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62部分

不過是一種個別的東西,而它所產生出的事業(或作品)只不過是偶然的東西。可是理性的目的,作為無所不包的普遍目的,則絲毫也不小於整個世界;這是一個終極目的,終極目的超出於個別行為的內容之外,因而根本應被設定於一切現實的行為之上。因為普通的至善有待於實現,所以沒有什麼善的東西能得到實行。但事實上,現實行為的虛無性,以及直到現在才設定的這整個目的的實在性,無論從任何方面說,也已重新被倒置。道德行為不是什麼偶然的和有限的東西,因為它以純粹義務為本質;純粹義務構成著唯一的整個的目的;而且不論內容上另有什麼樣的限制,行為既然作為目的的實現,那麼它總是整個的絕對的目的的完成。

或者,讓我們重新假定;現實既是自然,而自然有它自己的規律,是與純粹義務相反的東西,因而義務不能在它這裡實現其自己的規律,那麼情況怎麼樣呢?

那就是,既然義務本身即是本質,事實上這就與構成整個目的的那上純粹義務之完成與否毫不相干;因為所要完成的目的就將不是純粹義務,而勿寧是與義務相反的東西、現實了。但是,與現實無干這一點重被顛倒了;因為按照道德行為的概念來說,純粹義務本質上就是行動的意識;因此,無論如何應該有所行為,絕對義務應該在整個自然中表現出來,道德規律應該成為自然規律。

因此,如果我們讓這個最高的善充當本質,那麼意識根本不是在嚴肅地對待道德。

因為在這個最高的善裡,自然並不是於道德規律之外另有一種別的規律。而這樣一來,道德行為本身就消失了,因為只在假定有一種需要行為去克服的否定物的前提之下,才有行為。但是如果自然是合乎道德規律的,那麼透過行為,透過對現有的存在物的克服揚棄,道德規律豈不就被破壞了。——因此,這種假定就等於承認了這樣一種本質狀態:在這種狀態中,道德行為成了多餘的,甚至根本沒有道德行為可言。因此,道德與自然兩相和諧(這種和諧是透過使兩者趨於一致的道德行為的概念設定下來的)這一公設,也只好從這一方面表述如下:因為道德行為即是絕對目的,所以絕對目的就意味著:道德行為根本不存在。

如果我們將意識在它自己的道德表象中藉以發展前進的這些環節匯合在一起,我們就看得很清楚,意識把每個環節都在它的對立面中重新揚棄掉了。由此可見,在意識看來,道德與現實並不和諧;但是它又並不是嚴肅認真地對待這種不和諧,因為在行為裡道德與現實的和諧對意識說來是當前存在著的。但由於行為是一種個別的東西,意識也不是嚴肅認真看待這種行為的;因為它有最高的善這樣一個崇高目的。但是,這也只不過是再一次對事情的一個顛倒,因為在這裡一切行為和一切道德都該是歸於消失。或者說,意識並不是真正嚴肅地看待道德的行為,勿寧認為最值得期望的、絕對的情況是:最高的善得到實現而道德行為成為多餘的。

'Ⅱ.道德轉化為它的反面'

從這個結果出發,意識必須繼續進行它的矛盾運動,並且必然地要再度廢置它對道德行為的揚棄。道德是自在的;要想它實現出來,世界的終極目的就不能是已經實現了的,道德意識就必須是自為的,並且必須有一個與它對立著的自然。但是道德意識必須是在其自身中已經完成了的。

這就導致出第二個公設:道德意識與直接在其自身中的自然亦即感性相和諧。道德自我意識設定它自己的目的是純粹的、與欲求和衝動獨立無涉的,所以在它的目的裡感性的目的已經都清除掉了。——可是它剛剛建立起來的這個對感性本質的揚棄,它又立即廢置了。它行動起來使它的目的成為現實,而這個應該已被揚棄了的有自覺的感性卻正是純粹意識與現實之間的這個中項,就是純粹意識為實現自己而用的工具或器官,也就是所謂衝動、欲求。因此,意識並不是認真地在揚棄欲求和衝動,因為,欲求和衝動正就是自身實現著的自我意識。但是欲求和衝動也不應該被壓抑掉,而應該符合於理性。它們也確實是合乎理性的,因為道德行為不是什麼別的,只不過是自身實現著的亦即給予自己以一種衝動形態的意識,這就是說,道德行為直接就是衝動和道德間的實現了的和諧。但是事實上衝動也並不只是空虛的形態,彷彿它本身中除了自己以外還另有彈簧來推動它。因為感性是一種自然,這種自然本身中就有它固有的規律和彈簧;因此不能認真地把道德看作衝動的發動彈簧、欲求的調整角尺。因為,既然衝動和欲求都有它們自己固定的規定性和獨特的內容,那麼與其說它們符合於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