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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部分

上答應了下來,也總有各種辦法,在執行的過程中消滅它於無形。

除非“慈顏大怒”。但太后是不可以和議政王輕易發脾氣的。

包括在一些看似很小的事情上,慈禧其實也做不得主。

有一次,安德海拿了一張單子,去向內務府要東西。這張單子,安德海自作主張,比“常例”添了一些東西。不過,這個“常例”是在平洪楊的時候定的,當時錢得花在軍興上,宮裡的開銷壓縮得很厲害。

安德海想,仗既然打完了,“太后以天下養”,多要一點東西不算過分。慈禧被他幾句好話一說,也覺得有道理,既然他自誇一定有本事要的回來,就由得他了。

內務府的司官為難,向內務府大臣明善請示。明善指示:只要不需動用現銀,庫裡有的,儘可以撥給他。

未曾想,這個時候兼領“管理內務府銀庫”的恭王來了,一問端詳,大為惱火:“拿‘則例’來!”

所謂“則例”,就是“常例”的書面記錄。恭王拿著單子,一條條對照,多出來的,通通劃掉。

處置完畢,臨走前還對明善扔下一句話:“告訴小安子,他再這麼渾水摸魚,挑事逗非,當心他的脖子上的吃飯家伙!”

這句話,明善當然不會轉告安德海,也沒有任何必要了:因為恭王的聲音很大,坐在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