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八年初從巴黎回到紐約。“短短的黑髮襯映出漂亮的面板,臉上略有雀斑,褐色眼睛裡流露出堪稱坦率的神情,”嬌小的福恩斯將自己的心思悶在肚子裡,不讓人知道。她一九三0年生於古巴,一九四五年隨母親移民美國。十九歲那年,她認為自己是個畫家,便於一九五四年遠赴歐洲,追尋自己的藝術之夢;像桑塔格一樣,她也沉浸在電影之中。接著,她在巴黎看了《等待戈多》,便立志當劇作家,說她寧可講話,不要看書。桑塔格自然喜歡她所謂的福恩斯代表的“自學成才”,也喜歡她那令人驚訝的“既纖巧又隨性的”風度。她“可以在茶會上講髒話……也沒有人講她不是淑女。” 有人可能認為這個活潑可愛、甚至惹人憐愛的女人水性楊花——終於有一天,一個色鬼尖叫起來,“舉著一隻血淋淋的手,上面留有牙印——艾琳的牙印”(這顯然是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發生在格林尼治村的事情)。
像桑塔格一樣,福恩斯身上洋溢位一種“戲劇性的美”(詩人愛德華·菲爾德語)。“她有著聖母馬利亞那樣充滿熱情的大眼睛。”桑塔格到巴黎之前,福恩斯和哈麗雅特在塞納街上的普瓦都旅館同居,用哈麗雅特的話來講,她和艾琳“鬥得來勁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