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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部分

下手裡的棉被。

此時是晚上的十點左右,格拉斯哥的氣溫在十度左右,薄外套抵禦不了寒冷的侵襲,但楊光睡的還算安穩,因為背後有個大暖爐,不過靳成銳還是接受他的好意。

靳成銳有了決定,卻什麼沒說。

勞倫斯看熟睡的女孩,也沒作聲的出去了。

等他出去,靳成銳才把被子蓋在女孩身上,摩挲著她纏上來的手背想下面的事。

出去的勞化絲把門關上,剛好看到走來的警察頭子,便問他。“警官,你知道什麼叫隨遇而安嗎?”

警察頭子嘿嘿的笑。“我知道,好歹我也是正兒八經名校畢業的。隨遇而安就是指能順應環境,在任何境遇中都能滿足。”

“不對。”“是不管到哪裡都覺得快樂和幸福的人。”

------題外話------

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

可是有時間的時候我卻沒有錢

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

可是有了錢的時候我卻沒時間~~~

啦啦啦,你們沒看錯,香瓜此時此刻正身在桂林,看到這苦逼的歌詞,香瓜頓時覺得棒棒噠,從農民變成高富帥有木有?有錢有時間哈哈哈……

不過事實是……錢是公司出的,時間是週六、日,嚶嚶,香瓜君還是地裡長出來並呆在地上的瓜&gt_&lt

☆、第九章 一大早的真激烈

勞倫斯今天很興奮,他像個進入青春期的小子,一個通宵都沒睡,在證據科興致勃勃的研究那把薄刃。

這把薄刃不好控制,很容易就傷了自己,能夠用它當武器的人,一定非常厲害。想到那個女人,勞倫斯拿起外套準備走時,看到被放在支架上的手槍,腳步停了下來。

手槍對狙擊槍,真是精彩絕倫的戰鬥。

勞倫斯對槍械沒有特別的興趣,當然,它要是把兇器就不一定了。他戴上白手套,拿起裝在透明密封袋裡的手槍。

這是把很常見的手槍,上面的消音器也很常見,看起來它就是把普通再普通不過的手槍,只要有點關係就能輕易搞到。

仔細觀察的勞倫斯發現槍身保養的很好,一些劃痕被重新上過的漆掩蓋,看得出來槍的主人很愛惜它,而它比其它地方都要光滑些的板機,證明這是把經常被使用的槍,而且用得比較久了。

把手槍放回去,勞倫斯看向旁邊的L115A3狙擊步槍。

這可是個大傢伙,抱手臂看了會兒的勞倫斯把它取下來,放到桌上拿出紙片式的放大鏡,把槍身全部看了遍,發現這狙和剛才的手槍完全相反。它是把全新的槍,漆黑的殼子沒被損壞過,看起來是剛拆包裝的新玩具。

勞倫斯把槍放倒,看到支架底部有些泥土。這是那女人用時蹭上的。沒有理會這些不值得思考的泥土,勞倫斯拆出彈夾,看到裡面只有半夾子彈。這是她失去目標後慌亂射的結果,從這看來她還不夠成熟,至少比起靳成銳來說還稚嫩的很。

沒什麼新的收穫,勞倫斯把彈夾裝回去時,看到板機的地方有幾個字母。他用放大鏡看了下,記下這三個字母就把槍放回去。

HAs,用俄語是有的意思,用芬蘭語是在的意思,用英語是……HellsAngels地獄天使的簡寫。

勞倫斯大腦飛快運轉,他回到自己的住處,在電腦前飛舞著手指,從一個特殊網站找到了一些關於地獄天使的資料。

迅速的把所有資料看完,他笑了起來,愉快得像找到寶藏的孩子。

“原來是這樣。”勞倫斯給自己泡了杯咖啡,他在自己亂七八糟的房間裡走來走去,眼睛明亮有神,端著咖啡杯的手興奮的顫抖,腦袋裡在想著許多事情。

這個靳成銳到底是什麼人?他來這裡找愛爾將軍不可能是單純的敘舊。

想到他去見愛爾的事,勞倫斯冒著被中情局監控的危險,去查了愛爾和靳成銳的資訊,但是除了淺面的資料,他一無所獲。

看來還得從那個女人身上突破。看著電腦裡HAs的圖示,勞倫斯看向窗外灰濛濛的天空,穿上外套臨出去時拿了把長傘。

警察頭子因為抓了兩個國際人物,一整晚沒睡好,也大早來了警察局。

他邁動短小的步子,小跑進局裡咒罵的講:“該死的天氣,出來時明明一點下雨徵兆都沒有。”

“警官,你應該像勞倫斯偵探那樣,隨時帶把傘。”值班的小警察笑呵呵的講。

警察頭子瞪了他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