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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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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歌的海洋(2)

聽著聽著,我的眼淚一下就出來了——受刺激啊,那種淳樸,那種旁若無人的感覺!

你感覺他們根本就沒在給誰唱,就給自己唱,唱給自己聽!

突然我就覺得,你算什麼東西?你唱十首也頂不上人家唱一首!

再往下我是死活也不肯唱了,其實是內心不敢唱了,就可勁兒地招呼:喝酒喝酒,咱們不唱了,唱歌沒勁——誰沒勁啊?是自己沒勁!

這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我眼前總晃動著這對夫婦的面影。我們都習慣於唱歌帶表情,還得來點動作,為了打動別人;但他們不管這一套,一點表情都沒有,眼睛就那麼直直的,看著某個地方。

他們不表演,不作秀,只在乎自己的內心感受,沉在歌聲裡。這就是民歌;這樣唱歌的人,那才叫真正的歌手。

我知道現在我做不了這樣的歌手,但我心裡有一個這樣的歌手;總有一天我會成為這樣的歌手——在我不再是一個“歌手”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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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兒子”和保護神

勒馬草原

我這麼大談民歌,並不表明我從一開始就是塊唱歌的料。也許我這人天生就有這方面的藝術細胞,但天生有這細胞,卻被有意無意埋沒的人多著呢,不一定非輪著我出頭。假如當初沒有進內蒙藝校,我完全可能走另一條路;而假如不是由於一段特殊的經歷,我也完全可能不會進內蒙藝校。這裡有一系列偶然的契機。

我這人有點怪。都說性格就是命運,問題是我的性格和命運中都充滿了矛盾。

就拿上學這事兒來說吧,我們姊妹五個中可能就數我不愛上學,但偏偏是我在校讀書的時間最長,學歷也最高;另一方面,不愛上學的我偏偏又上得最早,而且是自己鬧著要上的。你說矛盾不矛盾?

我之所以鬧著要上學,是因為看到我哥要上。我爸被鬧得沒辦法,只好也給我買了一個和我哥一樣的小包,裡面放上一樣的書,清早六點一樣喊我,就這樣去了。

到了課堂上,老師給我發了一個小凳子,讓我靠著我哥坐;他不用說是正兒八經聽課的,可我不一會兒就倚在他身上睡著了,一直睡到他推醒我,喊下課。

差不多每天、每節課都是如此,這樣堅持了十來天,也就堅持不下去了。

到我能堅持的時候又出了妖蛾子:我根本就沒耐心聽講,淨在下面塗鴉,牛呀,羊呀,樹呀,什麼都畫,最多的是小人兒。

這麼一來我的學習成績可想而知。事實上直到三年級,我的各科成績從來就沒有及格過,考試得鴨蛋是常事。

我也有辦法對付。首先是儘可能地躲:一聽說要考試人就沒了,回家老爸問起就撒謊,說這次沒考,或老師沒報成績;實在躲不過去時我也不怕:考了零蛋就偷偷把考卷撕掉,回來照樣撒謊,只有在偶爾考出個三四十分時才拿給老爸看。他是厚道人,明明知道我在玩貓膩也不拆穿,相反每次總是表現出很高興的樣子,說不錯不錯,我兒子有進步。

但我媽卻憋不住,經常唉聲嘆氣,抱怨“我們家怎麼生了個傻兒子!”

回頭去看,我當時之所以是那麼一副德行,除了我自己的性格因素外,恐怕也和我姥姥有關。

在我童年的記憶中,最親近的人就是姥姥。不到五歲我就跟著她去放羊,上學後又總跟著她過寒暑假。每次新學期開學,她都要親自送我,一直送到離學校一公里左右的一處沙丘旁,然後捋捋我的書包,塞給我一兩毛錢,這才啞著嗓子說:放心走吧……她對我那個好,那個慈祥,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完全是無條件的;我呢,也就經常撒嬌耍賴放刁一起上,算是對她的回報。都五六歲了,跟她出去放牧時還總藉口走不動路,扯住她的衣服,非讓她揹我。

骨子裡我是把姥姥當成了自己的保護神,而她老人家也確實是我的保護神。

一次我倆鬧矛盾,我纏著她又哭又鬧,那叫煩人。這時我舅舅來了,見我實在鬧得不像話,說你這孩子怎麼這樣!抬手就打了我一耳光。

姥姥不幹了,轉身就去打他,邊打邊罵,說我倆的事跟你有什麼相干?你就不怕把孩子打壞了?

我趁機躺到了東屋床上。我舅就坐在西屋,幹生生被姥姥罵了半天,連杯茶都不給他倒。那可是她的親兒子啊。

我舅也沒轍,只能埋著頭抽菸,完了走人。

又有一次,我正在課上畫小人兒,找到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