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四年(1915)考入紹興浙江第五師範學校,兩年後轉學至寧波浙江第四師範學校,曾任學生會主席,在五四運動影響下,積極參加愛國學生運動。民國十一年(1922)考入南京高等師範學校教育系。民國十四年(1925)畢業後,留校任教,參加鼓樓幼稚園的建立工作。1926年到1928年,發表或出版了《幼稚教育概論》等數十篇論文和譯著,在教育界產生廣泛影響。
由陳鶴琴與張宗麟合寫的《一年來南京鼓樓幼稚園試驗概況》,發表在1926年《新教育評論》第三十四期上,文中描寫了當時的情形:在鼓樓公園西邊新村中,有幾畝空地,滿布著綠草短樹,一所矮矮的平房,放著幾多運動器械,玩具恩物等。早晨9時起草地上就看到兒童的跳躍,聽到咿呀的歌聲,還有二三位富於兒童性的###,跟著一群一群的兒童跑;有時候帶著幾個兒童到附近田野、公園、市街上去;有時鐘聲一響,大家都到屋子裡去做室內活動。這樣要到下午五時以後,方才靜悄悄地只聽到辦公室裡幾個人的開會談話的聲音,這是我們全天大略的情形。《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5頁,江蘇教育出版社,1989年4月。當時,在許多教會辦的幼稚園裡,兒童被嚴格要求清晨走“朝會圈”、唱讚美詩、聽訓話,而鼓樓幼稚園卻實行“不強制兒童做機械的工作,只用暗示的方法去做生活裡的事情”,“用多種方法去發達兒童的身心,同時切實顧到兒童的健康”。③④《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6頁,江蘇教育出版社,1989年4月。
鼓樓幼稚園的實驗內容現在概括起來有四個方面。
其一是幼稚園的課程和教材。當時許多國內幼稚園採用的都是“宗法西洋成法,不是直抄福祿培爾,就是直抄蒙臺梭利,不肯自己加以變化,也不管兒童是否受納,是否適合兒童的脾胃,最可笑的就是捨棄近而易得的,苦心的削足適履去求合於古法。福、蒙諸氏的方法,在當時當地有他們的特殊地位,相當價值,我們現在是中國的幼稚園,似乎不便來抄用”③ 。。
三 鼓樓幼稚園(3)
陳鶴琴提出的課程原則是:“在助人以選擇或發展最有益生活之經驗,課程所包舉者,不僅限於人生日常行事所需之事實原則與方法,亦應兼及事實或活動之本身。”④
設計組織或中心制是陳鶴琴採用的主要教學方法。他們通常於前一星期商定下週要上的課程,以當時當地自然界和社會風尚、節日等作為設計的目標或課程的中心。自然萬物是教育的最好課堂,豆子、黃瓜和節氣都被看作是上課內容和教育時機。在陳鶴琴看來,課程是要合乎實際生活的,並且應該活用。同時,兒童的興趣和適應力也是設計課程所考慮的重要因素。他們採用的教材一部分來自於書本,如歌謠、故事等,大部分是自然界、社會上日常所見的萬事萬物。這些預定的課程有時也會“因為兒童臨時心境的不合,難以應用,常常改變的,有時竟有全部分不用的”②《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7頁,江蘇教育出版社,1989年4月。。而與課程有密切關係的教材,有一小部分來自於書本,如歌謠、故事等等,大部分則來自於自然和社會上日常所見的萬事萬物,“因為課程是根據那些地方來的,教材當然也從那些地方去採取。所以自然、圖畫、遊戲、讀法、手工、常識等,沒有一科不從那些地方來的,我們只知道給兒童生活,並不主張給他幾多###的知識或技能。”②
其二是幼稚園的教學法。陳鶴琴和他的同事在幼稚園教學法方面所做的實驗有:
1� 讀法教學法。●遊戲法。擬定出約250個生字寫在字牌上,兒童可以在遊戲中湊對子、拼句子,實驗的效果很好。
●故事圖畫法。用圖畫作為教具引起兒童好聽故事的動機,然後教師拿出事先預備好的圖畫輪廓給兒童講故事,暗示兒童拿色筆在畫中填上顏色,再由教師把兒童自己的話加在圖畫上並讀給兒童聽。
●歌謠表演法。先做遊戲,再教歌謠,然後看圖,最後再念歌謠。
●自述法。將兒童要表達的意思或想說的話寫在一個本子上,再由教師逐字教認。
●隨地施教。如用兒童畫好的畫教認字,隨時隨地都可以有內容用於教學。
●用教科書。靈活自由地由兒童閱讀,教師在一旁指導。
●複習法。2� 以自然科為中心編制課程。●將某種或多種自然動植物編成有趣的故事。如《葡萄仙子》等。
●以某種自然動植物作為團體遊戲的主題。如“瞎子猜花”、“老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