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在此時三門灣炮臺一哨兵發現法軍艦船連檣而來,遂隱而細看,看到一人盤在桅杆上用望遠鏡向灣內窺視,暗思“此賊窺視我防禦工事,若待逐級上報,再等主將下令,懲辦此賊,定然不及,為今之計,只有擅令開炮,方能嚴懲此賊。又思,擅令開炮,按軍令七律五十四斬之未奉將令擅自出戰者斬之例自己難免要犯殺頭之罪,轉而一想,為保國家疆土不受外敵侵犯,拚著違紀觸犯擅令之罪,也要給來犯之敵予以嚴懲。”遂走向炮臺,瞄準敵桅杆開了一炮。只聽轟然一響,不偏不斜,正中敵桅,孤拔身上也身受彈丸數十枚,連同斷桅墜落艦船上,斷落的桅杆又重重地擊壓在孤拔的大腿上,孤拔當場筋斷骨折,血流如注,昏死過去。眾軍急上前救護,再三呼喚仍昏迷不醒。法軍見司令受傷,生命垂危大慌,遂急用旗語告知各艦司令受傷,通知各艦鼓輪後退。那位未奉軍令擅自開跑的炮臺守軍仍在一炮一炮轟向敵艦。待到岸上眾軍及炮臺守將聞聽炮臺炮響奔向炮臺時,擅令軍士又擊傷敵艦一艘,見炮臺主將及眾夥伴們來到,乃手指敵艦,抑制不住緊張的心情,結結巴巴地說道:“你……們……看,敵……艦,……我……打……傷了……兩……艘。”
(四十六)
說罷,由於一人獨戰數十艘法艦的過度緊張和因為知道自己觸犯軍令七律五十四斬中“未奉將令私自出戰者斬”之條款而心慌害怕竟癱軟下去。守將急令眾軍士上前扶住,後給其記功呈報,不久此擅令軍士提為小校,在此表過不提。又令其餘軍士奔向炮位,向法軍艦船一齊開炮,法軍旗艦受傷,司令官生命垂危,眾艦哪敢戀戰,只是胡亂放炮,急急遠揚,退歸澎湖。及至回到澎湖後,孤拔因傷重流血過多而身亡。法軍陸上新敗,如今海上元兇又亡,士氣低落,馮子材、岑毓美、劉永福等雄心勃勃,相互聯絡約定全線出擊,準備收復全越。不料就在四月六日卻從北京傳來“中法現議修好,允准津約,各路軍營著即定期停戰,滇粵各軍並著照約定期撤回邊境”的諭旨,各路統軍疑惑不解,皆紛紛議論。原來早在中法兩軍酣戰之時的三月一日,兩國談判已經秘密地在巴黎進行。二十九日法軍戰敗,退出諒山,法國舉國震驚。三月三十一日,茹弗理在反對黨的責難下宣佈辭職,並保證在一週內,新閣組成前完成對華之議和。而此時的北京,軍機大臣李鴻章多次對光緒帝和垂簾聽政的慈禧太后言道:“中外交涉,紛至沓來,法越交涉,我方雖獲新勝,但依據大清帝國實力,應見好就收,早日與法簽訂停戰和約,免得中法戰爭曠日持久,兵連禍及。再說我國東鄰,其志不小,其虎視眈眈,恐為我國海防之大患。因此,為臣建議萬歲和太后,乘法新敗,我軍勢盛之際,謀求與法停戰修好,以利積蓄國力,增強海防。”光緒帝和太后慈禧乃准奏。中法雙方和談正式開始。四月四日在法國巴黎簽訂了《中法停戰條約》,並規定以《中法簡明條約》為基礎。越南為法國之保護國,中國政府下令將中國軍隊撤回至中國境內。兩江總督左宗棠、湖廣總督張之洞、兵部尚書彭玉麟及鎮南關守將馮子材等均紛紛上書:“與法議和可允,從越南撤兵不可允。承認越南為法國之保護國乃自撤藩籬不可允,允之則雖勝尤敗也。以後他國也效仿法國以兵威加之,我國則後患無窮也。”四月六日兩國下達停戰令後,法國派遣使臣赴天津與中國政府所派大臣面商詳約。七日軍機處向中國駐越軍隊和雲南、廣西邊境之中國守軍下達停戰撤兵命令。四月二十日,李鴻章奉慈禧懿旨為全權大臣與法國全權代表駐華公使巴德諾在天津談判。歷時五十天,經十數次磋商於一八八五年六月九日簽訂了《中法天津條約》,條約的主要內容為:
一、中國承認越南是法國的保護國;
二、在中國的邊界雲南和廣西各指定一處通商,法國可在此設領事館;
三、法國所運貨物進出雲南、廣西邊界,照現在通商稅則減輕納稅;
四、中國日後修築鐵路時,應與法國商辦;
五、法國撤退在基隆和澎湖的軍隊。
六月二十一日,法軍撤出基隆;七月二十二日撤出澎湖。中國軍隊,桂軍至五月五日撤回廣西;滇軍至六月二十九日撤回雲南;劉永福之黑旗軍不願撤出,慈禧太后連發九次諭旨威逼利誘,劉永福為黑旗軍數千將士之安危計苦苦勸說眾將士,眾將士無奈,揮淚告別,於八月二十一日全部撤回國內,後奉調守衛臺灣,再演可歌可泣篇章。列位看官欲想知道,請往下看。 。。
第八回 袁世凱援朝墜奸謀,葉志超怯戰陷全軍
(四十七)
卻說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