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團練的肆意妄為搶,劫殺人,是激起回民叛亂的重要原因。
同治元年,“聖山砍竹”事件後,團練無賴到秦家村放火搶,劫殺人。導致當時華州、華陰兩縣回民大舉叛亂。
四月十九日,捻匪至渭南赤水鎮,華州團練約集華陰鄉團合力堵賊。迨華陰鄉團齊集華州,詢及華州回漢砍竹躂架之事,因而團練中有無賴者,忽起搶劫回民之念,然難以為辭。遂聲言回民將作捻匪內應,必先除內患,然後再堵匪賊。二華團眾,即尋至華州之秦家村。
秦家村者,系華州回民居住之一所也。團眾直至秦家村,聲言‘回民造反,必先剿洗!’而秦家村回民自知無罪,苦口哀求,團眾堅執不允,登時將秦家村放火燒燬,任意搶,劫。團眾此時,心滿意足,飽載而歸。恐回民之鳴於官而治其最也,又於各處飛遞傳單雲‘陝西不留回民,天意滅回!必將回民殲除淨盡,回房燒燬不留!’
各處見傳單後,助糧助兵。有不從者,仍以燒房殺戮為令。遂致回民居住不安,逃避無處,絕無生理,拼命相爭。
左宗棠在寫給吳可的信中,認為回民起事實由漢人激變,團誘民變,漢激回亂。這裡所說的漢人是指地主團練,他認為回民叛亂是由團練屠殺引起的。
左宗棠對於陝西的民團十分反感,他認為陝西團練之設,名為弭亂,實為亂階,推原其由,善良者畏事,絕不與聞;刁滑者喜事,爭先恐後。迨至充為團練頭目,嚇詐鄉鄰,藉端索求,又有無賴遊民,每日支得口糧,百十成群,搶,劫成風,此風一熾,天下多事矣。如今歲關中回漢相殺,雖實回民滋事,實由漢人(地主團練)有以激之也。
陝甘地主團練四處飛遞“滅回”傳單,“各處見傳單後,助糧助兵,有不從者仍以燒房殺戮為令。遂致回民居住不安,逃避無地,絕無生理,拼命相爭。如同州府、咸陽、涇陽等縣,鄉團盡將城內回民男婦誅戮,房屋燒燬無存……遂致咸陽、同州各處有圍城之舉。傳單所到之處,漢人(地主團練)先行攻打焚燒,倘遇回民噍類不留。未經旬日,陝西各處回民俱行激變。
當然左宗棠作為傳統士大夫階層,儘管對陝西民團所作所為十分不滿,認為沒有陝西民團所作惡事,陝甘兩地回亂不至於鬧到不可收拾之地。
他心中對回民也十分排斥,雖然認為陝西地方團練做得有些過火,但也沒有為那些叛亂的回民伸冤的意思,在給吳可的信中字裡行間殺氣騰騰,可想而知他心中對於回亂是何想法了。
吳可對此也沒說什麼,立場不同想法便絕然不同,他此時只能做好本分之事,至於左宗棠的想法他左右不了。
而除了回漢直接衝突之外,朝廷與伊斯蘭教爭奪回民主導權的門宦之爭,也是導致這次大規模回亂的因素之一。
門宦來源於漢族的“宦門”“門閥”一詞,是中國穆斯林的特有組織。它上有教主,道堂,下有清真寺,形成一個嚴密的組織。教主一呼百應,教徒唯命是從。門宦之間,各自獨立,相互排斥,矛盾和衝突經常發生。
明末清初,隨著甘肅回族聚居地區農業經濟的發展和回族內部矛盾的激化,甘肅伊斯蘭教內部產生了三大教派(格底目,依黑瓦尼,西道堂)和四大著名哈里發(虎夫耶門宦,哲赫忍耶門宦,嘎的林耶門宦和庫不忍耶門宦)。
乾隆時代起首先在甘肅河州一帶回民中出現了政教合一的哈里發國家。哈里發制度作為新的政治力量的興起,改變了原來的政治格局和民族關係,派生出十分複雜的內外矛盾。
朝廷對門宦勢力採取了嚴厲打擊和極力壓制的政策,這不僅表現在朝廷自乾隆以後竭力企圖取締回民的哈里發門宦組織,而且這一政策直接演化為大清王朝對整個回回民族的歧視和排斥。
這種粗暴的干涉政策激起了西北迴民的激烈反抗,這樣很自然將鬥爭的矛頭指向朝廷,使回民有了一個共同的反抗目標。
隨著伊斯蘭教的發展和蘇非主義在西北迴族社會中的進一步傳播,甘、寧、青地區的一些回族在遠赴麥加朝覲期間接受並學習了新的伊斯蘭教理論,回國後便積極傳播,並得到廣大穆斯林群眾的熱烈歡迎與支援,使得具有較高組織程度的各種門宦開始出現在回族社會中。
隨著門宦的形成和門宦制度的發展與完善,回族社會內部又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個變化就是回族社會內部組織化程度的加強與提高。而這個變化過程所引發的社會整合使原有的社會關係發生了重大的改變。這種社會關係的改變在西北地區穆斯林民族的內部與外部都發生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