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革命”的名義借屍還魂。有些深通馬克思主義者,也難保腦袋裡沒有一絲封建殘餘,這也許便是老調子總唱不完的道理了。
這也無礙人們的前進步伐,現在的南京城裡,不僅王謝的尊貴府邸找不到,恐怕連等級森嚴的朱雀橋和烏衣巷,也將隨城市新建而成為史實。在這兒生活著的普通人,一定會營造自己新生活的歌,這是必然的事情。因為,每個時代總有它自己的聲音,那種悖謬的陳腔老調,大概早晚要畫上休止符的。
寧人負我 我毋負人
這都是前不久的事,一位所謂“朋友”,為了自己的前程,頗幹了些不光彩的事。其實,這也是常事,搞小動作,打小報告,做小手腳,下小絆子,對那個吃了苦頭的人來說,本也無所謂,咬了也就咬了,這年頭,本不算稀奇。他不咬,還會有第二個第三個他這樣的“朋友”來咬。於是想開了,反正得挨一口,誰咬不是咬呢?
不過,用不著先是“隔壁王二不曾偷”地推脫洗淨,裝著沒事人似的;接著,手上的血,屁股上的屎,根本就遮擋不住了,臉由一紅變成一白。“我就這個德行,怎麼樣吧?”
那張白臉,使我想起一出京劇,叫《捉放曹》裡的那個曹操。
這位奸雄行刺董卓不成,逃出洛陽,亡命流竄,行到###地方,被陳宮捉了,因他是個反卓義士,不但釋放了他,還掛金封印,隨同他一塊幹革命去了。
那句名言,“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就是曹操在猜疑之下,殺了呂伯奢一家,路上碰見呂伯奢本人,結果一不做二不休地又把他殺掉以後,對同行者陳宮說的。從此成為惡諡,也給曹操定了性,千古遭人咒罵。
這位所謂“朋友”,文不成,武不就,又耐不得寂寞,就本著這樣的原則行事,踩著他人的肩膀往上爬了。
說實在的,在光明磊落這一點上,我是贊成曹操的,他不是魯迅先生諷刺的“又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也不像時下一些先生們,臺上握手,臺下踢腳,當面稱兄道弟,背後落井下石。摟得你挺緊,可捅進你腰裡的一刀,也挺深。曹操殺了人,就只講“寧我負人,人毋負我”的話,而決不尋找冠冕堂皇的理由,為了反對董卓的宏圖大業啦,為了保衛漢王朝的最高利益啦,我殺他們是區域性問題,而我必須生存下去,才是大局啦,為自己那髒抹布似的靈魂得到一絲慰藉。
中國的儒教文化,其中就有和基督教“打了左邊耳光,再把右邊讓他打”相類似的“寧人負我,我毋負人”的自我犧牲精神在內。所以,這位“朋友”,臉部先心虛理虧的紅,恐怕是最後一點良知在起作用的,等到賣友之後求到榮,那就索性像曹操一樣的大白臉了。
但曹操令人敬佩之處,是他自己把臉抹白了的,而不像我的這位“朋友”,是別人用唾棄,用鄙視,用壓根兒的看不起,把他的臉抹白的,這就是英雄和小丑的區別了。
其實,在物質相對貧窮的原始社會里,人慾尚不到橫流的地步,這種“寧人負我,我毋負人”的自我犧牲精神,也多半屬於憧憬中的美德。等到了互相傾軋,爾虞我詐,勢不兩立,不共戴天的奴隸、封建、資本社會里,那種血肉紛飛的人吃人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只不過在程度上有所不同罷了。
細想起來,曹操敢這樣做,敢這樣說,不也光明坦蕩,心口如一,不失英雄本色嗎?比之那些實際上如此行事,偏又做出一番假張致,滿嘴道德文章革命口號,甚至還流出兩滴鱷魚淚者,要大氣得多。
老實講,幹出類似殺呂伯奢這種事的,曹操非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可他說了這句話後,倒使後世仿效之徒,前有車,後有轍,討了個心安理得,少許多內心紛擾。於是上至領袖群倫者殺功臣,戮賢良,下至一般幹部者賣主子,叛親友,便以自己生存為理由,放開手腳地去幹了。
現在,我的這位“朋友”,據說,混得蠻不錯的,酒色財氣,好像都全了。
我想,若是魏武帝還健在的話,這位“人生幾何,對酒當歌”的大詩人,看到這班混混兒,在那兒作醜態百出的跳梁表演,肯定會發出一位西方哲人的感慨:“我播下的是龍種,沒想到收穫的卻是跳蚤。”
許多許多的不幸之中,莫過於“人格萎縮”或“侏儒化”的這種世紀病,最讓人喪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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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叫你不長鬍須
在中國封建社會的宮廷裡,宦官從來是扮演不光彩角色的。
曹操的父親曹嵩,曾經是中常侍曹騰的養子。建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