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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對於有關哲學的各種問題也有淵博的知識。人們讚揚他,雖則不見其人,而對他表示敬愛。這種敬愛之忱是否從讚揚者傳入聽者之心?不然,這是一人的熱情燃燒了另一人的熱情。聽到別人讚揚一人,因為相信是真心的讚揚,自然會對那人產生敬愛之忱,換言之,對一人的讚揚是出於內心的情感。

為此,我是依據人們的判斷而愛重一人,不是依照你天主的判斷,但惟有你不會欺騙任何人。

但為何人們的讚揚希埃利烏斯和讚賞一個賽車的有名御者,或群眾所稱道的獵手大不相同,而是懷著尊敬的心意,一如我也希望受到同樣的讚揚?為何我雖則讚賞、崇拜舞臺上的腳色,卻不願別人讚我、愛我像伶人一樣?我寧願沒沒無聞,卻不願得到這種名譽,我寧願別人恨我,不願別人這樣崇拜我。在同一的靈魂,怎會分列著輕重不等各式各樣的愛好呢?為何我歡喜別人身上的某種優長,而在自己身上,即使不深惡痛絕,至少表示討厭而不肯接受?我們不都是人嗎?一個愛良馬的人,即使可能變成馬,也決不願自己變成馬。可是對於優伶不能如此說,因為優伶和我同屬人類。然而我所不願的,卻歡喜別人如此,雖則我也是人。人真是一個無底的深淵!主啊,你知道一人有多少頭髮,沒有你的許可,一根也不會少;可是計算頭髮,比起計算人心的情感活動還是容易!

至於那位演說家是屬於我所敬仰的人物,我希望也能和他一樣;我的傲氣使我彷徨歧途,隨風飄蕩,但冥冥之中,我仍受你的掌握。我真不知道,也不能肯定地向你承認我對他的敬仰,是由於人們對他的推重,還是由於他本人所具有的、受到推重的優長?如果那些人介紹同樣的事蹟,不讚揚他而帶著指斥輕蔑的口吻批評他,我對他便不會如此熱烈尊崇;事實並沒有改變,改變的不過是介紹者的態度。看,一個靈魂不憑藉堅定的真理,便會這樣奄奄一息地躺著,隨議論者胸中所吐出的氣息而俯仰反覆,光明就被矇蔽起來,分辨不出真理了。其實真理就在我們面前。

當時為我最重要的是說法使這位大人物看到我的言論和著作。如果得到他的讚許,那末我更是興致勃勃;如果他不贊成,那末我這顆習於浮華、得不到你的支撐的心將受到打擊。但我自己卻很得意地欣賞著我獻給他的那部《論美與適宜》的著作,即使沒有人讚賞,我也感覺自豪。

十五

我還沒有看出這個大問題的關鍵在於你的妙化之中,惟有你全能天主才能創造出千奇萬妙。我的思想巡視了物質的形相,給美與適宜下了這樣的定義:美是事物本身使人喜愛,而適宜是此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和諧,我從物質世界中舉出例子來證明我的區分。我進而研究精神的性質,由於我對精神抱著錯誤的成見,不可能看出精神的真面目。真理的光芒衝擊我的眼睛,可是我使我躍躍欲試的思想從無形的事物轉向線條、顏色、大小;既然在思想中看不到這種種,我便認為我不能看見我的精神。另一面,在德行中我愛內心的和平,在罪惡中我憎恨內心的混亂,我注意到前者具有純一性而後者存在分裂,因此我以為理性、真理和至善的本體即在乎純一性。同時糊塗的我認為至惡的本體存在於無靈之物的分裂中,惡不僅是實體,而且具有生命,但並不來自你萬有之源。

前者、我名之為“莫那特斯”,作為一種無性別的精神體;後者我名之為“第亞特斯”,如罪惡中的憤怒,放浪中的情慾等,我真不知道在說什麼。原因是我當時並不懂得,也沒有人告訴我,惡並非實體,我們的理智也不是不變的至善。

猶如憤怒來自內心的衝動,內心動作失常,毫無忌憚地倒行逆施,便犯罪作惡;情慾起源於內心的情感,情感如毫無節制,便陷於邪僻;同樣如果理性敗壞,則詖辭邪說沾汙我們的生命。當時我的理性即是如此。我並不知道我的理性應受另一種光明的照耀,然後能享受真理,因為理性並非真理的本體。“主啊,是你燃點我的心燈;我的天主啊,你照明我的黑暗”;'22'“你的滿盈沾匄了我們”。'23'因為“你是真光,照耀著進入這世界的每一人”,'24'“在你身上,沒有變化,永無晦蝕”。'25'我企圖接近你,而你拒絕我,要我嘗著死亡的滋味,因為你拒絕驕傲的人。我瘋狂至極,竟敢稱我的本體即是你的本體,再有什麼比這種論調更驕傲呢?我明知自己是變化無常的,我羨慕明智,希望上進,但我寧願想像你也是變易不定,不願承認我不同於你。為此,你拒絕我,你拒絕我的頑強狂悖。我想像一些物質的形象,我身為血肉,卻責怪血肉;我如一去不返的風,我尚未歸向你,我踽踽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