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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部分

沙石,好米叫人調包了!汴船入江,江船入汴,撈油水的是不法官吏,一般兵卒水手是撈不著什麼的。不僅撈不著,還要增加風波之險。因為長年奔波在外,更不能歸家休息。怎麼辦呢?只有一個逃字。多逃一個人,官長也就多了一份吃空額的機會。花名冊上三百五百一個不少,實際早已人去營空。那照領不誤的薪俸餉糧,全都進了官長的腰包。

弄成這樣,難道就沒人想到治治嗎?倒也不是。太宗就下死勁整過。凡調包、摻沙石、謊報打劫失事、吃空額等,一經發現,格殺勿論。有人告發,則給重賞。有個貪官,被砍了兩隻手,捆在河堤上示眾三天,最後才殺了。這種處罰,不能說不狠!可那也只能暫時起作用,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大宋遺事 第七十七回(2)

到仁宗時期,也有那能人想出了辦法:限制發運使的權力,不讓他總管六路運綱,各路轉運使也不準插手當年賦稅收入,各負其責。至於綱船,則恢復原狀,依舊汴不入江,江不入汴。可這時已經不比以往。首先,經過這麼多年的折騰,官有的綱船可是少多了。即便各路趕著打造,因為短缺太多,一時半會也遠不夠用。汴船既不入江,就沒有了入江的外快;江船不濟,所要轉運的東西也就有限了。過去窮忙的汴船,一時又太閒了。尤其是秋冬水枯,更無所事事。貨既吃不飽,人的待遇也就上不去了,有時甚至食不果腹。不是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嗎?兵卒手裡只有船,對不起,也就吃船了!拿那半舊不新的船,找個破損滲漏的藉口,就砍了,或賣,或當柴火取暖燒飯。犯法,可不是嗎!可你得管我吃飯取暖?既管不了,又法不責眾,朝廷又能怎樣?實在太離譜的,拉出來狠治一下。別的,只好暫且裝傻了。

這些,師正早有耳聞。但究竟到了什麼地步,還是得認真摸摸情況。他將各路轉運使、提點刑獄使、州府軍監主要官員與分管經濟的通判、京中汴綱主管官員等,都請到揚州,開了一個聯席會議。

師正向大家一一叉手,先謙虛道:“各位大人,見禮了!皇上派下官前來主管六路發運與均輸平準,全要仰仗各位大人支援幫助,我這裡先謝過了!”

大家也都站起來叉手回禮:“大人過謙了!下官等敢不從命!”

師正一笑,又一叉手:“謝謝!既來管事,少不了磕磕碰碰,說不準什麼時候就要得罪哪位,我這裡也預先賠罪了!”

這話,可就不好回了。大家都只一叉手,算是回禮,誰也沒有答話。

“不過,也請大家放心。師正不是欽差御史,沒有巡案責任。我只對本任的現在與將來負責,不管過去,大家用不著緊張。請坐,請坐。”說完一笑,大家也都鬆弛下來,跟著笑了。

眼見大家都已坐定,師正又道:“開場白說完,咱們言歸正傳。發運均輸,水運第一,離不開綱船。關於綱船的情況,大家在第一線,應當比我清楚。就是下官,也風聞不少。你們知道,好話似乎不多!”

大家面面相覷,也都沒有吱聲。

“所以,我想先從整頓綱船開始。”

“早該整頓了。”有人附和說。

“看來,我還不算孤立。”師正又笑著開了一句玩笑,“怎麼整頓呢?我想從重新造冊登記開始。現有的綱船、兵卒水手,都要一一登記造冊;要落實到船,落實到人。所謂落實到船,就是要將大小、載重、服役年限、新舊程度、所屬地方與綱序等,一一都得查清備案。人,則包括年齡、住處、服役時間、隸屬關係、家庭概況,等等。綱船依現有隸屬關係清查登記,經辦官吏負直接責任,本地州府執政與通判也要簽字認可,負連帶責任。各路轉運使大人,是不是也承擔一點責任,最後核實簽字?”他看著幾位轉運使問。

“應該的。”幾位轉運使說。

“你們呢,各位州府、通判大人,怎麼樣?要反對,現在還來得及。一旦承諾,以後可就要按章辦事了!”師正又徵求州府官員們的意見。見沒人說話,他便接著說道:“既沒人反對,就算透過了。所有簿冊,一式三份,州府一份,轉運司衙門一份,發運使衙門一份。總冊由發運司衙門制定,上報朝廷;關與綱船本身的認定、關係等檔案,由各州府自行辦理,備案待查。有什麼問題嗎?”

“沒有。”大家回答。

“那好。想起什麼,下面也還可以交換意見。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將綱船家底徹底搞清楚,不留疑點,不留黑洞。我可把醜話說在前頭——”師正停了一下,用一雙眼睛掃視著會場。他那眼睛本來特精神,這個時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