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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部分

三四五三頁四行梁甫按:前志作“梁父”。

三四五三頁四行有亭禪山按:前志“禪”作“亭”,當從前志。

三四五三頁四行山茌按:各本“山”字皆連上為句。錢大昕謂“山”字當連下句,山茬,縣名也。又王先謙謂前志作“茬”,通鑑胡注後漢改曰山茌。又按:

集解引惠棟說,謂此與濟北之茌平,皆當作“茬”。

三四五三頁四行潘水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潘水無考,或淄水之誤,前志作“甾”。

三四五三頁五行南城按:前志作“南成”。

三四五三頁一四行杜預曰在縣東南有防城按:隱九年經“公會齊侯於防”,杜注“防,魯地,在琅邪華縣東南”。

三四五三頁一五行杜預曰南城縣今杜注“南城”作“南武城”。按:南城晉志作“南武城”。

三四五三頁一五行司馬*'牛'*葬丘輿集解引惠棟說,謂諸本脫*'牛'*字。今據補。

三四五四頁七行有景茲山按:左傳“景”作“京”。

三四五四頁八行成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泰山郡有式縣,無成縣。按:前志補註引李賡芸說,謂前志泰山郡有式無成,後漢分置濟北,有成而皆無式,蓋東都省式置成也。

三四五四頁一二行杜預曰在縣北按:今杜注作“平陰城在濟北盧縣東北,其城南有防,防有門”。

三四五四頁一三行杜預曰在縣東南按:今杜注作“在平陰城東南”,此“縣”字疑當作“城”。

三四五五頁五行東平剛父縣西南有郕鄉按:集解引羅革說,謂郡有剛縣,晉為東平國之剛平,無剛父。

三四五五頁一0行故橐汲本﹑殿本“橐”作“櫜”。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作“橐”,州郡志作“焒”,案東平王傳亦作“焒”。

三四五六頁二行縣西南有*(□)**'郥'*亭據汲本﹑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郥古□字。

三四五六頁三行左傳隱*(九)**'元'*年費伯城郎據左傳改。按:九年亦書“城郎”,但無杜注。

三四五六頁五行苟水出按:張森楷校勘記謂諸書無苟水,前志引禹貢“通於河”,“河”當作“菏”。菏苟形近,此蓋亦“菏水出”之誤。

三四五六頁七行哀七年囚邾子負瑕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當注“瑕丘”下。

三四五六頁九行左傳桓二年盟於唐杜預曰在西南按:隱二年經“公及戎盟於唐”,杜注“高平方與縣北有武唐亭”。劉昭注引經傳及杜注多刪節,若此注則有脫誤矣。

三四五七頁一四行戎執凡伯於楚丘按:春秋經“執”作“伐”,傳亦云“戎伐之於楚丘”。

三四五七頁一六行有平和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皇覽作“平利”。

三四五八頁四行伊盧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史記作“廬”,韋昭曰今廬中縣。

三四五八頁五行利城按:前志作“利成”。

三四五八頁五行合*(城)**'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有合鄉,無合城,晉書地理志東海亦只有合鄉縣,此“城”字必“鄉”之訛。又引惠棟說,謂案前志及水經泗水注皆作“合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