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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連五族就算萬幸了)。吳中的工部尚書一職是否被免去?太監楊慶受到了怎樣的處理,我們不得而知。但從這兩件事上我們可以看出太監在明朝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事實上,仁宣之際,隨著明朝社會日趨穩定、繁榮,朝廷上下都沉醉於歌舞昇平、享樂之中。宣德初年,朝廷中的大臣、官僚為了追求享樂,經常設宴、*,以奢侈、淫樂相互攀比,歌妓滿堂。貪汙之風越來越重,已成為朝廷的一大弊政。

公元1428年六月,宣宗針對當時貪汙、腐化問題,召見大學士楊士奇、楊榮等到文華門前,對眾位朝中大臣說:“祖宗在位時,朝中大臣都嚴格要求自己,很少有貪汙腐化的現象。可是近年來貪汙成風、行賄、受賄在朝廷上下屢見不鮮,又不可阻擋之勢,這是為什麼呢?”聽完宣宗的問話,楊士奇回答說:“在永樂年的末期,朝廷中的大臣已經有了貪汙的風氣,只不過那時候剛剛開始,不像現在這樣嚴重。”楊榮又說:“永樂末年,最大的貪汙犯是方賓,沒有誰能夠超過他。”宣宗聽了楊榮的回答後,立即追問道:“今日朝中誰最貪婪無比?”楊榮回答說:“現在朝中貪汙最嚴重的就是劉觀。”

第五章:中國和世界的時差(8)

劉觀是明初洪武、永樂、洪熙、宣德四朝的御史,在朝中執掌著大權。隨著官位的升遷,他的貪心也越來越大,幾乎到了人臣共憤的程度。

楊榮回答完皇上的問題後,楊士奇接著補充說:“劉觀身為都御史,都如此肆無忌憚地貪汙,他的部下御史官員們也紛紛仿效,在各自職權範圍內都大肆貪汙掠奪,御史到各地名為巡視考察民情、官吏,實際上是到各地搜刮民脂民膏。這種惡劣的風氣又影響到地方官員,他們也都效仿,如此惡行迴圈下去,貪汙腐化的風氣便到處蔓延,不能控制”。

宣宗聽完楊榮、楊士奇的一番話後,又氣憤又嘆息,立即下令道:“掃除邪惡一定要乾淨,將劉觀免去職務,予以懲治。”

宣宗懲辦劉觀在全國引起巨大反響,老百姓拍手稱快,官員們感到害怕。劉觀於公元1429年被免去死刑,改為發配遼東,後犯風寒病而死。公元1432年,宣宗接受上奏,批准在全國範圍內考察各級主管官員是否存在貪汙現象。自此,仁宣時期官員的貪汙風氣才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除了行政機構的貪汙外,仁宣盛世之下司法也存在著不公現象。

宣德即位的第一年(公元1426年),即明王朝開國的第五十八年,在京城義勇衛軍內發生了一起特大冤案,妻子偷情,丈夫判刑。此案轟動京城內外,在軍隊中產生了極大的反響。執法機構不秉公辦事,不調查研究,只憑一方口供給另一方定罪,人們紛紛上奏朝廷。宣宗聞訊,專門過問此事,才避免了這場冤案的發生。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北京城義勇衛軍中,有一個常年不在家,在京城服兵役的軍士叫閻群兒,家裡有一個年輕美貌的妻子,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由於妻子年輕,丈夫又長久不在家中,妻子甚是寂寞。恰巧這時,她同鄉有一位男子,看到她長得美麗動人,家中又時常無人,便心生邪念,經常藉故與她接近,關心、體貼、照顧她。她十分感激這位男子,並漸漸地喜歡上了他。最終兩人都無法自持,姘居在一起。閻妻最初也覺得對不起在外的丈夫,但後來,不但不知羞恥,反而更加放肆,並且同時與三四個男人勾搭在一起。她這種*行為,很快就在鄉村中傳開了。

同鄉告訴了閻群兒此事。閻群兒怒火上升,決定要親手殺死這個*。他回到家中,立即對妻子實行拷打,發誓要殺死她。後來,閻妻跑掉了。因為她知道自己的這種行為,丈夫是決不會寬恕的,索性就來了個惡人先告狀,寫了封誣告信,說丈夫與九個同鄉搶了校尉陳貴的家。

閻妻賄賂了刑部衙門的主管,主管並沒有調查此事,就將其交給御史稽核。御史官也是敷衍了事,將閻群兒等人全部判處斬首,理由便是搶劫校尉的家,陰謀造反。閻群兒、李宣等人對判決結果十分氣憤,上訴至都察院,申明他們是被閻妻誣告的。同時,義勇衛軍的將士們也上奏朝廷,證明閻群兒等人是清白的,並指責刑部衙門、御史冤枉好人。最後懇請宣宗皇帝明察。

宣宗得到這道上奏後,立即責令都察院對此案必須認真稽核,不能枉殺好人。都察院接到諭旨後,立即派人對此案始末進行詳細調查,最後查明,閻群兒等人並沒有搶劫校尉陳規的家,閻妻所言純屬誣告;又查明閻妻確實與他人有*行為。最後,閻群兒等人無罪釋放,而閻妻也因誣告丈夫,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