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出來。他終於體驗到昔草平時所受到的毒打是怎樣撕心裂肺的痛。
那時候,耳朵裡糾纏著男人的咆哮和昔草的哭喊。
經年被打得連頭也抬不起來。只是隱隱約約地看到修車鋪外面圍觀了許多路人。有些甚至是他認識的同學。他們站著,手指抬起來,嘴巴彎起來,很嘲諷地跟旁邊的人說:
“喲!那男生我認識!經常考年級第一名呢!”
那些話,比男人的毒打更有力,生生地刺痛了他的身體內部。
昔草抱著他都哭了起來。
“你快逃呀!你怎麼不逃?!你快逃呀!求求你啦!”
聽到她這麼說,男人打得更兇了。另一半的虐打,由她承受了去。
經年把她推到後面,接收那全部的傷痛。她坐在地上,哭得更厲害了。
“你快逃呀!你快逃呀!”
很奇怪,經年從未遇見昔草哭得如此傷心。於是,他覺得現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他保護了一個可憐的少女。他沒有逃,從頭到尾地,等到男人把掃帚也打斷。
男人打累了,氣喘吁吁地坐在一邊。
“死靚仔!快給我滾!下次別讓我看到你!”
經年滿身傷痛地回頭看了看昔草一眼。他清晰看見她身上那一串串的悲傷和落寞,它們始終跟隨著眼淚的那段晃動,久久不肯落下來。這一刻,他忽然有種衝動。他想拉起少女的手,瘋狂地跑出這家修車鋪,離開這個可惡的男人。
一直,從潮溼的雨季,走到,有彩虹的地方。
他覺得這種衝動多麼不可思議,甚至是不可理喻的。他才十七歲,竟然要學言情小說裡氾濫的情節,和女孩一起去私奔。假如這是一部臺灣偶像劇,他應該是王子式的男孩,又帥又有錢,可以開一輛炫酷的跑車,載他的女孩,跑到窮鄉僻壤‘隱居’。
小說終歸只是小說,偶像劇始終只是一群人追著看的白日夢。他算不上帥,又不有錢,他更沒有跑車,只有一輛用了不久的單車。更重要的,他清楚知道,昔草不會跟他走。而他,又憑什麼帶走她呢?
他有女朋友了。那個叫莫莫的女生,雖然又狡猾又令人不屑,可她畢竟是他的女朋友。
經年最終決定轉身離開。
轉過身的那一瞬間。
經年就看見了,天空淡去了陰霾。雨後的陽光擦著城市褐色屋頂的邊緣落下來,未蒸發的水汽慢鏡頭般浮動在光線裡。
不知誰導演了這場戲。
逐漸明亮起來的鏡頭中,那個叫莫莫的女生站在圍觀的人群后面,面無表情地看著這一切。
十七歲,很多人已經想不起自己那年做了什麼。
很多人就這樣平凡無燦爛地揮霍掉自己的十七歲了。長大以後,有人問起那年的事情。當事人可能只記得:“哎,我也不記得幹過什麼了。反正,整天在學習吧?”
那麼,十八歲呢?
學習。
十九歲呢?
學習。
之前的十五歲,再之前的十四歲……這些年呢?
我們的回答千篇一律,甚至會以悲愴的語氣作結束語:
“天啊,為什麼我記起來的事情就只有學習?”
為什麼沒有做過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為什麼沒有留下令人喝彩抑或扼腕的記憶?為什麼沒有愛得死去活來,惦掛著一個喜歡的人兒?
經年想,如果有人問同樣的問題,他一定會毫不猶豫地說出,他十七歲那年,遇到了兩個少女。一個惹人憐愛,一個被人唾棄。
他和那個被人唾棄的女孩走在一起。
那個女孩十七歲的時候,她不讀書了。她做***的媽媽遇害之後,她失去了經濟來源。便沒有再去學校,沒有多餘的時間去浪費。媽媽留給她的,只有一間很老很老的屋子。老得可以用作鬼片場景了。
經年去過那裡。第一次的時候,他聽到莫莫退學之後,特地跑去看她。
她開啟門,讓他進了那間陰森森的屋子。牆和地板都很潮溼,塵埃在空氣肆虐。
他給她帶來剛出爐的熱乎乎的蛋撻。她坐在沙發上就狼吞虎嚥吃起來,似災難中的饑民。
他看著她,像看一個陌生的女人。她頭髮蓬亂,眼神恍惚,口紅和指甲油的顏色都很淡。她的面容呈現出久睡之後的失水、乾燥,下巴出現嬰兒肥的贅肉。
忽然,經年就由眼前的女孩聯想起了那個只見過一次面的女人。女人的那張臉竟漸漸從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