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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張宣贊剛剛外出辦差回返,見此情形怎地也樣問上一問。

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既然能被童貫瞧上,提拔為身邊之人,又有哪一個不是能力出眾的?

此番事情一說完,張宣贊當機立斷,便帶了楊凌進了宣帥府,這才有了節堂之上發生的那一幕。

童貫此時已然回到了書房之中,張松和趙良嗣各自立於下首,他只是不知所以的喃喃自語,“楊凌,又是楊凌,此人膽大心細,處事果決,他這般賣命又是所為何來。”

第六十六章 局面翻轉(下)

趙良嗣心中只是大恨,大遼國事稍顯頹勢的時候,他便最先預料到了,遼國已然不是久居之地,孤身一人,率先投了大宋。

趙宋官家仁義治天下,給予他極大的恩賞,以為表彰,並親賜趙姓。

如此的恩賞雖然未嘗沒有作秀的成分在內,但不得不說,一時之間趙良嗣自然是風光無兩,遂上書呈北伐之事,官家趙佶又是個好大喜功的君王,朝中雖然有所爭議,但是並不能改變其一顆熾熱的建功之心。

有宋以來,除太祖太宗之外,大宋歷代明君跌出,但是最大的特點只有一個,那就是文教昌明,政通人和,於武功一道縱然有所建樹,但終究是為人所詬病。

徽宗趙佶是一個極富有藝術氣息之人,而且花銷奢糜,民間風評自然算不上很好,甚至還因為花石綱逼迫得江南方臘農民起義,日後史書之上,難免就是一抹黑。

有道是瞌睡遇到枕頭,正在這個時候,大遼精銳兵馬被女真打得殘了,遼東大部領土淪喪,趙良嗣此番進言,可謂是戳到了官家趙佶的痛癢之處。

其實這個時候朝堂之上,所謂的爭議不過就是浮雲,王安石變法以後,黨爭愈加激烈。

自古君王和臣子的權力一直都是處於一個有些耐人尋思的地步,士大夫之輩不團結,狗咬狗,權力自然就分化了不少,這個時候往往就是需要君王決斷,為兩群狗定個勝負的時候。

到了趙佶一代,君王權力到達了前所未有的巔峰,再甚言之,所謂的反對北伐,不過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黨爭已然到了一個可以放下士大夫節操的地步。

徽宗力排眾議,以童貫為帥,宰相王黼為副帥,統大軍北伐。

趙良嗣的計議得到了採納,也就是如此了罷,以一北來之臣到了這般地步,不得不說自然惹得眾人眼紅,不過趙良嗣為官家看重,為宣帥親信,誰人敢對其有所表示?

前番北伐戰事雖然敗了,趙良嗣也是上下奔走,聯絡女真,準備南北夾攻,再度北伐,如此作為,他自己竊以為也算得上是上上之策,收復幽雲之地不過就是反手之間。

即便前番白溝河小挫,瑕不掩瑜,自己也是勞苦功高之人,趙宋官家對自己想必又得是好大的恩賞,可是直娘賊的老天不開眼,半路殺出了一個楊咬金,楊凌從一連正軍都算不上的廝鳥,硬生生的爬了起來,這小子也算得上是膽大包天,一個小小的都頭就敢擅自決斷,以犁庭掃穴,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誅殺了女真使者。

就是這樣一般決斷,讓自己的一切佈置都成為了泡影,趙良嗣的心胸算不得寬廣,甚至有些狹隘,他的處事準則就是人不犯我,我要犯人,人若犯我,我更犯人……

楊凌誅殺女真使者之後,趙良嗣本就想以高高拿起,輕輕放下的姿態處理這件事,但是這樣做並不是為了放過楊凌,殺人洩憤的方法有很多種,華夏文明數千年,殺人的手段演變至今,可謂是極為的花哨,從最開始的鴻門宴,大家喝喝酒,殺殺人,到後來的請君入甕,借刀殺人,二桃三士,剝皮囊草,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趙良嗣心胸雖然不咋地,但是並不是笨人,如果就這樣直接殺了楊凌,且不說會不會成功,他自認為是會成功,殊不知真到了那一步,楊凌不介意先取了趙良嗣的狗頭,再拉起手下的弟兄到一個叫做梁山的地方,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雖然這樣的豪放派風格一直不是夢寐以求的那種……

趙良嗣的想法很簡單,此事必須要冷處理,等風頭一過再找楊凌的麻煩,這等自己平日看都懶得看上一眼的廝殺漢,事後隨便尋摸一個藉口,要捏死他簡直比捏死一隻螞蟻還要來得簡單。

而且這樣做的最大好處就是不會為人所詬病,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也不知道楊凌那廝用了什麼手段,竟然煽動了全城的百姓聚於宣帥府,這一次好了,不要說收拾楊凌,大家憋了一上午,連口水都喝不到。

僥倖被這廝逃過了一劫,起碼趙良嗣以為楊凌是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