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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部分

得自己現在有一定的影響力了,又是國務院的特別顧問,關心一下這方面的事情,也是應該的,尤其是自己跟國外法律學界的很多專家們都有過一些來往,自己的手底下又有人數眾多的法律顧問團隊,提一提這個問題,也是積極進取的表現,可以顯示出對於國內具體問題的關心,以及對新生的網路遊戲產業的呵護。

因此範無病就以範氏投資集團旗下網遊部門,以及沈盈的梵天創世網路遊戲公司為主,聯合幾大入口網站,邀請業內知名人士以及相關的法律專家一百多人,舉行了網遊界第一次法律研討會,專門來討論網遊界相關立法這個重要問題。

如果說是一般人發起的研討會,或者不會有多少人肯來光臨,但是範無病不一樣啊,他發出的邀請,收到請帖的人都感到非常榮耀有面子,畢竟範無病很少發起這種活動,能夠拿到一張請柬,都可以說是身份地位的象徵了。

國務院方面也收到了這個訊息,總理還特意打電話詢問了一下,然後就說人大方面的一個法律委員會將要派出幾名專家來參會,對此範無病自然是表示了歡迎。

事實上。政府方面對於網遊這個新興的產業也非常關注,對於相關立法問題卻是一直沒有下定決心,還是抱著多看看再說的態度,這一次範無病組織這個活動,倒是一個契機,從這裡面應該可以瞭解到社會上的一些呼聲,尤其是業界的反應如何。

在會上,大部分專家們都認為虛擬財產屬於無形資產,公民的財產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無形的,網路虛擬財產應屬於無形資產的一種,虛擬財產既可以從遊戲開發商處直接購買,也可以從虛擬的貨幣交易市場上獲得,因而虛擬財產已經具有了一般商品的屬性,其真實價值不言而喻。

“從法律對財產的定義來看,虛擬財產也應得到保護,網路虛擬財產的獲得,往往經過持有者的個人勞動如練級、真實財物的付出如購買遊戲點卡、市場交易如買賣裝備等等,網路虛擬財產已經具備了真實財產的基本特性。目前,獲得虛擬財產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投入大量精力獲得。比如一個要練到四十級的傳奇玩家。按正常時間需要一年,上網費大約需要七千多塊,更多的情況下,虛擬財產是網友們花真金白銀買來的。很多遊戲網站上的武器、寶物等都是明碼標價公開出售的。”盛大方面的一個高管如此說道,“因此,應對網路虛擬財產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一定認可,以促進網路遊戲產業的健康發展。”

人大法學院的一個教授也表示道,“我覺得將來倒是可以考慮在民法典的制訂當中,比方說在物限法當中做一部分規定,或者是在智慧財產權的部分做一個規定,說網路當中的財產也是財產,也需要依法保護。”

一名資深律師則提的更加具體一些,“我想是不是應當給他發一個我們現實生活當中也能看到的一種財產所有權的憑證,比方說像發股票一樣,或者發專利權證書一樣,或者發商標權證一樣,或者像發著作權證書一樣,給他一個紙介質的東西,讓他實實在在感受到我對那個虛擬的東西擁有產權,這是第一步,有這麼一個東西。第二,我們要建立起一個保護機制,也就是誰侵犯了這個財產關係,我們要對他進行處分。”

大家暢所欲言,談了很多事情,彼此都很有啟發。

範無病在最後發言的時候,就提到了韓國對虛擬財產的界定,“在網路遊戲最發達的韓國,法律已經禁止虛擬物品的交易。然而這種交易卻因為現實需要而大量存在,難以完全禁止,交易中的欺詐行為也在與日俱增。這些現象的存在促使韓國開始正視網財的歸屬問題,明確規定網路遊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物品獨立於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服務商只是為玩家的這些私有財產提供一個存放的場所,而無權對其作肆意的修改或刪除,這種網財的性質與銀行賬號中的錢財並無本質的區別。”

但是,大家也很清楚為網路虛擬財產正名的難度很大,儘管很多專家都贊同為虛擬財產正名,但大家也都承認,即便法律能確立網路虛擬財產的合法性,但如果缺乏可操作的關鍵的規則,執行中也存在一些考驗。

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取證上確實存在一些困難,因為在目前的條件下,很多遊戲很難去判別這個物品是不是你自己直接取得的,這種方式在目前可能還有一些困難。

現實生活中銀行存款有存款單、購物有發票憑據,但在網上,所有電子資料都存放在運營商的伺服器中一旦丟失,很難找回,因為運營商未必願意付出成本提供證據,因此,如果法律能夠強制運營商儲存並提供所有證據的話,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