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的吧?當時覺得多理所當然。別以為你追沈天凌追得苦,我也不輕鬆:拿書撞他,拿水潑他,假裝不小心踩到他……”
“只是為了讓他注意你?我看沈天凌才慘呢!”
李斯意一哂:“可不是麼。反正就這樣你追我趕了一個學期,我那點心氣差不多被他磨沒了。第二個學期一開學,我把他堵在儲物櫃那塊。我對自己說,不成功便成仁,要是他還不開竅,我也決不再犯賤了。也活該我運氣好。他居然就答應了。那天他很反常,我從沒見過他那麼失魂落魄的樣子:眉頭鎖得很緊,杵在那裡跟木頭般一動不動,我在那兒足足站了五分鐘,他都沒發現我!我還以為發生什麼大事兒,後來才發現他是在看情書。你猜那是誰寫的?”
顧望悠撇撇嘴:“難道是我?”
“我就說你聰明嘛,就是你的。當時我一下就反應過來了:這是封情書,顧望悠是我的情敵。我立刻抓住機會,向他大段大段表白愛慕之意。沈天凌很不耐煩,我才沒說幾句就被打斷了。他就給我三個字‘就你吧’,簡直跟開恩似的。”
就像少了關鍵部分的拼圖,真相呼之欲出,偏偏不得要領。
難道是自己成全了他們倆?顧望悠想想都覺得諷刺:“我屬洪水猛獸還是怎麼了,還是我信上有炭疽熱?”
“我怎麼知道?難說你和他就是現代版的羅密歐和朱麗葉呢?”
“怎麼可能?哪對羅密歐朱麗葉是青梅竹馬?”
李斯意沉吟:“……確實沒有。顧望悠,你當初一定很恨我吧?其實我的日子也不好過。還記得麼,沈天凌那個混蛋,約會的時候總不忘叫上你,連吃飯的口味對你也是絕對的遷就——你愛吃辣,我們就天天吃川菜,一直吃到我被扛進醫院。就算這樣,他都不懂得憐香惜玉,等我出院,該怎麼吃還怎麼吃。”
李斯意雲淡風輕的一句話,難得的勾起了顧望悠的歉疚。她垂垂頭:“我是真的不知道……對不起。”
“就這三個字最不值錢,你自己收起來罷。”李斯意斂眸,眼裡隱隱有淚光,“後來我和他一起出國,以為總算能擺脫你了。哪知你還真是陰魂不散。那天他爛醉如泥,大概又在你那邊受了刺激吧。別否認,除了你誰都刺激不到他,因為他就沒把你之外的人放在眼裡。然後,我們發生了關係。在一起七年,他連我的小指都沒碰過,我以為我總算熬出頭,哪知他進入我的時候,喊得是你的名字。是不是很諷刺?”
心理和生理的雙重痛意,讓那個本該火熱的夜晚冰冷徹骨。李斯意淺笑:“那天之後,我對你的恨意簡直有些變態了。他生日那次,我請你到美國,無非是為了欣賞你痛苦的樣子。我真是自不量力,和你炫耀什麼他送我的玉鐲,和田產區最好的一塊,比你手上戴著的那個好多了,還說我在沈天凌心中獨一無二,你嫉妒都沒有用——自取其辱大概說得就是我了,那天的事兒你不會不記得吧?”
顧望悠當然記得。李斯意那副趾高氣昂的樣子徹底激怒了她。她活了那麼多年,感情貧民,物質國王,擁有的東西幾乎是圈子裡最好的。她怎麼可能容忍李斯意的上躥下跳?於是乎,她衝到沈天凌面前把自己手腕上的玉鐲甩給他,既然李斯意是她的獨一無二,那她絕不來犯這個二。
沈天凌聞言只是一如既往的微笑。他招手示意李斯意過來,然後剝下她的手鐲,很是無謂的勾在手裡。然後手輕輕一鬆,純白無暇的玉鐲就這樣碎在堅硬的地面上,脆脆的一聲響。
沈天凌的黑眸眯起,在明豔的燈光下閃過冷粼粼的光。他抽過顧望悠的手,把她的鐲子套了回去,不容置喙的宣佈:“現在,它就是最好的。”
“我不知道沈天凌對我下了什麼蠱,就那樣了,我還是死皮賴臉的呆在他身邊——現在回想起來,我大概是捨不得他帶給我的生活:奢華,耀眼,無所不能。那件事之後,他一度對我很好,甚至允諾要娶我。之後我唯一的休閒活動就是繞著曼哈頓開車,一家珠寶店一家珠寶店的逛過去,最後買了個方方正正十二克拉的戒指,被他笑是披著暴發戶皮的暴發戶。”李斯意感慨的攤開五指,上面任何多餘的裝飾都沒有。
“但你們已經分手了。”顧望悠小心翼翼的提醒道,“你把他給甩了?”
“怎麼可能?我早想通了,不是所有的感情都需要回應的。沈天凌多金英俊高大聰明,在與你無關的任何場合都樂於給我面子,比那些四五十歲的禿頂老頭好太多,我怎麼敢甩了他?如果我說,我也不知道原因,你會不會信我?”李斯意欠身起來,轉身又看向窗外,高挑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