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是跟人做一輩子的朋友。這樣產生了聯絡,便能在歲月裡,見證那份真心相待了……
我紅了眼睛。我承認自己的懦弱,來到大城市才發現,原來,我那麼不堪一擊。
我跟周越澤說了對不起。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角,他說:“沈毅,我早就跟你說過了,姓柳的不是我的菜。可你為什麼還硬要把她往我這裡塞呢?你知道嗎?我把你當兄弟!可你呢?女人隨便發兩聲嗲就把我給賣了!這才是我生氣的關鍵!”
我依舊低低的說著對不起,兩個眼睛,始終垂著,盯著桌面。
周越澤說:“算了。今天的事,我也有不對的地方。冷靜下來想想,你是真的愛柳絮,不然,你也不會這麼做。”
在眼眶裡打轉了許久的眼淚,驀地,掛了下來。我深吸一口氣,11月的空氣,無盡的涼。
周越澤又坐了會兒才走。兩個人的隔閡沒有持續多久,說開了以後,週一,我們又一塊兒上課去了。
這件事便像過眼雲煙般,誰也沒有再提起。只是每到深夜偶然想起時,心裡的爪子,會依舊在那兒撓。我始終不認為我罵周越澤的那些是錯的,他一手拽著錢,一手摟著女人,還恍如愛情專家一般宣揚他那些毀三觀的宏偉論調的樣子,真的,蠻讓人討厭的!
但他自己並沒有感覺到。哪怕我宣之於口,講出了真心話,因為我的先道歉,他該高調,還是繼續高調著。
每每看到這樣的情形,我是不爽的,我會想:憑什麼他教訓我的,我就要聽?他自己就什麼都不用改嗎?
所以面上兩個人說笑著,心底裡,卻還是為這件事較真著。
而據我的觀察,周越澤也一樣。自從這事以後,他再也沒有摻和進我和柳絮之間,哪怕有一回,柳絮因為找不著他而打了我們宿舍電話。結果巧不巧的,這電話正好是我接的。我立馬就聽出了她的聲音,我說:“柳絮吧?”
柳絮見是我,也挺尷尬,她說:“哦,沈毅啊,好久不見。”其實也就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