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成饑荒。
旱災會導致歉收、絕收,蝗災會更加劇這一災情。等旱災蝗災把所有莊稼毀掉之後,那時才會是最大的災難開始。
青黃不接,糧食接不上了,餓肚子。
要預防明年這場可能是三十年一遇的大災害,朝廷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預先準備好糧食調進災區。
但這最簡單的辦法也是最難的,那麼大面積的災區,受災的人口會極多,糧食的缺口也極大,朝廷也無力調拔出這麼多的糧食。
尤其中原地區,其實還一直都是人口高密度區,哪怕是經歷了戰亂之後,中原的河南河北關中河東淮南等地,依然都是人口最密的區域。
雖然朝廷這幾年在地方上推行社倉、義倉,讓百姓在上繳皇糧之餘,也還按戶等出糧,在地方上建立糧倉,以做救災之用。但畢竟戰亂之後,短短几年時間,哪裡存的起多少糧食。一遇大災荒,那點糧食根本管不了什麼事。
李世民和宰相們這些天,想了許多辦法,可也依然還是沒有一個很好的應對之策,多隻是修修補補。
從巴蜀從隴右從朔方從山南、嶺南、江南等各地準備調拔糧食,把朝廷從長安遷到山南去,這些辦法能減輕一些,但還不夠。
這個時候。
上到皇帝李世民,下到一眾宰相們,大家都把目光望向了李超。
在在家印象裡,每次李超總能想出一些不同一般的辦法來,也總是行之有效的。
“非常之時當行非常之事。”李超十指交叉,坐在那裡,神色肅然。
“何謂行非常之事?”左僕射蕭瑀問,他一聽李超那句非常之事,就感覺心撲通撲通的直跳,這可不是什麼好詞。這個詞,一般就意味著要用強行的手段。而朝廷用強,這是危險的兆頭。
“首先,各地的社倉、義倉,立即由朝廷派出專人清查,接管。義倉、社倉糧食清查、登記,然後做好檔案。做後本地納糧百姓名錄登記,待災情發生之後,各地義倉、社倉第一時間發糧,不以納糧多少為標準,所有的災民,不論原來納糧多納糧少,也不論是富戶還是貧民,都按人口放救災糧,必須憑藉房帖、身份牌,還需要本人親自前往領糧,領到糧還要按手印登記等,並且一次最多發放三到七天的糧,不能一次發太多。”
社倉是地方官府讓地方百姓納的糧,一般是一個縣一個社倉,糧食百姓按戶等納糧,納的糧存入倉中,也是由地方百姓自己選人管理,遇災年則把糧食拿出來救災。
後來又有義倉,義倉則是每個鄉里建一個倉,由鄉民納糧,自己管理,也是備災之用。
現在李超提出,要派朝廷的人來接管這些糧食。倉裡的糧食,依然是用做本地救濟之用,但管理、發放都得由朝廷的人接手,以保證公平和及時救濟之用。
“其二,常平倉加緊收糧,可以提高一些價格,能收多少就收多少!”
幾個宰相聽到這兩條時,覺得倒還不算是什麼太過份。
不過李超的第三條,卻是讓他們都目瞪口呆。
“其三,特別之時行特別之事,朝廷下詔,各家糧商糧鋪,必須馬上向各地官府登記報備,把所儲存糧食種類、數量、倉儲位置全都通報官府登記,所有糧商糧鋪須將一半的存糧以市價賣給官府常平倉。”
“各地田產超過百畝的地主,如果家中存糧超過百石,則要將超出的糧食部份的一半以市價賣給官府。”
“九品以上官員和擁有勳爵之貴族,則家中人均二十石存糧以外糧食,也需要將超出的一部以市價賣給官府。”
李超說的這種以市價賣給官府的強制行為,其實也不是稀奇事。
這種官方的商業行為,有一個專業的名詞,和買。在秦朝的時候就開始出現了,一般是官府向民間採購絲麻等商品,以滿足官需軍需。到了後來,絲麻、物品、磚木商品種類增多,甚至也不再是公平買賣,而開始直接向百姓下達和買數量散配。
百姓沒有,就得花高價從富戶和商人手中購買,再以低價賣給官府,這其實成了官府剝削百姓財富的一種方式。
但正常的和買裡,可很少有和買糧食的。
李超的第三條,十分兇狠。
直接向那些有糧的糧商、地主、官僚權貴們下手和買,規定了一個量,超過擁有的量,就要把一半平價賣給朝廷。
對於朝廷來說,能夠以平價收到大量糧食,提前調配到災區,以預防災情。可對於那些有糧的人來說,這可就是搶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