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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居易同樣很浪漫,但沒有白公在洛陽家中擁有一個小歌舞班的條件。這素與蠻,一位善舞,一位能歌,都是相當漂亮的年輕女子。奇…書…網詩人能供養得起這樣具有藝術才能的女侍以娛悅晚年,可讓蘇東坡著實羨慕。

洪邁說白居易一生清貧,是以自己的標準衡量的。洪邁的父親為洪皓,禮部尚書,大哥洪适,尚書僕射兼樞密使;二哥洪遵,中書舍人,官至資政殿學士。一門皆為官宰,大富大貴的官宦人家,自然會在《容齋隨筆》裡說白居易的生活清貧了。其實,詩人行將下世時,還不能說薄有資財,他曾在詩中交代:“先賣南坊十畝園,次賣東郭五頃田。然後兼賣所居宅,彷彿獲緡二三千。”

看他擁有的這一份房地產和府中供奉的小歌舞團,別說中國詩人望塵莫及,外國詩人怕也是做夢都想不到的。蘇軾為北宋人,洪邁為南宋人,按說,東坡先生的話似乎更可信些。孰是孰非,也就不去管它了。但白居易,一不假清高,不恥談錢;二敢在作品中,為他人之不為。這兩點,值得稱道。

詩人的嫉妒

——看文學史上的一段懸案

李國文

說來你也許不信,當舅舅的把自己的外甥殺了,只是為了一首詩。

行兇殺人,是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會發生的事情。而至親骨肉,奪命相殘,雖比較稀見,但此類刑事案件,未必不會發生。可為了這個無論如何不能成為理由的理由殺人,聽起來有點天方夜譚。

在俄國,有透過決鬥,想殺死對方,而自己卻被對方殺死的詩人;在中國,有先拿斧頭,殺死情人,然後又舉起斧頭,把自己砍死的詩人。這兩位採取極端手段的詩人,情之所至,猶可理解。但唐代這位詩人舅舅,為一首詩的署名權,把同是詩人的外甥,置之死地,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翻開《全唐詩》卷五十一,宋之問有一首《有所思》,卷八十二,劉希夷有一首《代悲白頭翁》,除了第三句,宋的“深閨女兒惜顏色”,與劉的“洛陽女兒好顏色”,有六個字的微小變通外,其餘悉皆相同。依拙見,就這點改動而言,名氣大的宋之問,比較造作,遠不如名氣小的劉希夷,比較自然。正是這首詩,成為文學史上的一段懸案,一樁出了人命案的筆墨官司。

據元人辛文房撰《唐才子傳》,這個宋之問,就是劉希夷的舅舅。

自古以來,文學上的流派之爭、門戶之見,是屢見不鮮的事情。如果文人像大熊貓一樣,是珍稀動物,躲藏在深山密林之中,不通來往,肯定沒有太多的是非。然而,稱之為文壇的這塊地方,常常有很多自我感覺良好的文人,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最好,都認為別人不如他好,於是,白眼相向,互不相能,針尖麥芒,各不退讓。打過來,打過去,真是好不熱鬧。

曹丕在《典論·論文》裡分析過:“文非一體,鮮能備善。”即使再好的作品,再大的作家,也不是無可挑剔的。他還說:作家難免“貴遠賤近,向聲背實”,“暗於自見,謂己為賢”,因此,一些觀點褊狹的作家詩人,意氣用事,各較短長,彼此頂槓,信口雌黃的風氣,也就是不足為奇的毛病了,於是,曹丕發明了“文人相輕”說,便成了數千年來的定論。

其實,從文學發展的角度出發,僅僅是“文人相輕”的話,甲看不上乙,乙看不上甲,或者,另外一個丙,對甲和乙的作品大搖其頭,而甲和乙對丙的文章,聯合起來大撇其嘴,這種相輕,我認為不一定是壞事情。對一個有點出息的文人來講,知道別人的不足,知道自己的不足,是件好事。問題在於有些人,烏鴉跳到豬身上,笑話別人的黑,而看不到自己其實也很黑。這類眼睛長在額頭上,嘴巴撇在耳朵邊的翹尾巴作家,也算是近年來文壇的一道風景線。

應該說,一位作家,唯其知不足,才肯進步;唯其怕落伍,才要奮鬥;唯其有競爭,才不敢懈怠。這樣,文學才能日新月異,百花齊放。若是小酒捏著,小煙抽著,小菜吃著,小女子陪著,如《顏氏家訓》所說:“有一士族,讀書不過二三百卷,天才鈍拙,而家世殷厚,雅自矜持,多以酒犢珍玩,交諸名士,甘其餌者,遞共吹噓”那樣,甲譽乙為文壇泰斗,乙譽甲為文學大師,丙跳出來吹捧甲和乙文章傳世,眾人休想望其項背云云。“投之以桃,報之以李”,甲和乙也吹捧丙進入了文學史,甚至還能在KTV包間裡與小姐耳鬢廝磨,荷爾蒙飽滿,就業已不朽,傳之萬世云云……作家要是都這樣自慰自瀆起來,恐怕文學的前途也無多大指望了。

因此,文人相輕,很可能成為文學較量的激化劑,似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