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飛魄散,亂了手腳,未經一戰就出城投降。在朱高熙出城投降,跪拜軍前的時候,宣宗特命于謙當眾口數朱高熙的罪狀,于謙聲如洪鐘,滔滔不絕。朱高熙伏地戰慄,頓首稱:“臣罪該萬死萬死。”宣宗大悅,回京後頒給賞賜,特別優待于謙。
于謙案 一(2)
次年,于謙奉命巡按江西,在任決斷冤獄,革除弊政,懲治貪官,廉明公正,政績顯著。
宣德五年(1430年),宣宗特簡拔于謙任兵部右侍郎兼都御史,巡撫兩省。巡撫是地方最高行政長官,職權極高,在都指揮史、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三司之上。此前,朝廷還未設此職,以于謙才能出眾,特授大權。當時,于謙年方33歲。此後一直到正統十三年(1448年)的19年間,他一直任巡撫職務,並做出了突出的政績,百姓交口稱讚。
在任上,于謙遍訪兩省州縣,治理黃河水患,發動百姓增築黃河大堤,在堤岸兩旁種樹以固堤壩。同時每五里設立監哨站,派專人巡守。經此修築,水患得以舒解,黃河十數年沒有決口。于謙還令當地百姓在大路兩旁廣植樹木,開鑿水井,以排洩黃河水勢,又可以供行人飲水和歇涼。
于謙在兩省推行輕稅養民政策,上疏請將賦稅減半,並開官倉濟民,“以每歲三月,令州府縣報缺食下戶,隨分支給。先菽秫,次黍麥,次稻粱。俟秋成償官,而免其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