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說劉大早就死了。 一直檢查著劉大身體的仵作好似想到了什麼。 劉大一直是仰面躺在地上的,翻開他的身體一看,劉大的背部已經浮現了很多紅斑。 這種現象在洗冤集錄中也有過記載。 背上浮現微赤色的斑,可能是人死了之後血脈往下墜積所導致的。 能浮現這種紅斑,說明死者死了之後姿勢一直沒有變過。 其實現代的法醫把這些叫做屍斑,這些紅斑也能判斷出屍體有沒有遭到轉移。 現在劉大的死因還不清楚,但是唯一可以確認的是應該不是死於凍死。 凍死的徵象都是乞丐偽裝的。 事情到了這兒,前面的所有判斷都是錯的。 眾人只好從劉大的社會關係入手。】 膽小的人說道,“屍斑,聽著有些嚇人。” 普通百姓人家倒對這些沒有什麼避諱。 他們一般比較貧困,家裡老人去世,能出一個棺材,都算是家庭情況還可以的。 老人入殮的時候,家裡人也是要給幫忙的。 他們也見過屍體背部的紅斑。 唐曉這麼一說,他們也反應了過來。 一般情況下,家中去世的老人也和這劉大一樣,是仰躺在床上的。 那這紅斑的位置也差不多,形成的原因也一樣。 想明白了這一點,他們不免有些心疼起了辦案的官員。 這乞丐真是搗亂,為了一身衣裳,弄出這麼個事兒。 先前的所有推理都完了,做了無用功。 “我要是那縣令老爺,我要氣死,天天這都是什麼事兒。” “誰說不是呢?那乞丐真的是膽大,啥事兒都敢做呀。” 【縣令丁一又重新問詢起了劉大的妻子範氏。 他語氣嚴肅道,“劉大近日可曾接觸過什麼可疑之人?” 可疑之人! 範氏回想起了一件可疑之事。 她說,大概七八日之前,他家劉大在老屋門前的樹底下,掘出了一個裝滿銅錢的罈子。 這件事讓劉大很是興奮。 因為早些年,劉大和兄弟劉二分家的時候,鬧得不太愉快。 因為劉二是幼子,父母不免偏疼些,劉二分走的是村頭的好房子,留給劉大的是一間老舊的破草屋。 這下丈夫劉大在破草屋的樹下掘出了銅錢,只覺得這是祖宗保佑,祖宗偏寵自己。 想到這兒,他就想去在弟弟面前炫耀炫耀,出一口惡氣。 昨夜他去弟弟二郎家裡喝酒,就是想著給弟弟炫耀炫耀,羞辱他一下。 問詢到了這兒,這件案子又有了一個新思路。 為財殺人? 或者是兄弟倆一時口角。】 “倒也有這種可能,唉,只是都是親兄弟,何必呢?” “前面的,一看你就是家裡關係好,有的父母真的太偏心,兄弟姊妹幾個肯定處不好。” “是啊是啊。” 附合的人可不少。 古代人又不像現代人。 現代一般普通人家的子女長大之後,不管上沒上過大學,總歸是能找到一份工作,把自己養活起來的。 父母這個時候也算盡到了責任。 孩子長大了,父母也不會多加干涉。 可古代不一樣。 古代沒有那麼多的就業機會,大部分人都是跟著爹孃一塊兒生活,一起種著自家的那些田地。 可種地是需要經驗的,年老的人往往更加精通,也使得他們擁有更多的話語權。 在這種家庭環境裡,爹孃就是這個家庭的主人。 他們擁有絕對權力來支配子女的生活。 子女每天勞累幹活,沒有任何收入,家中的財產都被父母攥在手心裡。 就算是稍微有點本事的兒子外出掙了一點錢,也必須上交父母,由父母統一分配。 所以等父母年老,都有一件大事,那就是分家。 其實要是父母公平一些還好說。 一旦不公平,那兄弟姊妹幾個變成仇人也是正常的。 【縣令丁一命人傳喚劉二上堂。 劉二面對大家對自己的懷疑,也是不理解。 他說他絕不可能會害自己的大哥。 在劉二的敘述裡,他和哥哥劉大的感情還可以。 他們家最近剛好煮了烏頭藥酒,昨天晚上他和自己另外的朋友,還有哥哥一起喝酒。 剛好昨夜降溫,幾人喝酒喝的美滋滋。 他可沒有害人呀,昨天晚上哥哥喝完酒就直接走了,他有人證的。 既然有人證,那自然也要讓人證上堂問話。 那人證話說的也很有意思。 他說,昨天晚上他和劉二一起煮酒的時候,劉大來了。 劉大來的時候確實面露不忿,大家喝酒都是慢杯小酌,他呢,直接抱著一個罈子咕嘟咕嘟就灌了下去。 這麼喝,沒一會兒就喝多了。 劉大喝了那麼多酒,有些不舒服,嘴裡小聲的嘟囔著舌頭有點麻,有點喘不過氣。還不自禁的自己扒了衣領兩下,然後就趴在了桌子上。 劉二眼見哥哥喝醉了,也就勸哥哥今晚就睡在自己家,倒也方便。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