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部分

、左光斗、顧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顧大章,被誣以受熊廷弼賄賂的罪名,入獄後勒令追贓,“遂五日一比,慘酷更甚。比時累累跪階前,訶詬百出,裸體辱之,弛則受拶,弛拶則受夾,弛拶與夾則仍戴鐐以受棍,創痛未復,不再宿復加榜掠。後訊時皆不能跪起,荷桎梏平臥堂下,見者無不切齒流涕。”楊漣在獄中死得更慘,“自下獄,體無完膚,及其死也,土囊壓身,鐵釘貫耳,僅以血濺衣裹置棺中。”楊漣、魏大中、左光斗的屍體從詔獄後的小門中運出時,已腐爛不堪,“臭遍街衢,屍蟲沾高攀龍題詩扇面

三、明朝宦官的歷史影響(2)

沾墮地”[50],真是慘絕人寰。當然,東林黨人是不會就此灰飛煙滅的。作為一派政治力量的代表,自然有它的社會基礎。天啟皇帝一死,崇禎皇帝上臺,東林黨的潛在力量又活躍起來,極力想如法炮製,把閹黨及與閹黨有關係的人,統統一網打盡。兩派政治力量繼續較量著,一直鬧到明朝滅亡,在南明弘光小朝廷仍流波不息,重開內戰。梁啟超曾經慨乎言之:當他們“吵得烏煙瘴氣的時候,張獻忠、李自成已經把殺人刀磨得飛快,準備著把千千萬萬人砍頭破肚;滿洲人已經把許多降將收了過去,準備著看風頭撿便宜貨入主中原,結果幾十年門戶黨派之爭,鬧到明朝亡了一齊拉倒”[51]。這裡,雖然梁啟超對明末農民軍是敵視、醜化的,但對兩黨相爭的後果,卻敘述得頗為形象。

經濟上: 橫徵暴斂,使社會經濟遭受嚴重摧殘。

宦官管理皇莊,假託威勢,逼勒小民,致使很多百姓“蕩家鬻產,兒女怨聲動地,逃移滿路”,“民心傷痛入骨”;侵奪民田:僅谷大用一人即佔民田萬餘頃,劉瑾修理莊田,不僅侵佔不少公、私土地,還毀掉官民房屋3900餘間,挖掉民間墳墓2700多座。

遍設稅監,大肆搜刮:如京師九門的稅務都由宦官把持,每門坐鎮宦官多達十餘人,輪收錢鈔,競為削,行旅苦之。

提督市舶司,控制海外貿易,貪汙中飽:如憲宗成化初年,寧波市舶司宦官福住,極為“貪恣”;爾後在廣東的宦官韋眷,在市舶司任內更是“聚珍寶甚富”。

奏討鹽利,甚至販賣私鹽,使鹽法大壞:如成化十九年(1483),宦官梁芳“侵盜庫金以數十萬計,不足則給以鹽……前後請兩淮存積餘鹽不下數十萬引……商引壅不行,邊儲日匱”[52]。

勒索貢品,民不聊生:如武宗正德初年,浙江鎮守太監王堂、提督市舶司太監崔瑤等人,對富陽縣的茶葉、鰣魚二種貢品,百般勒索,“採取時民不勝其勞擾”[53]。

派至各地的礦監的瘋狂掠奪,對社會經濟更是罕見的浩劫。大規模派遣礦監,始於神宗萬曆二十四年(1596),“天下在在有之”。派宦官負責某些礦的開採,明成祖朱棣時已經開始。如太監王彥主持開黑山金礦,拉了六千人,開了三個月,“止得金八兩”,後來憲宗成化年間,開湖廣金場,武陵等十二縣共二十一場,歲役夫五十五萬,死了無數人,“得金僅三十五兩”[54]。這不過是宦官藉開礦為名,營私舞弊,勞民傷財而已。明神宗朱翊鈞更是個貪財好貨、嗜錢如命的皇帝。戶科給事中田大益曾忍無可忍地批評他:“以金錢珠玉為命脈。”[55]他派出的礦監遍及天下。其實,“求礦不必穴”,有些地方根本無礦,而宦官“務為劫奪以應上(皇帝)……民間丘隴阡陌皆礦也”;何以故?萬曆二十六年(1598)吏部尚書李戴一針見血地說過:“奸人……指其屋而恐之曰:彼有礦,則家立破矣!”至於趁機拆毀民房,搶劫家財,挖掘墳墓,掠取葬物,更是史不絕書。但是,礦稅掠奪所得,是否都到朱翊鈞的私囊中去了呢?並非如此。僅萬曆二十五年(1597)到三十三年(1605)的九年間,宦官報上來的顯然大大縮小了的礦稅銀近三百萬兩,而“群小藉勢誅索,不啻倍蓰”,“大小監,縱橫繹騷,吸髓飲血,以供進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十一”[56],“私充囊橐,十得###”[57]。宦官們的腰包,簡直要撐破了!社會經濟日益凋敝,階級矛盾也就更趨激化。礦使以及稅監在天下橫行的結果,是到處“鼎沸同煎,無一片安樂之地。貧富盡傾,農桑交困”,“三家之村,雞犬悉盡,五都之市,絲粟皆空”。仇恨的種子在人民的心中發芽,反抗的烈火不斷在各地燃燒。

軍事上: 宦官監軍,加速了軍隊的腐敗,邊防大為削弱,動搖了明王朝的統治。

宦官監軍,始於何時?史籍上記載不一,有待深入研究。但早在洪武九年(137