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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不過有可能我們理解錯了,上帝原是要給我們三種獲得歡樂的機會。假如世界上只有我,假如我沒有慾望(沒有慾望才能不承受那種距離),假如這樣我還永遠不死,我豈不就要成為一堆無可改變的麻木與無盡無休的沉悶了?這樣一想,我情願還是要那三種困境。我想,寫小說之所以挺吸引我,就是因為它能幫我把三種困境變成既是三種困境又是三種獲得歡樂的機會。

4。可以說小說就是聊天,但不能說聊天就是小說。

聊天完全可以是徹底的廢話,但小說則必須提供看這世界這生命的新的角度(也許通俗小說可以除外)。透過人物也好,透過事件、情緒、氛圍、形式、哲理、暗示都好,但不能提供新角度的便很難說是創作,因而至少不能算好小說。

然而,徹底廢話式的聊天卻可以在作家筆下產生豐富的意味,這是怎麼回事?只是因為他先把我們帶離那個實在的、平面的、以常規角度觀照著的聊天,然後把我們帶到一個或幾個新的位置上,帶進一個新的或更大的系統中,從一個或幾個新角度再作觀照,常規的廢話便有了全新的生命。就像宇航員頭一次從月亮上看地球,從那個角度上所感受到的意味和所發出的感慨,必不是我們以往從地球上看地球時所能有的。這大概就是人們常說的“間離效果”和“陌生化”吧。我們退離我們已經習慣了的位置,退離我們已經爛熟了的心態,我們才有創造的可能。您把您漂亮的妻子擁抱於懷,她就僅僅是您的妻子,您從遙遠的地方看她在空天闊野間行走,您才可能看到一個精靈般的女人。您依偎在母親懷中您感受到母親的慈愛,您無意間看她的背影您也許才會看到一個母親的悲壯。小說主要是做著這樣的事吧,這樣的創造。

但還有什麼用呢?那麼阿波羅上了月球又有什麼用呢?宇宙早晚要毀滅,一切又都有什麼用呢?一切創造說到底是生命的自我愉悅。與其說人是在發現著無限的外在,毋寧說人是借外在形式證明自己無限的發現力。無限的外在形式,不過是人無限的內在發現力的印證罷了,這是人唯一可能得到的酬勞。(原始藝術中那些變形的抽象的圖案和線條,只是嚮往創造之心的軌跡,別的什麼都不是。)所以,與其說種種發現是為了維持生命,毋寧說維持生命是為了去做這種種發現,以便生命能有不盡的歡樂,靈魂能有普度之舟。最難堪的念頭就是“好死不如歹活”,因為死亡堅定地恭候著每一位壽星。認為“好死不如歹活”的民族,一般很難理解另外的人類熱愛冒險是為了什麼。

總之,寫小說的人應該估計到這樣兩件事:①藝術的有用與產房和糧店的有用不一樣。②讀小說的人,沒有很多時間用來多知道一件別人的事,他知道知道不完。但是,讀小說的人卻總有興趣換換角度看這個人間,雖然他知道這也沒有個完。

5。現在很流行說“玩兒玩兒”,無論寫小說還是幹別的什麼事,都喜歡自稱是“玩兒玩兒”,並且誤以為這就是遊戲人生的境界。

您認真看過孩子的遊戲嗎?認真看過也許就能發現,那簡直就是人生的一個象徵,一個縮影,一個說明。孩子的遊戲有兩個最突出的特點:一是沒有目的,只陶醉於遊戲的過程,或說遊戲的過程即是遊戲的目的;一是極度認真地“假裝”,並極度認真地看待這“假裝”(“假裝你是媽媽,他是孩子。”“假裝你是大夫你給他打針。”“假裝我哭了,假裝你讓我別哭。”)。當然,孩子的遊戲還是遊戲,還談不上“遊戲境界”。當一個人長大了,有一天忽然透悟了人生原來也不過是一場遊戲,也是無所謂目的而只有一個過程,然後他視過程為目的,仍極度認真地將自己投入其中如醉如痴,這才是“遊戲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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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言自語(3)

而所謂“玩兒玩兒”呢?開始我以為是“遊戲境界”的同義語,後來才知道它還有一個註腳:“別那麼認真,太認真了會失望會痛苦。”他怕失望那麼他本來在希望什麼呢?顯然不是希望一個如醉如痴的過程,因為這樣的過程只能由認真來維繫。顯然他是太看重了目的,看重了而又達不到,於是倍感痛苦,如果又受不住痛苦呢?當然就害怕了認真,結果就“玩兒玩兒”算了。但好像又沒有這麼便宜的事,“玩兒玩兒”既是為了逃避痛苦,就說明痛苦一直在追得他亂跑。

這下就看出“玩兒玩兒”與“遊戲境界”的根本相反了。一個是傾心於過程從而實現了精神的自由、泰然和歡樂,一個是追逐著目的從而在驚惶、痛苦和上當之餘,含冤含怨故作瀟灑自欺欺人。我無意對這兩種情況作道德判斷,我單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