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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部分

無以殯斂,光祿勳楊賜、太僕袁逢、少府段熲為備棺槨葬具,大鴻臚袁隗樹碑頌德。所著碑、論、箴、銘、荅、七言、祠、文、表、記、書凡十五篇。

注'一'廣雅曰:“剽,削也,音匹妙反。”一作“標”。

寔從兄烈,有重名於北州,歷位郡守、九卿。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其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而後倍輸,或因常侍、阿保別自通達。'一'是時段熲、樊陵、張溫等雖有功勤名譽,然皆先輸貨財而後登公位。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畢會。

帝顧謂親倖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二'程夫人於傍應曰:“崔公冀州名士,豈肯買官?賴我得是,反不知姝邪!”'三'烈於是聲譽衰減。久之不自安,從容問其子鈞曰:“吾居三公,於議者何如?”鈞曰:“大人少有英稱,歷位卿守,論者不謂不當為三公;而今登其位,天下失望。”烈曰:“何為然也?”

鈞曰:“論者嫌其銅臭。”烈怒,舉杖擊之。鈞時為虎賁中郎將,服武弁,戴鶡尾,狼狽而走。烈罵曰:“死卒,父檛而走,孝乎?”'四'鈞曰:“舜之事父,小杖則受,大杖則走,非不孝也。”

'五'烈臱而止。烈後拜太尉。

注'一'阿保謂傅母也。

注'二'靳,固惜之也。靳或作“傿”。說文曰:“傿,引為價也。”音一建反。

注'三'姝,美也。言反不知斯事之美也。姝或作“株”。株,根本也。

注'四'以其武官,故罵為卒。或作“孔卒”者,誤也。

注'五'家語曰:“曾子耘瓜,誤傷其根。曾鴋怒,建大杖以擊其首。曾子仆地不知人,有頃乃蘇。孔子聞之怒,謂門弟子曰:‘參來勿內也。昔瞽叟有子曰舜,瞽叟欲使之,未嘗不往,則欲殺之,未嘗可得。小棰則待,大杖則逃,不陷父於不義也。’”鈞少交結英豪,有名稱,為西河太守。獻帝初,鈞與袁紹俱起兵山東,董卓以是收烈付郿獄,錮之,鋃鐺鐵鎖。'一'卓既誅,拜烈城門校尉。及李傕入長安,為亂兵所殺。

注'一'說文曰:“鋃鐺,鎖也。”前書曰:“人犯鑄錢,以鐵鎖鋃鐺其頸。”鋃音郎,鐺音當。

烈有文才,所著詩、書、教、頌等凡四篇。

論曰:崔氏世有美才,兼以沉淪典籍,遂為儒家文林。駰、瑗雖先盡心於貴戚,而能終之以居正,則其歸旨異夫進趣者乎!李固,高絜之士也,與瑗蝰郡,奉贄以結好。'一'由此知杜喬之劾,殆其過矣。寔之政論,言當世理亂,雖□錯之徒不能過也。

注'一'儀禮曰:“士相見之禮,贄冬用雉,夏用腒,奉之曰:‘某也欲見無由達。’”腒,幹*(腒)*'朐',音渠。

贊曰:崔為文宗,世禪雕龍。'一'建新恥潔,摧志求容。永矣長岑,於遼之陰。

不有直道,曷取泥沉。瑗不言祿,亦離冤辱。子真持論,感起昏俗。

注'一'史記曰:“談天衍,雕龍姡А!繃蹕蟣鷳莢唬骸把宰迠'修飾之文若雕龍文也。”禪謂相傳授也。

校勘記

一七0三頁三行諫刺史無與燕剌王通按:“刺史”之“刺”從朿,“剌王”之“剌”從束,二字音義並異,各本往往鬥混。

一七0三頁六行太保甄豐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前書王莽傳甄邯為太保,豐為太阿,未為太保也,“保”“豐”二字當有一誤。

一七0三頁八行昔*(在)**'者'*魯君問柳下惠曰據汲本改,與前書董仲舒傳合。

一七0四頁五行掾吏叩頭諫曰按:刊誤謂“吏”當作“史”。總言之,掾、史皆吏也,獨言之當雲史耳。

一七0四頁一二行郡國常以春行*(至)**'主'*縣陳景雲謂“至”當從續志本文作“主”。主縣者,所主之縣也。按:百官志雲“當以春行所主縣”,陳說是,今據改。

一七0六頁九行闔衡門以埽軌按:“埽”原鬥“歸”,徑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七0七頁五行偷苟且也按:汲本、殿本“偷”作“偷”,與正文合,然偷偷同字,似不必改歸一律,今仍之。

一七0七頁八行不為利*(齳)**'諂'*據集解本改。

一七0八頁一0行暮春*'者'*春服既成據汲本、殿本補,與論語合。

一七0八頁一二行啟餘足按:汲本、殿本“餘”作“予”,與論語合。

一七0八頁一二行父母全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