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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部分

。為了照顧到這一點,也不好寫得過分暴戾。由於孟麗君之死,皇甫少華應該有一次轟轟烈烈的在朝廷上的抗議,使得元成宗惱羞成怒,把他丟進天牢。元成宗追求孟麗君時的荒謬言辭,蘇映雪是聽到的,也儘可以讓她在朝廷上暴露,由她來實現尹良貞所說過的話:“拚將萬剮與千刀,攪海翻江鬧鬧朝,那怕君王規矩重,且罵頓糊塗天於赴陰曹”。這樣便可以把蘇映雪的聲色恢復轉來,不然這個人物的後半寫得太平淡了。蘇映雪可以和皇甫少華一同被丟進天牢,在牢中要讓她有向皇甫少華訴說心事的機會。

3、正當元成宗鬧得昏天黑地的時候,熊浩、衛勇娥、衛勇彪等請假回南方祭祖去了。——我看這是作者所安的重要伏筆。他們已定於七月初回京,而在京裡所發生的事情是在五、六月。等他們如期或者提前回來,看見了個天翻地覆的局面,他們激於義憤,會被逼訴諸武力。衛勇彪因東征有功,被封為“京營都總兵,掌管二標兵馬”,是有兵權在手的人,而且那些人馬也都會是徵東將士和吹臺義民,他們看到皇甫少華丟監,看到昏君無道,也必然會義憤填胸的。這樣用武裝起義來脅迫元成宗,使他無法下臺。最後只好請出皇甫長華來收場,把皇甫少華和蘇映雪釋放出獄。

4、依據書中的伏線,當皇甫少華離別黃鶴仙人時,那仙人對他說過:“爾須不忘真面目,到後來急流勇退好歸神”;皇甫少華自己也說過:“我若功成名遂日,必定要急流勇退聽師言。”(同見第六卷)。因此,皇甫少華出獄後,必須讓他掛冠辭朝,飄然遠舉。再者,黃鶴仙人對皇甫少華也還說過這樣的話:“日後夫榮妻貴日,自然有真僧向爾說因原”。因此,還有必要讓一位“真僧”出場,向皇甫少華點破前因。這位真僧讓他同皇甫少華與蘇映雪在監裡相遇,是最合適的。蘇映雪可以同皇甫少華一道隱退,劉燕玉則留在家中代奉雙親。

5、照書中開卷處的伏線,皇甫少華是東鬥星下凡,孟麗君是執拂姬,蘇映雪是焚香女,劉燕玉是捧圭仙女,元成宗是金童,皇甫長華是玉女,故他們在天上還會相見。儘管在人間的結局是悲劇,而在天上還是大團圓。這樣,皇甫少華、孟麗君、蘇映雪、劉燕玉四人,名雖是夫婦,而實則未曾同席。這就做到了作者所懸想的“一塵不染歸仙界”(第一卷卷頭語)了。

我相信作者所擬訂的後事大體上會是這樣。但這樣的想法,處在封建時代,尤其是處在丈夫充軍、親友忌避的境遇上,作者是不敢把它寫出來的。所以她的書寫到第十七卷便寫不下去了。又或者她是寫出來了,而不敢公諸於世。不僅她自己不敢,她的家裡人也不敢。這樣的可能性也很大。如果是這樣,那就實際上做到了她自己所說的“不願付刊經俗眼,惟憐存稿見閨儀”(第三卷卷頭語)了。然而“存稿”即使有,想來是無法再見的,應該說是一件很可惜的事。

因此,我主張把《再生緣》重新印行,但只保留陳端生的原著前十七卷,而割去梁楚生和其他作者們所續的尾巴。

陳端生的確是一位天才作家,她的《再生緣》比《天雨花》好。如果要和《紅樓夢》相比,與其說“南花北夢”,倒不如說“南緣北夢”。她的年代略後於曹雪芹(1715?—1763),當曹雪芹死時,她只有十二歲,她是否看見過《紅樓夢》不得而知,從《再生緣》的結構與文詞中看不出什麼痕跡。假使她是看過,但她卻沒有受到《紅樓夢》的影響,她的創作是發揮了她的獨創性的。《紅樓夢》是現實主義比重較大的長篇小說,而《再生緣》卻是浪漫主義非常濃厚的長篇敘事詩,兩者的風格判然不同,但兩者都善於描寫人物,都具有反封建的精神。而同樣令人遺憾的,是兩者都是未定稿。這種偶然的一致,正表明封建社會對於天才作家的摧殘。這是我們生在二百年後的現代人所不能不惋惜的。

陳端生的詩才有家學淵源。她的祖父陳句山以詩文名於時,有《紫竹山房文集》傳世。陳句山是主張女子有才兼有德的人,他有《才女說》一文(見《紫竹山房文集》卷七),表達了這種主張:

世之論者每雲“女子不可以才名,凡有才名者往往福薄”。餘獨謂不然。……誠能於婦職餘閒,流覽墳索,諷習篇章,因以多識故典,大啟性靈,則於治家相夫教子,皆非無助。以視村姑野媼於盲子彈詞、乞兒說謊、為之啼笑者,譬如一龍一豬,豈可以同日語哉?又《經解》雲溫柔敦厚,詩教也。……由此思之,則女教莫詩為近。才也而德即寓焉矣。

可見陳端生小時在家庭中受過詩教。她的才華的確驚人,六十萬宇的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