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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很想說沒這必要,這樣多不乾淨衛生啊。可里正都說扔掉太浪費了,鄉下人好不容易能吃一次肉啃次骨頭呢,以往哪個家裡燉骨頭湯不得燉個兩三回啊,那樣才能把骨頭裡的骨髓啊肉啊徹底的燉出來。

張超打定主意,這回鍋大骨頭湯,自己肯定是不會再吃了,但大家都要求回收,那就回收吧。

“我覺得你這個要求倒是可以滿足。”張超笑笑。

馬周擦了把嘴,道,“天天殺豬,就算咱們家是地主這也經不住吧?”做為賬房,馬周覺得自己有義務規勸下張超。他今天看了半天的賬本,發現這個少東家本事厲害,但也有個缺點,就是花錢太大手大腳了。

家裡五百多畝地,全佃租出去,結果一改原來差不多地主佃農七三分成的老例,卻主動變成了畝只收粟五斗。而且還說明不再收其它各種什麼租錢,另外還免費借牛給大家耕種,還要給各塊地頭打水井,架井車。

這等於租子從七三分成,變成了差不多三七分成了。

而且這買牛一項開支,就得要六百多貫,接下來打十幾口井,再製井車,也得上百貫。張家還在修新窖,五進十五間,帶大院子,得不少錢。

剛又聽少東家交待,讓賬房準備一筆現錢,說是他要買下附近的十里荒溝,預算居然是一千貫。

他承認,張小郎君確實生財有道,但花錢更加如流水。

就好比今天,本來殺豬是為明天打窖敬神用的,其實不殺豬也行,買個豬頭,再買點肉,請窖匠工人們擺幾桌吃一頓就好了。可張超卻非要搞這麼大,居然準備擺上百來桌,請上**百人來吃飯,什麼自家的工人請還好,可連那些不在自家幹活的村民也要請,甚至那些佃戶都要請四縈四素八碟八碗,這整個長安也找不出第二個這麼大方的地主啊。

今天只是殺個豬,就還要弄一頓殺豬宴。

雖然這殺豬飯確實好吃,可今天這頓殺豬飯加上明天那流水席,得不少花。

要是以後天天這樣吃,張家再會賺錢,遲早也得吃敗家啊。

“少東家,今天買三頭豬,賬上已經支出近三萬錢了。”馬周好意提醒張超。

誰料,張超聽了卻笑著道,“我覺得直接收毛豬來殺,比買豬肉划算的多。毛豬現在一斤才三十文錢左右,買豬肉卻得一七十文。相差一倍啊!”

張超坐在那裡給大家算賬,一隻三百多斤的毛豬,出肉率還是很高的,能達到近七成的出肉率。

如果是三百斤整的肥豬,能宰帶骨肉兩百一十斤,其中剔脊排三十斤,肋排二十五左右,大骨十五斤,前後腿肉七十斤左右,五花肉四十斤左右,裡脊肉三十斤左右。

這只是連骨帶肉,還不包括下水、油。

張超發現,這年頭那些屠行裡的屠戶殺豬,是不會把肉分的那麼細出售的。買肉要搭頭,肥肉最好,瘦肉其次,骨頭最不值錢,豬頭豬腳幾乎只能搭頭,至於下水,則連稱都不上的,只能算是給顧客們的贈送。

跟人家賣蔬菜的送幾根小蔥一樣。

除了肉,只有豬板油、網油是能單獨賣錢的。

因此雖然豬肉是毛豬價格的一倍,可賣豬肉的利潤也不大,很多東西賣不出錢。

不過張超覺得,只要利用好,還是能賺錢的。

現在張家每天也需要不少豬肉,做肉包子餡,包豬肉餃子,餛飩等。張超還打算做點豬肉澆頭,以後賣涼麵拌粉煮麵條什麼的,可以澆上點澆頭,立馬能讓麵條提升不少檔次。

張家的肉包子,大肉包子一個的肉餡就有一兩,其它的幾種大小的,肉餡也不少。算下來,張家麵點一天怎麼也得需要個不下二百斤的肉。這二百斤肉還是不帶骨不帶下水的,因此算下來,一天怎麼也得殺兩頭三百來斤的大肥豬才能滿足。

若是每天去長安屠肉鋪買肉,二百斤肉就得一萬多錢。而且還得趕早往來長安城,要不就沒有新鮮豬肉可用。

而如果張家自己買兩頭生豬來殺,六百來斤生豬得近兩萬錢左右,看似多花一點錢,還得自己動手。但是,用完二百斤豬肉後,還能剩下一百多斤的排骨、龍骨、腿骨、豬蹄、豬頭等,還有那麼多的豬下水呢,更別說那幾十斤板油、網油、豬肥膘,也能值不少錢呢。

只要張超能消化掉這些骨頭下水等,那就是賺的。

張超隨便一算,自己殺也不會虧,起碼兩頭豬的幾十斤油,就得值幾千錢。

剩下的那些豬頭豬蹄排骨豬蹄豬下水等難道還不值幾千錢?

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