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的確如此,為此我永遠感謝她們。我也感謝命運終於把最適合於我的女人帶給了我,陪伴我過著今生今世最適合於我的生活,一種平靜而又充實的生活。
九、性愛反思
有一回,有人問我:“哪一本書對你影響最大?”我脫口答道:“女人。”這當然是開玩笑,但玩笑中有真實。我坦然承認,我是喜歡女人的。男人喜歡女人,這實在是天地間最正常的一件事,沒有什麼可羞慚的。我和某些男人的區別也許在於,我喜歡得比較認真,因而我和女人的關係對我的生活發生了很大影響。如果一個男人不動情地玩女人,同時保住一個穩定的家庭,人們不會說他什麼。可是,倘若你認真地愛了起來,導致婚姻破裂,輿論就會大譁。因為我的兩次婚變,我的人品的確遭到了一些人的攻擊。對於這種淺薄的輿論,我當然無須理會。然而,我自己不能不反省一下,為何一個高質量的婚姻終於也解體了,怎樣才能避免重蹈覆轍。婚姻必須是高質量的,真正以愛情為基礎,這是我的絕對要求,我決不能忍受兩人不愛而仍在一起生活。兩個人只有愛到了想永不分離的地步,才應該結婚。但是,事實證明,即使懷著這樣的心情結了婚,仍不能保證白頭偕老。愛情有太多的變數,不完全是人力所能控制,可是,因相愛而結婚的人至少應爭取把變數減到最小量。
在兩性交往方面,我不是一個特別放得開的人,但是,我能正視自己的慾望和感覺,在理論上對此早已持十分開明的看法。我知道,除了熱戀階段外,一個人完全可能對別的異性產生性吸引意義上的好感。我相信,性本身是一種健康的東西,其惟一的原則是快樂,與道德無關。美國舞蹈家鄧肯說過一句最通情達理的話:“如果你有一個身體,它天生要遭受許多痛苦,包括疾病等等,既然如此,只要有機會,為什麼就不可以從你這個身體上汲取最大的快樂呢?”單就性本身而言,婚姻肯定不是一個合理的制度,因為性快樂不是純粹的生理過程,同時也是心理過程,需要新鮮感的刺激,而單一不變的性伴侶關係則可能麻痺性興趣,減弱當事人享受和提供性快樂的能力。其實,這些道理對於有誠實感官的藝術家來說是不言而喻的。我曾與兩位畫家討論這個話題,其中奉行獨身的一位說:“我太知道性愛的本質,不可能長久。所以,我不願意對女孩說愛什麼的,即使我很喜歡她。說了以後還要修改,工作量太大。我希望每一次都是新的創造。可是,她的期望落空,心中不快,又使這新的創造不能實現。這是我最大的苦惱。”業已結婚的另一位說:“我的苦惱是必須躲躲閃閃。我看見好的女孩,一個嘴角,一隻手,就是激動。戀愛一場又一場,我就是高興,像過節一樣。可是,我必須揹著妻子,因為我愛她,不願讓她痛苦。”前一位完全不相信性愛有持久的可能,所以選擇不結婚,甚至不說愛這個詞,徹底地誠實,姑且不論。後一位提出了一個問題,便是一個感到有結婚需要的人應該如何處置自己的多元性愛衝動。
我相信,人是有對專一的愛的需要的,不管是否接受婚姻的形式。我自己就始終深切地感覺到這種需要。在我的生活中不能沒有這樣一個伴侶,我和她互相視為命根子,真正感到誰也缺不了誰。我自問是一個很有自我的人,能夠欣賞孤獨、寂寞、獨處的妙趣,但我就是不能沒有這樣一個伴侶,如果沒有,孤獨、寂寞、獨處就會失去妙趣,我會感到自己孤零零地生活在無邊的荒漠中。這樣一種需要顯然是根源於人的根本性孤獨,而在性的生理和心理中並無根據。正因為如此,它就不能夠也不應該消除人的多元性愛衝動。我自以為從這裡找到了二者並存相容的理由。按照我的設想,理想的婚姻應該是兩人在生死與共的意義上只愛對方,同時各人保持與其他異性之間交往的自由,包括性交往的自由。當時西方有一種開放婚姻的理論,便是這樣主張的。作為一種修正,我提倡寬鬆的婚姻,對婚外性自由加以限制,僅限於偶爾出軌。這是對人固有的性嫉妒本能的讓步,雖說克服性嫉妒是人生的大超越,但我知道這種本能的強烈,不宜太觸犯它。愛情的專一可以有兩種含義,一是熱戀時的排他性,二是長期共同生活中彼此相愛的主旋律,寬鬆的婚姻便屬於後一種情形。我相信,如果雙方的愛情足夠牢固,心胸又足夠寬廣,那麼,就有可能把各人的其他感情體驗和性體驗變為雙方的共同財富。我考慮到了在這種自由狀態中愛情發生變化的可能性,但我認為,即使防微杜漸是可能的,我們也沒有這個權利。如果為了“杜漸”而“防微”,禁絕一切婚外戀情的苗頭,那就只好遵循男女授受不親的古訓了。當然,對“微”寬容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