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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下列會計事項時的處理方式就不同:①出售固定資產的利潤或虧損;②出售可轉換證券的利潤或虧損;③清償資本債務的折價或溢價;④人壽保險的保單收入;⑤退稅及其利息;⑥來自訴訟的損益;⑦存貨的非常減計;⑧應收賬款的非常減計;⑨保有非營業性財產的成本;等等。

格雷厄姆認為,投資者在關注財務年報時,首先必須對以上專案格外留意。無論該公司是怎樣處理上述事項的,都必須把它和該公司當年正常的經營業績區分開來,不能因為特殊情況掩蓋正常經營情況。

因為歸根到底,投資者從財務年報中想了解的,主要是在一組條件下該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小。也就是說,如果這個階段占主導地位的外部環境沒有發生多大改變,該公司年復一年的預期收益會有多大?

在這方面,主要是關注固定資產出售造成的利潤或虧損是如何處理的。

例如,美國股市中有一家曼哈頓供電公司,1926年的財務報告顯示它的收益高達萬美元,相當於每股美元。應該說,這樣的經營業績是非常出色的。

可是,當該公司隨後申請追加發行的股票在紐約股票交易所上市時,投資者才發現,這萬美元中居然有萬美元是透過出售下屬機構得到的一次性收入。實際上,該公司真正的經營收益只有萬美元,相當於原來的1/3!

更令人吃驚的是,與此同時,該公司又把萬美元的非常虧損用來衝抵盈餘,而按道理,這應該衝抵收益的。

這一進一出,表明該公司賬面上原來的萬美元收益,實際上是虧損萬美元!而在該公司財務年報附註中,並沒有明確指出這兩點。

其次,要特別關注上市公司的財務年報有沒有完全反映所有重要子公司的損益狀況,或者,反映在財務年報中的子公司的股利與被控制企業的當期收入是不是懸殊過大。如果是這樣,就應當調整該公司的財務年報了。因為這表明,這份財務年報存在著誤導作用。

例如,1931年美國鋼鐵公司財務年報中公佈的“特別收益”專案高達1930萬美元,其中大部分來自印地安那州的某個控股公司,從而導致美國鋼鐵公司具有1300萬美元的“淨收益”。

而實際上呢,剔除這個非經常性專案後,美國鋼鐵公司在進行優先股股利分配前,就已經產生了630萬美元的賬面虧損。

最後,要特別關注折舊和其他攤銷專案的儲備,以及用於未來虧損和其他支出的儲備。因為這些資料很大程度上是由管理者任意確定的,不是高估就是低估。而無論高估或低估,都會歪曲當期收益的本來面目。

例如就攤銷費用來說,有時候是專門用來調整收益大小使用的,它對收益的影響作用既很重要又很微妙,不得不防。

【格雷厄姆智慧結晶】

格雷厄姆認為,投資者有必要特別關注該公司有爭議的會計事項是怎樣處理的。只有經過這樣一番調整,才能真正瞭解當期收益的本來面目,不致於產生誤導。

要懂些簡單會計核算原理(1)

這些錯綜複雜的公司會計方法和財務政策,無疑為證券分析家的活動開闢了廣闊的天地。敏銳的探究工作具有無限的機會,包括周密的比較、發現並揭露與公佈的“每股收益”所反映的情況大相徑庭的內幕。不能否認這種工作是極具價值的。在很多時候,它可以得出有關市場價值過分背離了內在或相對價值的令人信服的結論,從而引導人們在這個理性的基礎上開展利潤豐厚的行動。

——本傑明·格雷厄姆

【格雷厄姆投資理念】

格雷厄姆認為,證券分析方法通常包括3部分內容:財務、會計、管理。

會計是企業的語言,可是企業管理層對具體會計準則則有一定的自由決定權,格雷厄姆對此非常清楚:成也財務報告、敗也財務報告——沒有財務報告,投資者就無法對公司的內在價值進行衡量和確認;可是完全根據財務報告,則很容易得出錯誤結論。

因為要知道,格雷厄姆所處的時代,美國股市上充斥著虛假報表。在當時,一張薄薄的紙,上面有幾行簡簡單單的資料,就代表著一家資訊披露比較規範的上市公司了。與此相對應的是,上市公司財務欺詐行為層出不窮:我們今天所稱的“問題股”當時叫“摻水股”,並不少見。

所以,格雷厄姆特別主張投資者要學會看財務報告,雖然不必像專業會計工作者那樣精通,但至少要掌握幾個關鍵指標。

他在1937年出版的《財務報表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