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便回答道:“當然是要有足夠的時間廣而告之,時間就定在十天後吧,年前搞定,不過還有一個事情,還需要姐夫出面,向陛下稟告下,以便我們這個事情能得到朝廷支援!”
裕王一聽這話,臉色頓時一僵,似乎是有點怕。
稍微過了一會之後,他才勉強笑著問道:“什麼事情?”
李文貴看他實在有點慫,便帶著輕快的語氣說道:“因為書社是要開在全國,因此,我和伯父商量了下,書社股份如果還是由通州衙門那邊蓋章背書就不大合適,因此,姐夫可以給陛下上奏,讓戶部來蓋章背書。當然了,之前給通州衙門的錢,可以交給戶部。”
一聽這話,裕王稍微鬆了口氣,然後問道:“你們之前給通州衙門多少錢?”
李文貴雖然知道,但是這個事情是陳景行去辦的,因此,就由他回答裕王道:“當前價值的萬分之五來交的,比如這次,如果籌集了十萬兩,那就按照十萬兩的萬分之五來交,就是五十兩銀子。”
裕王一聽,當即苦笑道:“就這點錢,去勞煩戶部?”
他感覺,是有點開玩笑了。
李文貴見了一笑,目前所有的規則,都相當於是他來定的,因此,他有足夠的解釋權,在裕王說完之後,他便開口向裕王說道:“其實,萬分之五的錢,已經是不少了。如果戶部開了這個先例的話,以後說不定每年都有不少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