下去?

至於一些家丁護衛、園丁廚娘,每天做的事情也就是一件事,說難聽點和皇宮內的宮女太監地位沒什麼區別,那個年代的宮女太監一旦被趕出宮去,宮女還好些,還能尋個人嫁了,太監離了宮,生活淒涼落魄,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同理,那些家丁護衛,園丁家奴,若是離開了大戶人家,也是沒有生存能力。

至於有些最底層的家奴,雖然說把他們放出去,他們自己有生存能力,可是長時間形成的觀念,不管是家主還是他們自己,都不願意離開大戶人家的。

要改變這種觀念,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須很長的時間,才能讓奴僕階層完全從屬於一等人的漢人裡面消失。

夷人是二等人,指的是白人、高麗、倭人、滿蒙等蠻夷。可是荷蘭人、滿蒙八旗、幫清廷服務的高麗人等那些還沒投降的夷人卻還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二等人,因為他們是敵人,必須在戰爭中消滅。一旦這些人被俘之後,他們也是俘虜,必須經過改造,才能真正成為次於漢人的二等人。

同樣的道理,一等漢人,可是綠營官兵、清廷官員等,也是敵人,也算不上是一等漢人。在戰爭中被俘之後,也是俘虜,也必須經過改造才能成為真正的一等漢人。

二等人是可以榮升為一等人的,譬如說透過婚姻和戰功。一旦二等人同一等人通婚,就要更改為漢人。另外二等人立下戰功,也能升為一等人。

至於三等人和四等人,那就比較悲催了。

王羽模仿蒙元搞的四等人制度,比起蒙元的四等人制度還要嚴厲,因為四等奴隸中,崑崙奴不僅永遠沒有機會升級,而且每個崑崙奴都要強行閹割之後才能使用!至於因為信仰河蟹教而淪落為四等奴隸的南洋土人,儘管沒有經過閹割,可是他們若是不透過各種辦法升級為三等人的話,必須嚴格執行計劃生育制度。

哪怕是漢人,一旦信仰了河蟹教的話,都會馬上淪落為四等人!

即使過了很多年後,在河蟹教裡面還有一句話,叫一胎富,二胎窮,三胎拆房遷牛罰款!獨生子女享有讀書、工作上的優待;若要生育二胎,必須繳納一定的二胎錢,而且取消了各種優待政策;三胎,那就是超標了,將會面臨鉅額罰款。

同四等人相對於的是,一等漢人則是鼓勵生育,不僅沒有晚婚晚育制度,而且到了年齡沒有結婚的話將會被罰款;若是因為男方原因實在無法找到媳婦的,官府會出面,給男方在三等人當中選擇一個女子配給漢人男子當媳婦。

其實到了後來,這一點都不需要考慮了,因為不要說三等人迫不及待的想要把自己家的女兒嫁給一等漢人,就連二等人的女兒,譬如說倭人、安南人,都爭著嫁給漢人。

同為南洋人,為何安南人(不僅大越、占城等都是安南人,王新宇把高棉人和寮國人也劃入到安南人裡面)是二等人,而緬甸、暹羅、蘇祿等卻是三等人呢?那是因為安南其實和倭國、朝鮮一樣,都是中華民族的分支。

至於歐洲白人為何也是二等人呢?那是因為王新宇需要歐洲的科技和貿易,所以完全不屬於中華民族分支的歐洲白人也能成為二等人。

可是印第安人就比較悲催了。後世某些學者說什麼印第安人是殷人後裔。但王新宇怎麼都不可能相信印第安人真的是殷商後裔的說法!殷商已經是進入青銅時代的文明人了,怎麼可能到了美洲大陸反而退化為石器時代?倘若真的是殷商人去了美洲大陸,在數千年內他們的文明應當是繼續發展,而不是從使用青銅器,身穿穿衣服的文明人,退化成身上披著樹葉,手持石器的原始人。

即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