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股,會帶來比債券更高的利潤,週期性牛市後期購買的除外。在各種不同的時間週期,也會有巨大的損失,但最後總是證明耐心的持有者是正確的。
——本傑明·格雷厄姆
【格雷厄姆投資理念】
格雷厄姆對證券投資和投機有過深入研究和精闢論述。上述觀點看起來有些費解,但這是他建立在親身體驗基礎之上的。
格雷厄姆的投資手冊中有一本是《投資者誡》。他在多年以後說,這樣一個“自滿而狂妄”的題目是他這樣一位“草率的分析者”20多歲時偶然想出來的。
這句讓許多同行和客戶感到驚訝和不解的話,就出現在這本手冊中。它的真實含義是: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非常好,投資這家公司沒有任何風險,那麼這種投資一定會為投資者帶來非常好的未來收益。請記住,股票投資要想盈利,有一個堅實的基礎比基礎不穩要容易得多。
相反,一個投機專案就不可能是一個好的投資專案。因為投機的基礎是小道訊息,而小道訊息是無法得到證實的,否則也就不是小道訊息了。根據沒有事實依據的小道訊息作出投資決策,風險一定很高。
正是始終堅持這條原則,讓格雷厄姆聲譽鵲起。
1920年,格雷厄姆在他的助手列奧·斯特恩幫助下,全權負責證券公司上市證券的個人投資問題。這項工作在當時並不怎麼需要費時間,因為當時的上市公司數量不多,行業也比較集中,主要是鐵路和工業類股票。況且,大多數投資者喜歡長期而可靠的投資,股票交易並不活躍。在這種情況下,他把許多精力用在挖掘潛力股上,幫助投資者打好基礎。
例如有一次,格雷厄姆所在的公司有一位高階合夥人為客戶買入了聯合紡織集團公司的大量普通股。聯合紡織集團股票在當時很受歡迎,可是格雷厄姆研究發現,該公司發行的另一種可兌換債券,利息為7%,比這種股票的風險小得多、獲利機會卻要大得多。可是這位合夥人根本不聽他的勸告,並且還說他的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