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打擊頭部,而這樣的錘子我們在現場發現了一處痕跡物證可以印證是就地取材的。這都說明,兇手作案完全是出於一種臨時起意。”
“我們之前就是這樣分析的。”曹支隊長說,“兇手可能是和張花嬈有約的另一名男子,看到張花嬈和別人正在發生性關係,一時氣憤,殺了兩人。”
小楊此時突然站了起來,說:“DNA室剛剛來了訊息,張花嬈的陰道擦拭物檢出一名男性DNA,排除系付離的精液。”
專案組開始有了一些小的嘈雜。
“果然不是付離的精液。”我說,“這個精液應該是犯罪分子的。”
“這倒是個好訊息,我們有了犯罪分子的指紋和DNA,離破案不遠了。”曹支隊長說。
“那我接著說。”我說,“如果兇手是為了洩憤,那麼他進入現場後,對女人施加的打擊力度應該大於男人。而我們檢驗發現,男人的損傷比女人的嚴重得多。這恰恰提示了兇手要致男人於死地,而並不想致女人於死地的一種心態。對女人頭部的打擊可能只是為了讓女人失去反抗能力。”
曹支隊長點了點頭。
我接著說道:“兇手打死男人後,翻過男人的屍體,又對女人的顳部打擊了幾下,然後姦屍。女人全身沒有發現任何抵抗傷、約束傷或者是洩憤損傷。如果兇手只是因為醋意大發而去殺人,那麼他勢必會在女人屍體上洩憤,製造一些多餘的瀕死期損傷或死後損傷。這說明這個兇手的主要目的,還是性,而不是憤。”
“我補充一點。”林濤插話道,“我們在門閂上發現了一枚血指紋,血經過檢驗是男死者的。這就說明,兇手在殺死付離和張花嬈後,又去大門處摸了一下門閂。顯然不是為了從大門處逃離,因為他的出入口很確定是在後門。那麼,他為什麼要去摸一下門閂呢?這個問題困惑我很久。昨天,我又在窗戶的窗簾一角,發現了一些擦蹭狀血跡,應該是兇手帶血的手擦上去的。我才豁然開朗。”
林濤的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