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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赴東河巡三門砥柱 登北岸睹隻手拔船

放在工作場所和兵夫堡房,林立堤上。每垛長一丈,寬一丈一尺,上層為門垛,下層是灘垛。門垛眾人可見,工程較完整;灘垛藏於下方,易作弊,常見問題有架井虛空、混用黴爛秸料,還有以舊翻新的並垛、用新掩舊的戴帽等。歷任河督都未查明這些弊端,此次林公親自巡查,在百姓告知下,對七千餘垛進行勘察。他先測量堆秸尺寸,再查驗秸料虛實,發現問題立即責令官員限期賠補重修。百姓們紛紛稱讚,說河督認真辦事,清除積弊,從此河防堅固,他們可以安心。而那些負責工程的員役,見林公查驗嚴格,弊端無處遁形,急得不知所措。

林公勘察完畢,回行轅召集官員訓話。他先獎勵向上南同知羅綬:“遍查南北兩岸秸垛,唯有你經辦的高大結實、嶄新如初,實屬難得,記大功一次。”羅綬推辭道:“卑職負責河工,把堆垛做好是本職,無功可言,請大人收回成命。”林公讚許道:“有功不居,更為可敬。本督賞罰分明,你只要始終認真負責就好。”羅綬應諾退下。林公又勉勵睢寧、商虞、曹考三廳同知:“你們三廳工程雖無弊端,但與上南廳相比仍有差距,以後要向羅同知學習。”最後,林公斥責堆垛有弊的同知,責令賠補修正,嚴重的革去頂戴,留河工以觀後效。官員們見林公精明認真,無人再敢舞弊。當時正值春廂埽段關鍵時期,林公不便回山東,於是再次出巡,查驗埽段工程。

一日,林公行至開歸道屬上南廳工地,商虞通判沈賜恩趕來稟報:“虞城上汛十六堡底廠,昨夜三更存秸一百六十垛失火。卑職立即趕去,督率伕役撲滅,天亮檢查,被燒五十六垛。”林公心想,自己剛出發驗料就失火,恐怕是故意為之,若不嚴查,各汛效仿,將耽誤春廂埽段工程,後患無窮。於是,他責令開歸道責成商虞廳三日內賠補,自己則向南岸逐段查勘。第四天,到達失火處,沈賜恩稟報賠補完畢。林公查驗,見賠補秸料重量、顏色都無問題。他勘查起火現場,發現該廠地處底路,與民房不連,四周有壕溝,前有柵門,還有專人看守,閒人不得入內,半夜不應失火。追問看守兵丁,都說匪徒放火。林公又問沈賜恩放火原因,沈賜恩稱黃河西岸是山東曹州匪類出沒之地,向來有放火燒垛惡習。一些奸民事先低價收購秸料,知道料垛被燒後廳員會賠補,便在工程緊急時放火,然後抬高價格獲利。林公大怒:“此風不除,必為河防大患。秸料雖已賠補,但放火之人不能放過,守廠兵丁也有失職之罪。”他命將兵丁交歸德府法辦,並責令知府錢寶琛十日內抓獲放火主犯,同時通令十五廳加強防火,若有疏忽,嚴懲廳員。

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